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對一切都心灰意冷的時候,我就想到死,最好是猝死,以便沒有多少痛苦。
人到中年,
該看的已經看過了,
對未來已無多大期許,
因為未來的生活是能夠想像得到的。
十八歲史學天才林嘉文在遺書中寫道:“未來對我太沒有吸引力了。
僅就世俗的生活而言,
我能想像到我能努力到的一切,
也早早認清了我永遠不能超越的界限……”他十八歲時就想到了,
別人即便是稍微遲鈍點,
中年時總該想到了。
人到中年,
無論是體力,
還是身上的責任,
都不允許你開啟新的變化了。
於是,
人只能在既定的路線上,
按部就班地活著,
頹然,
厭倦。
也許,
有人會說,
這是因為你沒有真正面對死亡。
如果死亡近在眼前,
就會不想死了。
這個,
我承認,
但此質疑亦非全對。
對我而言,
死亡最可怕的是“我”的徹底消失,
徹底消失於地球,
消失於宇宙。
我並不知道,
死後是否還有另外一個世界,
假如死是“我”的一個新的開啟,
說不定很多人會迫不及待地要死了。
只可惜,
沒有人死後回來告知我們,
死後是什麼樣子的。
美國學者巴恩斯通問博爾赫斯:“在辛辛那提,
當一個崇拜者對你說‘願你能活一千歲’時,
你回答‘我高高興興地盼望著死去’。
此話怎麼講?”博爾赫斯回答:“我是說當我心緒不佳的時候——這對我們所有的人都是常事——我就自我安慰:再過幾年或再過幾天,
我就將死去,
到時候一切煩惱就都無所謂了。
我盼望著被抹掉。
但是如果我想到我的死只是一個假像,
死後我還要繼續老下去,
那麼我就會覺得非常非常難過。
因為,
我的確已經對自己感到厭倦了。
當然了,
如果我死後還活著,
而我個人已經不記得我曾經是博爾赫斯,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我會覺得無所謂,
因為在我出生之前也許我已經做過很多人了,
但是那些事情不會使我憂心,
既然我可以忘記。
當我想到死亡的必然性,
想到死亡,
我便滿懷希望,
滿懷期待。
可以說我貪圖一死,
我不想每天早晨爬起來發現:哦,
我還活著,
我還得做博爾赫斯。
”當時博爾赫斯已經七十七歲了,
恐怕不能說他還沒有觸摸到死亡的。
在我出生的村子裡,
一位老姑娘問一位鄰居大哥,
人為什麼要活著呢?這位鄰居大哥與我父親要好,
他事後跟我父親說:“還不是為了孩子嗎?但是我不能這樣對她說!”那時,
她三十多歲,
沒結婚,
更沒孩子。
村裡人常用是否完成任務來談論一個人的負擔。
這個任務,
主要是指供孩子上學、給孩子娶媳婦、為老人送終等。
人到中年,
不管文化程度高低,
或多或少都會面臨這樣的責任與義務。
喬治·奧威爾在《政治與文學》一書中說:“人類中大多數群體,
並不是那麼自私,大概在30歲以後,他們幾乎完全放棄了作為個體的感覺——他們主要是為其他人活著,並且在勞作之中慢慢地萎頓下去……”
巴金曾說:長壽對我是一種懲罰。
並不是那麼自私,大概在30歲以後,他們幾乎完全放棄了作為個體的感覺——他們主要是為其他人活著,並且在勞作之中慢慢地萎頓下去……”
巴金曾說:長壽對我是一種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