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2017年3月9日 作者在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的一個發言記錄
摘要:
“媒介即內容”, 比特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 這種全新的網路基礎設施, 必然帶來上層革命, 重塑金融及貨幣。 正如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的出現改變了書籍出版、音樂分發、商戶交易的傳統模式, 所以我們應當“積極的擁抱”。 同時, 總體框架中的諸多屬性, 例如“可離線交易性”, 是類比紙幣, 需要移動終端、近場通信的支持, 這在傳統依賴鏈上交易的非主權數位貨幣例如比特幣、乙太幣中是無法實現的;“可控匿名”必將帶來“認證中心、登記中心”及監管節點的引入;共識機制,
以下為演講全文:
一、比特幣體系的特性
關於數位貨幣, 民間數位貨幣有比特幣等形式,
早在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後, 現被稱作“比特幣之父”的中本聰發文, 首先提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概念。 通過每日使用者交易量增長指標的變化, 我們可以觀察比特幣和區塊鏈的整個發展軌跡和前景。 2009年至2017年3月7日, 該指標從0逐漸增至 32萬左右, 並有越來越多的人在它的公有鏈上進行交易, 這個數位仍在持續上漲。
現將關注的焦點轉到底層區塊鏈的技術上。 區塊鏈底層技術主要是指區塊鏈上的一個單獨區塊所包含的具體內容。 以一個簡單實例來描述人們接觸區塊鏈時現實情況。 通常在一個比較簡單的區塊裡, 有未經花費的輸出UTXO, 包含交易的基本資訊:交易內容、交易位址,
讓我們用, 一個極端反面的案例子來看這個問題。 當今時代的大資料和資料分析技術可能使得一位剛剛進行了高額消費的顧客, 例如剛買了一套西城區的房子,
通過這些例子的角度,重新去思索比特幣,會發現其首先是一個完完全全不基於帳戶的系統,相對的,比特幣是基於金鑰或說基於錢包,是一種點對點的交易系統。舉個極端的例子來描述比特幣這些特性。用比特幣洗錢的不法分子,正是通過將私密金鑰變換得到公開金鑰,在進行變換之後將錢包位址和公開金鑰公佈,使得這個帳戶成為不法錢財的彙集帳戶,但該帳戶並不跟任何其他帳戶綁定,完全獨立,因而無法被監控。
但儘管如此,這個過程還是有交易資訊暴露,監管機構可以瞭解到交易的位址和驗證節點,但無法追溯交易者身份。監管機構可以搜集掌握的資訊,做成資料庫,進行大資料分析,通過具體的分析鑒定出最後的結果。這實質上是官方與非主權的貨幣形成了一次非常嚴謹的博弈,此時有很多極客群體進行反擊,發明了Zcash。即在這個系統中對於公開的公開金鑰和位址資訊進行再一次加密,使其變成一個隨機的位址資訊,人們無法從公開的內容裡面得到任何有效的資訊。整體來看,無論是比特幣還是Zcash,這些體系都是一種基於錢包,基於金鑰而非帳戶的支付體系。我們只需要一個金鑰就可以逐步推演出來公開金鑰從而生成對外的位址。這是比特幣此類數字貨幣體系的第一個特性。
中本聰設計的系統,實際上是一種加密網路。我們最先運用這個加密網路的領域就是數位貨幣,相當於把線下的數字資產綁定,將它表徵成一個數字資產,“塞”到這個加密網路裡。第二,數字貨幣裡包含著最原始的概念,就像一個櫃子若想打開它,要有公開金鑰和金鑰,兩個都複合,才能把這個櫃子打開進行一系列的程式設計操作。這個概念給予了一些人以啟發,設計一份對賭合約,例如國際大選中賭特朗普贏或希拉蕊勝出,可以同時鎖定賭局雙方一部分的資產,選舉結果公佈後,將資產劃到勝者帳戶。區塊鏈與比特幣的內在思想是一樣的,可以通過比特幣是匯出整個區塊鏈的思想。在此過程中,首先,支付是結算過程。其次是一個即時的資產傳遞的過程。因為各個節點無需太多中間機構去做不斷的傳遞性的驗證。再次,是進行全域的狀態記錄,在6000多個節點上,所有的帳目、流水資訊,都是全節點上公開備份,相當於一個全域狀態表。另外,以前程式設計操作只能在一個筆記本上進行操作,現在可以在整個可信網路上進行和約程式設計操作,這其中包含了智慧和約的概念。最後,將以上過程拓展為更豐富,更完善的結果,在比特幣這個公鏈上有更多區塊鏈的發明出來,是一個非常健壯,不斷發展的結構。
二、區塊鏈的適用場景
什麼更適合做成基於區塊鏈的?為什麼數位貨幣的設計不自覺的想到了區塊鏈?傳統的互聯網上發佈的文字、語音、圖編資訊往往比較散亂,沒有規則。但是整個區塊鏈的網路是一個非常強規則的網路,每個固定時間進行資訊更新,再通過模組,定期把錯誤資料刪除掉,保持最長的鏈並且在整個強規則的網路中,有時需要調用個人資產進行程式設計智慧合約。整個網路從時間延遲、規則遵循、消耗的角度來看,是一個非常昂貴的網路。
第一,整個區塊鏈是比較適合於資產屬性的操作的模式,如此才可以回收成本。所以使用區塊鏈去做一些跟資產屬性嚴格相關的高價值網路比較容易成功。
第三,如果將區塊鏈看成資料庫,區塊鏈適用多個弱信任的節點寫這個資料庫的操作。舉例來說,將區塊鏈運用到積分系統,如果只有單一節點,例如只針對工行的用戶積分兌換領域,那麼使用區塊鏈就顯得有些大材小用。但如果有跨多個節點的積分系統,相當於一個通用積分,例如某一個集團下屬有車企和航太企業,這兩類不同企業的企業積分可以互換,打車積分與商業積分可以互換,這種跨信任域場景下使用區塊鏈去溝通不同節點更為合適,相當資料節點不同對等方可以進行操作。
三、我國數字貨幣之路
央行的科技司副司長姚前及央行清算中心官員王永紅在其所著的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及演講中提到“一幣兩庫三中心”的概念。
一幣特徵。非主權數字貨幣的發行是基於算力,這個體制並不符合央行面臨的現實,貨幣的發行是根據其自身的貨幣計畫來確定,比如說以1:1的比例用數位貨幣替代流通的人民幣,銷毀一億人民幣,再將人民幣的紙幣對等生成一個代表一億人民幣的數字團,把其作為數位貨幣。央行會擁有自己的數位貨幣發行庫,換言之,通過央行機制,根據央行貨幣計畫來集中的統一發行它的數位貨幣,而不是根據以往的共識方法來生成。
兩庫特徵。整個比特幣網路的各個節點是對等的,這意味著央行可以使用這個技術將直接發行到數位貨幣到個人帳戶。但這相當於個人對央行產生了負債關係,另外數位貨幣與紙幣將在很長時間內共存,這二者的關係該如何協調?數位貨幣是作為紙幣的補充形式,亦或是選擇二者並存的二元結構?央行到商業銀行,資料銀行庫又該如何生成?央行可以根據各個銀行的要求,可以將資料銀行庫存在本地或央行。這便是兩庫的概念生成。
三中心特徵。整個非主權資料貨幣為保護使用者隱私,實質上採取了強匿名機制,但這種機制使得,整個比特幣網路的賬款數位網路基於金鑰而非帳戶,金鑰的丟失後果十分嚴重。因為整個機制是私密金鑰生成公開金鑰,必須有私密金鑰才能接觸到錢包內容。這種機制對於整個的國家貨幣而言是不可以接受的。央行提出數字貨幣要“可控”,出於保護的目的,除了貨幣當局以外任何參與方或者任何商家是不能夠作為參與方加入,但是央行自身必須有註冊中心,且必須要掌控有關數位終端持有者及對應的現實人身份的資訊,這又可稱為“可控匿名性”。後臺自願,後臺實名加之大資料分析中心,這些理念都符合監管的要求,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以上是數位貨幣系統。往下構建即是移動終端的相關概念。
在相關文章和演講中還提到,非主權資料貨幣的整個網路是基於私密金鑰和金鑰的,但是數位貨幣的設想中若個體想擁有數位貨幣,必須滿足“四可三不可”的要求。可流通,可存儲以及可離線交易性,這意味著數位貨幣通過電子設備進行交易時,可以不與主機,不與系統,不與網路進行連接,不用通過郵件或者有線設備交換資訊,而是完全根據紙幣、物理貨幣推導而來。基於移動終端,在手機裡植入相關晶片使不通過網路,可以實現兩張卡之間的進行數位傳輸。從一點介入網路,把整個資訊更新到網路上,這也就是移動終端和用戶端安全晶片的作用,最底層是使用者,這是目前中國央行數位貨幣系統的實現架構。
我們可以從中得到啟示,推動了整個紙幣往數位貨幣的發展的動力實際上與推動整個出版行業,唱片行業,音樂行業的動力是同一性質的。實質上是一種新的載體出現,上層鏈條也會隨著發生變化。比如使用音樂磁帶的時代,音樂產業的狀況,與當今時代使用線上APP的音樂行業業態自然有翻天覆地的區別。同理,加密網路的出現一定會促進上層的變化。對待這種變化,要保持積極的態度,去研究、探索這個技術。
同時探索研究的過程中會有很多條件的限制。央行的數位貨幣的發行還會有很遠的路要走。首先,想讓數位貨幣達到紙幣的效果,使用終端必須要有全面的網路覆蓋。例如中國的青藏高原的網路覆蓋仍未實現,因而個人終端聯通不上網路,進行點對點的線上數位貨幣操作是一個難題。所以從這個場景來想,可離線交易性的確是必要的。其次,加密和安全層面,比特幣之所以遭受詬病與其底層技術無關,而在於上層應用、交易所屢次出現的問題。而國家數位貨幣體系中,一旦終端破解對於國家信譽有一個嚴重的打擊和損失。最後,數位貨幣並不能照搬現有任何一種系統,此前出現的整個非主權數位貨幣和區塊鏈的網路,有很多特質並不適用於主權貨幣。
傳統的區塊鏈網路裡,是通過競爭來記帳,掌握了一半帳戶的用戶可以篡改帳本。在傳統的區塊鏈是一個公有鏈,但是央行通過商業銀行發行數字貨幣必須要有准入的節點,相當於整個鏈從共有鏈變成聯盟鏈的結構,從競爭記帳變成協作記帳的結構。雖然用數位貨幣有種種好處,比如說可以強有力的監控信貸體系的創造貨幣過程。但原有的很多監管手段或者條款在新的體制下會失效,另外這個體制下貨幣發行的傳導速度很快。紙幣的傳導有一個時間過程,但數字貨幣的機制下,輕點終端按鈕,整個貨幣就實現了發行,產生一個巨大M0,伴隨著快速的風險傳遞。
整體而言,數位貨幣很可能是先在商業銀行內部作為清算幣進行試點,逐漸通過試點再推向民用的過程。這是一個穩步持續的發展過程,而非一蹴而就。對整個央行數字貨幣而言,既要積極又要謹慎,這應是一個基本的態度。
四、問答環節
問:貨幣發展經歷了幾個階段,從實物貨幣,到黃金,主權信用貨幣和數位貨幣。區塊鏈是基於共同信任機制發行網路內部貨幣,國家主權信用貨幣是國家主權信用背書,區塊鏈信用發佈的貨幣是共認的信用,有沒有國家可能實現主權信用向共同信用之間過渡?
答:個人認為可能性不大。主要是因為沒有實現這種過渡的必要。現實中,往往在喪失已對現有流通貨幣喪失信任的國家,數字貨幣才會成為一種補充。所以這是一個發展階段的問題。此前有貨幣學家預言,比特幣之類的數位貨幣,在未來的國際貨幣使用地位上將排在第五第六的位置。現有的國際貨幣體系中,美元、人民幣、歐元(德國),在公民中有很高的認知度與信任度。在這種背景下重新引入一種新的貨幣是一種畫蛇添足。
全球範圍內而言,比特幣是比較小眾的事物,還需要繼續發展人們才能更好的理解它從而接受它。
問:一些國際貿易中涉及到兩國國幣兌換困難的情況時,可以使用比特幣作為仲介貨幣來解決。央行對此現象,是否會採取措施去監管電子錢的交易?
答:央行確實已經在此方面開始了行動。前段時間,央行加緊了對比特幣的監控。主要是基於我國外匯儲備的整體下降的現狀,一些不法分子會通過比特幣進行洗錢。有關反洗錢領域的一個研究顯示,想完全繞過監管洗錢對於小額資金是可能的,對於大額資金實際上並不現實。首先幣價不穩定,其次交易所中的比特幣錢包是與法幣帳戶綁定是受到監管的。
問:央行發行數位貨幣的目的?
答:央行數位貨幣發行的目的主要是因為在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方面大有可為。用紙幣購買毒品純粹線下操作之間央行無法監控。另外央行在經濟調控時,數字貨幣發行後整個貨幣的監控性和可控性會更強。
問:有觀點認為,基於比特幣是超越國家主權的貨幣,有可能將成為一種取代法人間的邏輯貨幣。這是否現實?
答:該觀點說的是比特幣可能會取代黃金。但這類說法大多沒有實際根據。市場上有關於比特幣價格超越金價的新聞是有邏輯漏洞的。比特幣這類的數位貨幣沒有物理世界相對應,不存在一盎司的比特幣,因此無法與一盎司的黃金進行比對。因而用不同的標準去做比較會有不同的結果,我們對於市場上的這類說法要有一定的辨識力。
問:比特幣並未形成比較完善的價格形成機制?可以這樣理解嗎?
答:可以這樣理解。但是現在根據算力對其價值可以進行估算。一個例子是中信證券現通過全網的電腦算力預估比特幣的泡沫及走向,但整體而言並沒有完善的模型。因而比特幣領域確實存在一些投機行為。美國的橋水基金研究一年後發現,比特幣與黃金、美元、人民幣之間都無明顯的正向或負向關係,目前找不出其價格變化的規律。
2017年3月9日 段新星 于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 IMI 沙龍發言
作者保留權利。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巴比特立場。
儘管非常小的小額支付有時候是非常有必要,但我們卻無法依照按量計費的原則,實現一個機器向另一個機器發送額度極為微小,例如一億分之一的人民幣和美元的交易。這主要是因為按量計費的原則下,如此微小的額度只會使用幾百位元組的網路流量,因而無法進行做包或者計費。但卻要消耗仲介機構一次轉帳的成本。這種怪異現象的根源主要是因為我們的交易需要一個中間機構,如果需要中間機構承擔這個傳輸和支付的流程的話,那我們必須向該仲介機構支付費用才可完成交易。通過這些例子的角度,重新去思索比特幣,會發現其首先是一個完完全全不基於帳戶的系統,相對的,比特幣是基於金鑰或說基於錢包,是一種點對點的交易系統。舉個極端的例子來描述比特幣這些特性。用比特幣洗錢的不法分子,正是通過將私密金鑰變換得到公開金鑰,在進行變換之後將錢包位址和公開金鑰公佈,使得這個帳戶成為不法錢財的彙集帳戶,但該帳戶並不跟任何其他帳戶綁定,完全獨立,因而無法被監控。
但儘管如此,這個過程還是有交易資訊暴露,監管機構可以瞭解到交易的位址和驗證節點,但無法追溯交易者身份。監管機構可以搜集掌握的資訊,做成資料庫,進行大資料分析,通過具體的分析鑒定出最後的結果。這實質上是官方與非主權的貨幣形成了一次非常嚴謹的博弈,此時有很多極客群體進行反擊,發明了Zcash。即在這個系統中對於公開的公開金鑰和位址資訊進行再一次加密,使其變成一個隨機的位址資訊,人們無法從公開的內容裡面得到任何有效的資訊。整體來看,無論是比特幣還是Zcash,這些體系都是一種基於錢包,基於金鑰而非帳戶的支付體系。我們只需要一個金鑰就可以逐步推演出來公開金鑰從而生成對外的位址。這是比特幣此類數字貨幣體系的第一個特性。
中本聰設計的系統,實際上是一種加密網路。我們最先運用這個加密網路的領域就是數位貨幣,相當於把線下的數字資產綁定,將它表徵成一個數字資產,“塞”到這個加密網路裡。第二,數字貨幣裡包含著最原始的概念,就像一個櫃子若想打開它,要有公開金鑰和金鑰,兩個都複合,才能把這個櫃子打開進行一系列的程式設計操作。這個概念給予了一些人以啟發,設計一份對賭合約,例如國際大選中賭特朗普贏或希拉蕊勝出,可以同時鎖定賭局雙方一部分的資產,選舉結果公佈後,將資產劃到勝者帳戶。區塊鏈與比特幣的內在思想是一樣的,可以通過比特幣是匯出整個區塊鏈的思想。在此過程中,首先,支付是結算過程。其次是一個即時的資產傳遞的過程。因為各個節點無需太多中間機構去做不斷的傳遞性的驗證。再次,是進行全域的狀態記錄,在6000多個節點上,所有的帳目、流水資訊,都是全節點上公開備份,相當於一個全域狀態表。另外,以前程式設計操作只能在一個筆記本上進行操作,現在可以在整個可信網路上進行和約程式設計操作,這其中包含了智慧和約的概念。最後,將以上過程拓展為更豐富,更完善的結果,在比特幣這個公鏈上有更多區塊鏈的發明出來,是一個非常健壯,不斷發展的結構。
二、區塊鏈的適用場景
什麼更適合做成基於區塊鏈的?為什麼數位貨幣的設計不自覺的想到了區塊鏈?傳統的互聯網上發佈的文字、語音、圖編資訊往往比較散亂,沒有規則。但是整個區塊鏈的網路是一個非常強規則的網路,每個固定時間進行資訊更新,再通過模組,定期把錯誤資料刪除掉,保持最長的鏈並且在整個強規則的網路中,有時需要調用個人資產進行程式設計智慧合約。整個網路從時間延遲、規則遵循、消耗的角度來看,是一個非常昂貴的網路。
第一,整個區塊鏈是比較適合於資產屬性的操作的模式,如此才可以回收成本。所以使用區塊鏈去做一些跟資產屬性嚴格相關的高價值網路比較容易成功。
第三,如果將區塊鏈看成資料庫,區塊鏈適用多個弱信任的節點寫這個資料庫的操作。舉例來說,將區塊鏈運用到積分系統,如果只有單一節點,例如只針對工行的用戶積分兌換領域,那麼使用區塊鏈就顯得有些大材小用。但如果有跨多個節點的積分系統,相當於一個通用積分,例如某一個集團下屬有車企和航太企業,這兩類不同企業的企業積分可以互換,打車積分與商業積分可以互換,這種跨信任域場景下使用區塊鏈去溝通不同節點更為合適,相當資料節點不同對等方可以進行操作。
三、我國數字貨幣之路
央行的科技司副司長姚前及央行清算中心官員王永紅在其所著的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及演講中提到“一幣兩庫三中心”的概念。
一幣特徵。非主權數字貨幣的發行是基於算力,這個體制並不符合央行面臨的現實,貨幣的發行是根據其自身的貨幣計畫來確定,比如說以1:1的比例用數位貨幣替代流通的人民幣,銷毀一億人民幣,再將人民幣的紙幣對等生成一個代表一億人民幣的數字團,把其作為數位貨幣。央行會擁有自己的數位貨幣發行庫,換言之,通過央行機制,根據央行貨幣計畫來集中的統一發行它的數位貨幣,而不是根據以往的共識方法來生成。
兩庫特徵。整個比特幣網路的各個節點是對等的,這意味著央行可以使用這個技術將直接發行到數位貨幣到個人帳戶。但這相當於個人對央行產生了負債關係,另外數位貨幣與紙幣將在很長時間內共存,這二者的關係該如何協調?數位貨幣是作為紙幣的補充形式,亦或是選擇二者並存的二元結構?央行到商業銀行,資料銀行庫又該如何生成?央行可以根據各個銀行的要求,可以將資料銀行庫存在本地或央行。這便是兩庫的概念生成。
三中心特徵。整個非主權資料貨幣為保護使用者隱私,實質上採取了強匿名機制,但這種機制使得,整個比特幣網路的賬款數位網路基於金鑰而非帳戶,金鑰的丟失後果十分嚴重。因為整個機制是私密金鑰生成公開金鑰,必須有私密金鑰才能接觸到錢包內容。這種機制對於整個的國家貨幣而言是不可以接受的。央行提出數字貨幣要“可控”,出於保護的目的,除了貨幣當局以外任何參與方或者任何商家是不能夠作為參與方加入,但是央行自身必須有註冊中心,且必須要掌控有關數位終端持有者及對應的現實人身份的資訊,這又可稱為“可控匿名性”。後臺自願,後臺實名加之大資料分析中心,這些理念都符合監管的要求,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以上是數位貨幣系統。往下構建即是移動終端的相關概念。
在相關文章和演講中還提到,非主權資料貨幣的整個網路是基於私密金鑰和金鑰的,但是數位貨幣的設想中若個體想擁有數位貨幣,必須滿足“四可三不可”的要求。可流通,可存儲以及可離線交易性,這意味著數位貨幣通過電子設備進行交易時,可以不與主機,不與系統,不與網路進行連接,不用通過郵件或者有線設備交換資訊,而是完全根據紙幣、物理貨幣推導而來。基於移動終端,在手機裡植入相關晶片使不通過網路,可以實現兩張卡之間的進行數位傳輸。從一點介入網路,把整個資訊更新到網路上,這也就是移動終端和用戶端安全晶片的作用,最底層是使用者,這是目前中國央行數位貨幣系統的實現架構。
我們可以從中得到啟示,推動了整個紙幣往數位貨幣的發展的動力實際上與推動整個出版行業,唱片行業,音樂行業的動力是同一性質的。實質上是一種新的載體出現,上層鏈條也會隨著發生變化。比如使用音樂磁帶的時代,音樂產業的狀況,與當今時代使用線上APP的音樂行業業態自然有翻天覆地的區別。同理,加密網路的出現一定會促進上層的變化。對待這種變化,要保持積極的態度,去研究、探索這個技術。
同時探索研究的過程中會有很多條件的限制。央行的數位貨幣的發行還會有很遠的路要走。首先,想讓數位貨幣達到紙幣的效果,使用終端必須要有全面的網路覆蓋。例如中國的青藏高原的網路覆蓋仍未實現,因而個人終端聯通不上網路,進行點對點的線上數位貨幣操作是一個難題。所以從這個場景來想,可離線交易性的確是必要的。其次,加密和安全層面,比特幣之所以遭受詬病與其底層技術無關,而在於上層應用、交易所屢次出現的問題。而國家數位貨幣體系中,一旦終端破解對於國家信譽有一個嚴重的打擊和損失。最後,數位貨幣並不能照搬現有任何一種系統,此前出現的整個非主權數位貨幣和區塊鏈的網路,有很多特質並不適用於主權貨幣。
傳統的區塊鏈網路裡,是通過競爭來記帳,掌握了一半帳戶的用戶可以篡改帳本。在傳統的區塊鏈是一個公有鏈,但是央行通過商業銀行發行數字貨幣必須要有准入的節點,相當於整個鏈從共有鏈變成聯盟鏈的結構,從競爭記帳變成協作記帳的結構。雖然用數位貨幣有種種好處,比如說可以強有力的監控信貸體系的創造貨幣過程。但原有的很多監管手段或者條款在新的體制下會失效,另外這個體制下貨幣發行的傳導速度很快。紙幣的傳導有一個時間過程,但數字貨幣的機制下,輕點終端按鈕,整個貨幣就實現了發行,產生一個巨大M0,伴隨著快速的風險傳遞。
整體而言,數位貨幣很可能是先在商業銀行內部作為清算幣進行試點,逐漸通過試點再推向民用的過程。這是一個穩步持續的發展過程,而非一蹴而就。對整個央行數字貨幣而言,既要積極又要謹慎,這應是一個基本的態度。
四、問答環節
問:貨幣發展經歷了幾個階段,從實物貨幣,到黃金,主權信用貨幣和數位貨幣。區塊鏈是基於共同信任機制發行網路內部貨幣,國家主權信用貨幣是國家主權信用背書,區塊鏈信用發佈的貨幣是共認的信用,有沒有國家可能實現主權信用向共同信用之間過渡?
答:個人認為可能性不大。主要是因為沒有實現這種過渡的必要。現實中,往往在喪失已對現有流通貨幣喪失信任的國家,數字貨幣才會成為一種補充。所以這是一個發展階段的問題。此前有貨幣學家預言,比特幣之類的數位貨幣,在未來的國際貨幣使用地位上將排在第五第六的位置。現有的國際貨幣體系中,美元、人民幣、歐元(德國),在公民中有很高的認知度與信任度。在這種背景下重新引入一種新的貨幣是一種畫蛇添足。
全球範圍內而言,比特幣是比較小眾的事物,還需要繼續發展人們才能更好的理解它從而接受它。
問:一些國際貿易中涉及到兩國國幣兌換困難的情況時,可以使用比特幣作為仲介貨幣來解決。央行對此現象,是否會採取措施去監管電子錢的交易?
答:央行確實已經在此方面開始了行動。前段時間,央行加緊了對比特幣的監控。主要是基於我國外匯儲備的整體下降的現狀,一些不法分子會通過比特幣進行洗錢。有關反洗錢領域的一個研究顯示,想完全繞過監管洗錢對於小額資金是可能的,對於大額資金實際上並不現實。首先幣價不穩定,其次交易所中的比特幣錢包是與法幣帳戶綁定是受到監管的。
問:央行發行數位貨幣的目的?
答:央行數位貨幣發行的目的主要是因為在其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方面大有可為。用紙幣購買毒品純粹線下操作之間央行無法監控。另外央行在經濟調控時,數字貨幣發行後整個貨幣的監控性和可控性會更強。
問:有觀點認為,基於比特幣是超越國家主權的貨幣,有可能將成為一種取代法人間的邏輯貨幣。這是否現實?
答:該觀點說的是比特幣可能會取代黃金。但這類說法大多沒有實際根據。市場上有關於比特幣價格超越金價的新聞是有邏輯漏洞的。比特幣這類的數位貨幣沒有物理世界相對應,不存在一盎司的比特幣,因此無法與一盎司的黃金進行比對。因而用不同的標準去做比較會有不同的結果,我們對於市場上的這類說法要有一定的辨識力。
問:比特幣並未形成比較完善的價格形成機制?可以這樣理解嗎?
答:可以這樣理解。但是現在根據算力對其價值可以進行估算。一個例子是中信證券現通過全網的電腦算力預估比特幣的泡沫及走向,但整體而言並沒有完善的模型。因而比特幣領域確實存在一些投機行為。美國的橋水基金研究一年後發現,比特幣與黃金、美元、人民幣之間都無明顯的正向或負向關係,目前找不出其價格變化的規律。
2017年3月9日 段新星 于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 IMI 沙龍發言
作者保留權利。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巴比特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