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記者 劉文韜
【檔案】
胡建文:全國人大代表、臨武縣武源鄉龍家村黨支部副書記、湖南臨武舜華鴨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觀點】
修改公司法相關條款, 更好地支援員工持股型企業發展, 推進農村改革。
【背景】
員工持股在調動員工積極性、實現利益共用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如果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農業生產公司或者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以員工持股型企業模式運作經營, 對於農村改革具有突破性意義。 不過我國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對員工持股的管理和運作進行指導和規範,
【建議】
胡建文代表建議, 刪除或修改公司法中關於股東人數限制的相關內容, 讓更多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實現農民增收。 建立共有股權備案制, 集中代持人和被代持人共同擁有的共有股權在工商登記註冊時體現為集中代持人, 但在股權備案中體現各真實股東及相應股份, 以降低股權代持風險。 新增優先股股權內容, 細化優先股股東權利與義務, 完善不同類型股東的行權機制, 將財務投資者和戰略投資者進行法律意義上的區分,
(湖南日報北京3月11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