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杭電股份: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16年度履職情況報告「一」

杭州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16年度履職情況報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運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審

計委員會工作細則》等相關規定和要求, 杭州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

司”或“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勤勉盡責, 認真履行監督職責, 現將

2016年度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 審計委員會基本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由三名委員組成, 分別是獨立董事鄔崇國先

生、獨立董事王進先生和董事鄭秀花女士,

其中主任委員由具有專業會計資格的

鄔崇國先生擔任。

二、 審計委員會2016年度召開會議情況

報告期內,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共召開了4次會議:

1、2016年2月29日召開會議, 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1) 審議通過關於審計部 2016 年年度計畫的議案

2) 審議通過關於 2016 年關聯交易的議案

(該議案尚須提交董事會審議)

3) 審議通過關於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6 年

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4) 審議通過關於 2015 年年度財務報表的議案

2、2016年4月11日召開會議, 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1) 關於審計第一季度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的議案

2) 關於審議審計部2015年度經營管理目標責任審計報告的議案

3、2016年7月25日召開會議, 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1) 審議上半年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的議案

2) 審議上半年經營情況的議案

4、2016年10月17日召開會議, 審議通過如下議案:

1) 關於2016年1-9月千島湖經營情況審計報告

2) 關於2016年1-9月份募集資金存放及使用情況的審計報告

3) 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的審計報告

三、 審議委員會相關工作履職情況

1、對公司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監督工作

報告期內,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及

配套指引的要求,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積極推動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不斷加強和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 並對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了檢查,我

們認為公司已建立起較為完整、合理、有效的內控管理制度,

相關內控手段已基

本覆蓋企業運營的各個環節, 管理體系規範, 能夠防範並及時發現企業運營過程

中可能出現的重要問題。

報告期內, 審計委員會認真審閱了公司2016年內部審計工作計畫和2016年內

部審計工作情況, 及時督促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計畫得以有效執行, 並對內部審計

工作及審計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提升了公司內部審計的工作效率。

2、監督及評估外部審計機構工作

報告期內,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

(特殊普通合夥)執行2016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工作情況進行了監督評價, 認為天

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堅持以公允、客觀的態度進行獨立審計,

較好

地履行了審計機構的責任與義務, 並按照與公司協商確定的時間安排較好地完成

了公司2016年度的審計工作, 出具的審計報告能夠充分反映公司的實際情況。 同

時建議公司董事會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7年度財務

報表及內部控制的審計機構。

四、 總體評價

報告期內,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充分發揮職能, 勤勉盡責、恪盡職守, 嚴

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 較

好地履行了相關職責。

2017年, 公司審計委員會將繼續本著謹慎、勤勉、忠實的原則, 按照各項相

關規定, 規範履職, 有效監督外部審計, 健全和完善公司內部審計工作, 促進公

司的規範運作,

充分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 更好地發揮審計委員會的

重要作用。

[以下無正文, 僅為杭州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16 年度履職情

況報告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 僅為杭州電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2016 年度履職情

況報告簽署頁]

董事會審計委員簽字:

鄔崇國 鄭秀花 王 進

杭州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9 日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