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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於2017年3月14日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上刊登了《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2017年3月28日刊登了《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公司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 現場會議於2017年3月29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 網路投票時間為2017年3月28日下午3:00至2017年3月29日下午3: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3月28日下午3:00至2017年3月29日下午3:00)。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授權代表共 14人, 代表股份367,152,368股, 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3.26 %, 其中現場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5人, 代表股份340,262,400股, 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8.63%;通過網路投票的股東9人, 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26,889,968股,

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63%。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 公司副董事長王剛先生主持, 公司全體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符合《公司法》與《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議案審議情況

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並通過《關於補選公司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本議案採用了累積投票制。

1、選舉謝恒福先生為公司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367,149,368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92%, 謝恒福先生當選公司非獨立董事;

其中, 中小股東表決結果:同意27,360,057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890% ;

2、選舉景學寶先生為公司非獨立董事

表決結果:同意367,144,868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80%,

景學寶先生當選公司非獨立董事;

其中, 中小股東表決結果:同意27,355,557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9726%;

以上非獨立董事任職後, 公司董事會中兼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人數總計不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本次股東大會由江蘇世紀同仁律師事務所律師楊亮、胡羅曼出具法律意見書。 認為: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2014年修訂)》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檔

1、經與會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決議;

2、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蘇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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