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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模特控薛之謙騙財騙色,誰是戲精的可能性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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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謙又㕛叒叕上熱搜了!!!!

在宣佈與前妻高磊鑫複合5天后, 被模特李雨桐指控他欺詐和玩弄感情, 李雨桐的發聲獲得一群網紅朋友力挺。

李雨桐長這樣

感受一下當時的畫風……

兩個人還一起出席過上海國際時裝周

9月10日晚上李雨桐發了一個翻唱《天真有邪》的視頻, 說歌詞寫到自己心裡去了。

歌詞主題大概就是受情傷, 最嚴重的一句是“你太知道, 害一個人怎樣害一生”

你可知道 對我做過 什麼最殘忍

就是你 狠狠把我 一夜之間 變成了大人

……

愛人 你太知道 害一個人 怎樣害一生

你在他 乾淨無菌 主題樂園 加進了壞人

可憐無邪那顆心

就是這樣 不知不覺 變得狠

狠得好歹 不分

這麼嚴重的嗎???

然後熱評裡有人在說薛之謙渣男。

12日下午李雨桐解釋發聲的理由:以前一直忍著沒說,但薛之謙和高磊鑫複合讓自己感到受騙;以及這幾天留言私信有諸多揣測詆毀,乾脆自己來講清楚。

李雨桐自稱薛之謙與自己簽了10年合約,自己擁有UUJULY一半的股份;當時薛之謙在和L姓女藝人交往,高磊鑫是前任,突然有一天薛之謙向李雨桐表白但又說因為高磊鑫懷了自己的孩子,薛之謙必須要和高結婚。(???)

這個事直接導致薛之謙婁藝瀟上熱搜……

但好像一天過去沒挖出來什麼實錘,就是兩張二人吃飯的圖

但婁藝瀟、陳赫、薛之謙三人關係一直很好,《愛情公寓》超火的那幾年,婁藝瀟多次穿UUJULY的衣服替他們宣傳。

薛之謙粉絲還在貼吧開了棟樓總結婁藝瀟穿過的所有UUJULY

婁藝瀟也大方承認過和薛之謙是好友

而且李雨桐這個敘述裡,婁藝瀟是突然下線。按說L女星是現任高磊鑫是前任的話,前任懷孕現任不鬧嗎?

之後,高磊鑫又告訴薛之謙自己流產了,薛之謙懷疑自己被騙於是要離婚,高磊鑫索要1000萬離婚費用。於是薛之謙希望李雨桐跟自己共同承擔這1000萬。(???)

最奇怪的是李雨桐自稱當時的心理活動為:如果自己不同意就會被認定為“只認錢不認情,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這都哪兒跟哪兒……

當然了看到下一句,吃瓜群眾也就沒心思吐槽這個邏輯了:他們開網店,半年就能攢到1000萬。(!!!!)

李雨桐又說,當時UUJULY經營的不錯,但之後薛之謙主要都在做音樂和火鍋店往外砸錢,相當於實際上是李雨桐開店掙錢供著薛之謙。

李雨桐稱,從2013年開始,他把 UUJULY每個月賺到的錢100萬一筆或者200萬一筆轉給高磊鑫;薛之謙還曾向朱楨、李晨(主持人非大黑牛)借錢給高。

但1000萬攢齊以後,高磊鑫又要求薛之謙買房;買完房子高磊鑫又要一千萬看腦垂體瘤emmm……

李雨桐稱,終於承受不住這個無底洞了,決定放棄一切離開UUJULY,本來都放下了,但現在看到高磊鑫重新和薛之謙在一起,“該讓我如何理解?”

以上是李雨桐的聲明;她的網紅朋友轉發表示支持

轉發大軍裡還有一個畫風神奇的《極限挑戰》:“哎,其實很早就知道你們在一起。”

總之呢,按照李雨桐單方面敘述,就是這樣一個故事:一對夫妻聯手坑了男方公司合夥人一千萬然後買房然後假離婚(還被網友懷疑是為了買二套房假離婚)最後複合了?

這已經是一部日劇了朋友們,《我的恐怖合夥人》《我的一千萬在哪啊》

——————————

李雨桐的敘述有幾個疑點:

疑點一,李雨桐的情感邏輯有點奇怪。

半年就能掙一千萬的人,會這麼隨隨便便被人灌迷魂湯就心甘情願給出去自己的勞動所得嗎?

當然愛情要是盲目起來誰也說不上,所以這一點只能是個猜測,也許李雨桐隱去了自己的部分情感心路。

疑點二,李雨桐真的是UUJULY占一半股份的股東嗎?

薛之謙粉絲拿出一個反駁證據:李雨桐2013年曾與與模特經紀公司有合同糾紛案,虹口區人民法院出了判決書

被告的藝名是李雨桐,被經紀公司起訴接私活,其中就有私自替 UUJULY 拍攝廣告獲利這一條。

李雨桐打官司時,薛之謙出庭作證,於是薛之謙粉絲給出了判決書裡的這段薛之謙證詞作為證據,指李雨桐只是網店模特而已。

“其與被告相識十幾年,當時雙方曾一起參加歌手比賽。網店“UUJULY”系其在網上開設的服裝店,在網上開C店並不需要提供相關的營業執照,只要在淘寶網上輸入姓名、身份證號,並且把商品掛上網就可以。為開設該網店,其雇傭20個人左右,分別負責選面料、製作衣服、客服等。網店的男裝由其擔任模特,女裝就由被告擔任模特,但其與被告之間並無簽訂勞動合同,僅是按月給被告6,000元現金,被告在網店也沒有任何職務。”

但是我們去看了判決書原文,這個後面還跟著一個結論:證人(薛之謙)和被告(李雨桐)有利害關係,這段證言不能成立,被告方對此也無異議。

根據判決書裡提供的資訊,這個故事是這樣:李雨桐和某M時尚雜誌簽訂專屬合同,被雜誌控違約,她不但拍了其他家雜誌,還疑似自己開網店,M雜誌認為她違約了。

薛之謙出庭作證,證詞都是指向摘清楚李雨桐和女裝店的關係,但因為證詞和李雨桐接受其他雜誌採訪時說自己是“女裝店設計師兼總經理”不符,薛之謙說的每個月給李雨桐6000塊錢又沒有憑證,所以法院認為薛之謙的證詞不成立。

然而這份判決書,最終還是無法認定李雨桐和UUJULY女裝的關係,僅僅認定了李雨桐是網店模特。

另一個粉絲反駁李雨桐是股東的證據:公開的公司資訊。

UUJULY 是薛之謙註冊的上海潮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開的。

根據公示資訊,潮石的原始股東是薛之謙和薛之謙父親薛良園,且沒有變更記錄

李雨桐目前並沒能出示證明自己曾經是 UUJULY 股東的文件。

UUJULY官微說李雨桐是總經理。

疑點三:李雨桐說,自己和薛之謙共同的淘寶店收入支付了薛之謙離婚給高磊鑫的一千萬,100萬一筆或者200萬一筆轉給高磊鑫,還需要找朱楨李晨等人借錢。

2015年薛之謙和高磊鑫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曝光時,寫著2016年6月、10月分兩次付給高磊鑫一千萬。

疑點五:薛之謙2010年就回應過李雨桐??

就是這個

但是2010年說薛之謙吃軟飯的這期週刊,拍到是他和高磊鑫啊!!!

這個根本不能用來說明任何有關李雨桐的問題吧……

————————

但是李雨桐講的故事也啟發我們重新去看了薛之謙2015年9月離婚前後的事情。

最起碼可以確定,2015年9月對薛之謙來講不一般。

評論裡有網友稱,客服告訴她李雨桐想退出了。

過了幾天,其他人也在問,為什麼“這期”秋裝品質這麼差,感覺薛老闆把店賣了。

是指哪一期?

就是2015年9月15日,UUJULY女裝店最後一次上新。

倒數第二次上新是2015年7月,當時還是李雨桐在過問的。

2015年9月,薛之謙提到UUJULY融資了,同時發佈上新連結

但8月底李雨桐已經退出,這一波上新換了模特,老顧客都在說懷念李雨桐

UUJULY這個女裝品牌官微,就停在9月15日上新那一條,再也沒更新過,之後該淘寶店鋪易主了。

一切全部戛然而止。

評論裡對她和薛之謙的關係有諸多猜測。

10月份薛之謙開了另一個服裝店。

——————————

正當李雨桐和薛之謙的糾紛撲朔迷離時,胡彥斌忽然跳出來了!!

emmm……招手梗在這裡↓

江湖一直傳說《認真的雪》是唱給章齡之的。

而李雨桐說好的第二彈還在路上,小道消息說會有轉帳記錄

雙方想說服網友相信自己都很容易:合同、轉帳記錄、聊天記錄,隨便來點都行。

吃瓜群眾需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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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熱評裡有人在說薛之謙渣男。

12日下午李雨桐解釋發聲的理由:以前一直忍著沒說,但薛之謙和高磊鑫複合讓自己感到受騙;以及這幾天留言私信有諸多揣測詆毀,乾脆自己來講清楚。

李雨桐自稱薛之謙與自己簽了10年合約,自己擁有UUJULY一半的股份;當時薛之謙在和L姓女藝人交往,高磊鑫是前任,突然有一天薛之謙向李雨桐表白但又說因為高磊鑫懷了自己的孩子,薛之謙必須要和高結婚。(???)

這個事直接導致薛之謙婁藝瀟上熱搜……

但好像一天過去沒挖出來什麼實錘,就是兩張二人吃飯的圖

但婁藝瀟、陳赫、薛之謙三人關係一直很好,《愛情公寓》超火的那幾年,婁藝瀟多次穿UUJULY的衣服替他們宣傳。

薛之謙粉絲還在貼吧開了棟樓總結婁藝瀟穿過的所有UUJULY

婁藝瀟也大方承認過和薛之謙是好友

而且李雨桐這個敘述裡,婁藝瀟是突然下線。按說L女星是現任高磊鑫是前任的話,前任懷孕現任不鬧嗎?

之後,高磊鑫又告訴薛之謙自己流產了,薛之謙懷疑自己被騙於是要離婚,高磊鑫索要1000萬離婚費用。於是薛之謙希望李雨桐跟自己共同承擔這1000萬。(???)

最奇怪的是李雨桐自稱當時的心理活動為:如果自己不同意就會被認定為“只認錢不認情,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這都哪兒跟哪兒……

當然了看到下一句,吃瓜群眾也就沒心思吐槽這個邏輯了:他們開網店,半年就能攢到1000萬。(!!!!)

李雨桐又說,當時UUJULY經營的不錯,但之後薛之謙主要都在做音樂和火鍋店往外砸錢,相當於實際上是李雨桐開店掙錢供著薛之謙。

李雨桐稱,從2013年開始,他把 UUJULY每個月賺到的錢100萬一筆或者200萬一筆轉給高磊鑫;薛之謙還曾向朱楨、李晨(主持人非大黑牛)借錢給高。

但1000萬攢齊以後,高磊鑫又要求薛之謙買房;買完房子高磊鑫又要一千萬看腦垂體瘤emmm……

李雨桐稱,終於承受不住這個無底洞了,決定放棄一切離開UUJULY,本來都放下了,但現在看到高磊鑫重新和薛之謙在一起,“該讓我如何理解?”

以上是李雨桐的聲明;她的網紅朋友轉發表示支持

轉發大軍裡還有一個畫風神奇的《極限挑戰》:“哎,其實很早就知道你們在一起。”

總之呢,按照李雨桐單方面敘述,就是這樣一個故事:一對夫妻聯手坑了男方公司合夥人一千萬然後買房然後假離婚(還被網友懷疑是為了買二套房假離婚)最後複合了?

這已經是一部日劇了朋友們,《我的恐怖合夥人》《我的一千萬在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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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桐的敘述有幾個疑點:

疑點一,李雨桐的情感邏輯有點奇怪。

半年就能掙一千萬的人,會這麼隨隨便便被人灌迷魂湯就心甘情願給出去自己的勞動所得嗎?

當然愛情要是盲目起來誰也說不上,所以這一點只能是個猜測,也許李雨桐隱去了自己的部分情感心路。

疑點二,李雨桐真的是UUJULY占一半股份的股東嗎?

薛之謙粉絲拿出一個反駁證據:李雨桐2013年曾與與模特經紀公司有合同糾紛案,虹口區人民法院出了判決書

被告的藝名是李雨桐,被經紀公司起訴接私活,其中就有私自替 UUJULY 拍攝廣告獲利這一條。

李雨桐打官司時,薛之謙出庭作證,於是薛之謙粉絲給出了判決書裡的這段薛之謙證詞作為證據,指李雨桐只是網店模特而已。

“其與被告相識十幾年,當時雙方曾一起參加歌手比賽。網店“UUJULY”系其在網上開設的服裝店,在網上開C店並不需要提供相關的營業執照,只要在淘寶網上輸入姓名、身份證號,並且把商品掛上網就可以。為開設該網店,其雇傭20個人左右,分別負責選面料、製作衣服、客服等。網店的男裝由其擔任模特,女裝就由被告擔任模特,但其與被告之間並無簽訂勞動合同,僅是按月給被告6,000元現金,被告在網店也沒有任何職務。”

但是我們去看了判決書原文,這個後面還跟著一個結論:證人(薛之謙)和被告(李雨桐)有利害關係,這段證言不能成立,被告方對此也無異議。

根據判決書裡提供的資訊,這個故事是這樣:李雨桐和某M時尚雜誌簽訂專屬合同,被雜誌控違約,她不但拍了其他家雜誌,還疑似自己開網店,M雜誌認為她違約了。

薛之謙出庭作證,證詞都是指向摘清楚李雨桐和女裝店的關係,但因為證詞和李雨桐接受其他雜誌採訪時說自己是“女裝店設計師兼總經理”不符,薛之謙說的每個月給李雨桐6000塊錢又沒有憑證,所以法院認為薛之謙的證詞不成立。

然而這份判決書,最終還是無法認定李雨桐和UUJULY女裝的關係,僅僅認定了李雨桐是網店模特。

另一個粉絲反駁李雨桐是股東的證據:公開的公司資訊。

UUJULY 是薛之謙註冊的上海潮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開的。

根據公示資訊,潮石的原始股東是薛之謙和薛之謙父親薛良園,且沒有變更記錄

李雨桐目前並沒能出示證明自己曾經是 UUJULY 股東的文件。

UUJULY官微說李雨桐是總經理。

疑點三:李雨桐說,自己和薛之謙共同的淘寶店收入支付了薛之謙離婚給高磊鑫的一千萬,100萬一筆或者200萬一筆轉給高磊鑫,還需要找朱楨李晨等人借錢。

2015年薛之謙和高磊鑫簽署的離婚協議書曝光時,寫著2016年6月、10月分兩次付給高磊鑫一千萬。

疑點五:薛之謙2010年就回應過李雨桐??

就是這個

但是2010年說薛之謙吃軟飯的這期週刊,拍到是他和高磊鑫啊!!!

這個根本不能用來說明任何有關李雨桐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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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李雨桐講的故事也啟發我們重新去看了薛之謙2015年9月離婚前後的事情。

最起碼可以確定,2015年9月對薛之謙來講不一般。

評論裡有網友稱,客服告訴她李雨桐想退出了。

過了幾天,其他人也在問,為什麼“這期”秋裝品質這麼差,感覺薛老闆把店賣了。

是指哪一期?

就是2015年9月15日,UUJULY女裝店最後一次上新。

倒數第二次上新是2015年7月,當時還是李雨桐在過問的。

2015年9月,薛之謙提到UUJULY融資了,同時發佈上新連結

但8月底李雨桐已經退出,這一波上新換了模特,老顧客都在說懷念李雨桐

UUJULY這個女裝品牌官微,就停在9月15日上新那一條,再也沒更新過,之後該淘寶店鋪易主了。

一切全部戛然而止。

評論裡對她和薛之謙的關係有諸多猜測。

10月份薛之謙開了另一個服裝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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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李雨桐和薛之謙的糾紛撲朔迷離時,胡彥斌忽然跳出來了!!

emmm……招手梗在這裡↓

江湖一直傳說《認真的雪》是唱給章齡之的。

而李雨桐說好的第二彈還在路上,小道消息說會有轉帳記錄

雙方想說服網友相信自己都很容易:合同、轉帳記錄、聊天記錄,隨便來點都行。

吃瓜群眾需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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