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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61期】
感軍民魚水情行法治溫情路
此次延安之行短短五日, 卻無疑是一次最震撼的黨性教育和最觸及靈魂的精神之旅。 來到延安, 這片充斥著革命情懷的黃色熱土, 每時都是視覺的衝擊, 每刻都是心靈的碰撞。
延安時期在政治上, 我黨堅持“一切依靠群眾”的工作路線。 民眾擁有了選舉權, 針對大多數群眾文化程度不高的現狀, 還發明了“投豆子”、“燒香洞”等便於操作的選舉辦法, 讓人民實現了當家作主的願望。 經濟上, 施行減租減息政策, 開展大生產運動。 毛澤東在楊家嶺窯洞對面的山腳下,
作為一名人民檢察官, 如何在推進法治建設的道路上, 踐行群眾路線。 我認為成為一個知民情、解民憂、暖民心的檢察官, 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司法溫情是我的必經之路。
我要求自己做到:
首先, 擺正自己的位置。 我是檢察官, 但我更是人民的檢察官, 執法者的角色並不意味著我可以身居高處俯視群眾, 相反只有將自己放到與群眾平等的位置上,
其次, 轉變執法理念。 我們手握法律之利劍, 肩上的責任也就更重了, 何時揮劍是我們應當慎之又慎的, 因為也許我們的一念之間, 改變的是一個人一生的命運。 我們的權力來自於人民, 所以我們應本著執法為民的理念, 重視司法過程中的人權保障, 將執法的目的由懲處轉變為挽救, 只有這樣法律才能實現其真正的價值。
再次, 創新工作方法。 在執法過程中, 摒棄簡單就案辦案, 將開展群眾工作結合到日常工作實際中去。 當我見到經過調解, 原本勢不兩立的雙方當事人釋懷的相對一笑時, 當我感受到一經過心理輔導向我們敞開心扉的犯罪嫌疑人談起自己的好廚藝並計畫著出獄後開個餐館的憧憬之情時,
長沙鐵路運輸檢察院 宮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