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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壽有時是一種懲罰

每當對一切都心灰意冷的時候,我就想到死,最好是猝死,以便沒有多少痛苦。

人到中年, 該看的已經看過了, 對未來已無多大期許,

因為未來的生活是能夠想像得到的。 十八歲史學天才林嘉文在遺書中寫道:“未來對我太沒有吸引力了。 僅就世俗的生活而言, 我能想像到我能努力到的一切, 也早早認清了我永遠不能超越的界限……”他十八歲時就想到了, 別人即便是稍微遲鈍點, 中年時總該想到了。

人到中年, 無論是體力, 還是身上的責任, 都不允許你開啟新的變化了。 於是, 人只能在既定的路線上, 按部就班地活著, 頹然, 厭倦。

也許, 有人會說, 這是因為你沒有真正面對死亡。 如果死亡近在眼前, 就會不想死了。 這個, 我承認, 但此質疑亦非全對。

對我而言, 死亡最可怕的是“我”的徹底消失, 徹底消失於地球, 消失於宇宙。 我並不知道, 死後是否還有另外一個世界, 假如死是“我”的一個新的開啟, 說不定很多人會迫不及待地要死了。 只可惜, 沒有人死後回來告知我們, 死後是什麼樣子的。 美國學者巴恩斯通問博爾赫斯:“在辛辛那提, 當一個崇拜者對你說‘願你能活一千歲’時, 你回答‘我高高興興地盼望著死去’。 此話怎麼講?”博爾赫斯回答:“我是說當我心緒不佳的時候——這對我們所有的人都是常事——我就自我安慰:再過幾年或再過幾天, 我就將死去, 到時候一切煩惱就都無所謂了。 我盼望著被抹掉。 但是如果我想到我的死只是一個假像, 死後我還要繼續老下去,
那麼我就會覺得非常非常難過。 因為, 我的確已經對自己感到厭倦了。 當然了, 如果我死後還活著, 而我個人已經不記得我曾經是博爾赫斯,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會覺得無所謂, 因為在我出生之前也許我已經做過很多人了, 但是那些事情不會使我憂心, 既然我可以忘記。 當我想到死亡的必然性, 想到死亡, 我便滿懷希望, 滿懷期待。 可以說我貪圖一死, 我不想每天早晨爬起來發現:哦, 我還活著, 我還得做博爾赫斯。 ”當時博爾赫斯已經七十七歲了, 恐怕不能說他還沒有觸摸到死亡的。

在我出生的村子裡, 一位老姑娘問一位鄰居大哥, 人為什麼要活著呢?這位鄰居大哥與我父親要好, 他事後跟我父親說:“還不是為了孩子嗎?但是我不能這樣對她說!”那時, 她三十多歲, 沒結婚, 更沒孩子。 村裡人常用是否完成任務來談論一個人的負擔。 這個任務, 主要是指供孩子上學、給孩子娶媳婦、為老人送終等。 人到中年, 不管文化程度高低, 或多或少都會面臨這樣的責任與義務。 喬治·奧威爾在《政治與文學》一書中說:“人類中大多數群體, 並不是那麼自私,大概在30歲以後,他們幾乎完全放棄了作為個體的感覺——他們主要是為其他人活著,並且在勞作之中慢慢地萎頓下去……”

巴金曾說:長壽對我是一種懲罰。

並不是那麼自私,大概在30歲以後,他們幾乎完全放棄了作為個體的感覺——他們主要是為其他人活著,並且在勞作之中慢慢地萎頓下去……”

巴金曾說:長壽對我是一種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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