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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聯通:國務院國資委已於9月13日同意集團混改方案

9月15日晚間, 中國聯合網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聯通, 600050.SH)A股發佈公告稱,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於9月13日同意集團混改方案, 尚需取得A股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批准。

根據公告內容, 中國聯通近日接到控股股東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聯通集團”)通知,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月13日下發《關於中國聯合網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轉讓及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產權[2017]983 號), 同意聯通集團將所持該公司189976.4201萬股A股股份協議轉讓給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原則同意該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不超過903735.4292萬股A股股份的方案。

中國聯通間接控股的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聯通紅籌公司”, 00762.HK)於9月15日召開特別股東大會, 審議並批准了下述事項:批准、確認及追認聯通紅籌公司與中國聯通(BVI)有限公司於8月22日訂立的《股份認購協定》, 內容為聯通紅籌公司按每股13.24港元的價格向中國聯通(BVI)有限公司發行最多 6651043262股新股份。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事項尚需獲得本公司股東大會的批准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核准。 公司正在積極推進相關工作, 並將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本公司後續公告, 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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