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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證券代碼:600863 股票簡稱:內蒙華電 公告編號:2017-05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擬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

責任公司25%股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京隆發電”)25%股權。

●本次擬進行的交易擬通過北京產權交易所以公開掛牌轉讓方式實施,

掛牌底價不低於資產評估值。

●本次擬進行的交易實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本次擬進行的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擬進行的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擬進行的交易已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

一、交易概述

京隆發電為公司參股公司, 公司持有京隆發電25%股權。 公司擬轉讓所持參股公司京隆發電25%股權, 經具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北京卓信大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 截止評估基準日2016年9月30日, 京隆發電淨資產為98,428.15萬元, 評估值為118,893.78萬元, 增值額為20,465.63萬元, 增值率20.79%, 公司持有的京隆發電25%股權的股東部分權益價值為29,723.45萬元。 (評估結果已經有權部門備案)。 即擬轉讓標的資產評估值為29,723.45萬元。

2017年3月29日,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以12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審議通過了公司以有權部門備案的資產評估值為依據, 在北京產權交易所以公開掛牌轉讓方式開展上述股權轉讓工作, 掛牌價不低於評估價值(評估基準日為2016年09月30日)。

董事會會議前, 獨立董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就上述事項進行了審議並發表同意意見。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 亦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交易的實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礙。

二、轉讓標的股東方基本情況

(一)本公司(轉讓方)

本公司持有京隆發電25%股權。

(二)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能電力”)

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京隆發電75%股權, 其基本情況為:

註冊地:北京市石景山區廣甯路10號

註冊資本:461732.0954萬元

法定代表人:朱炎

註冊成立日期:2000年3月10日

主營業務:生產、銷售電力、熱力產品;電力設備運行;發電設備檢測、修理;銷售脫硫石膏等。

京能電力尚未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一)京隆發電基本情況

交易標的:公司持有的京隆發電25%股權。

住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內蒙古豐鎮市工業園區南端

法定代表人:劉海峽

註冊資本:人民幣壹拾億玖仟壹佰肆拾三萬貳仟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 10月16日

經營範圍:輸變電設備的運行、檢修及維修;電能、熱能的生產和銷售;電力專案的開發和投資;燃料、金屬材料、建築材料的購銷和貨物運輸(依法需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本次擬轉讓標的為公司所持有的京隆發電25%股權, 擬轉讓標的產權清晰, 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轉讓的情況;不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礙權屬轉移的其他情況。

(二)京隆發電主要財務資料如下:

單位:萬元

上述財務資料已經具有從事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 京隆發電以前年度經營資料詳見公司歷年年度報告有關內容。

(三)交易標的評估情況

以2016年9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 北京卓信大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分別採用資產基礎法、收益法對標的企業進行評估, 並出具《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其持有的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評估專案評估報告》(卓信大華評報字(2017)第3001號),

具體情況如下:

1、資產基礎法評估結論

經資產基礎法評估, 京隆發電帳面淨資產98,428.15萬元, 評估價值44,780.19萬元, 評估減值53,647.96萬元, 減值率54.50%。

2、收益法評估結果

通過收益法評估過程, 在評估假設及限定條件成立的前提下, 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在評估基準日的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前帳面價值98,428.15萬元, 評估價值118,893.78萬元, 評估增值20,465.63萬元, 增值率20.79%。

3、評估方法結果最終確定

收益法是在對企業未來收益預測的基礎上計算評估價值的方法, 不僅考慮了各分項資產是否在企業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組合在一起時是否發揮了其協同效應的貢獻等因素對企業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影響, 也考慮了企業所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運營資質、行業競爭力、公司的管理水準、人力資源、要素協同作用等資產基礎法無法考慮的因素對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影響,根據京隆發電所處行業和經營特點,收益法評估價值能比較客觀、全面的反映目前企業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因此,本次評估以收益法評估結果作為最終評估結論。

截止評估基準日2016年9月30日,京隆發電的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為118,893.78萬元。公司持有的京隆發電25%股權的股東部分權益價值為29,723.45萬元。上述資產評估結果已經有權部門備案。

四、其他說明

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人員安置、債權債務等事宜。

五、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為優化資產結構,從整體的發展戰略考慮,公司擬逐步壓縮參股項目及常規能源項目的投資,本次擬轉讓公司所持京隆發電25%的股權。此次交易符合公司未來戰略發展需要,未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事前審閱了《關於擬轉讓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的議案》,認為公司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符合公司未來經營發展需要,未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同意公司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並提交董事會審議。

七、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事前審閱了《關於擬轉讓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的議案》認為公司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符合公司戰略發展的要求,同意公司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並提交董事會審議。

八、後續事項

(一)公司將就上述股權轉讓在取得公司控股股東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實際控制人批准後,履行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程式。

(二)公司在上述後續事項的實施過程中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及時履行決策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九、備查檔

(一)《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專案評估報告》

(二)《國有資產評估專案備案表》

(三)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四)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五)北京卓信大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

(六)《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審計報告》

特此公告。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證券代碼:600863 證券簡稱:內蒙華電 編號:臨2017—06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召開本次會議的會議通知及會議資料於2017年3月20日以電子郵件、書面送達方式發出。

(三)本次會議以通訊方式召開,於2017年3月29日形成決議。

(四)公司監事6人,參與表決6人。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以6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擬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的議案》。認為董事會審議上述議案程式合法,審議過程符合公司章程、相關規定的要求,上述議案相關內容未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

監事會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也考慮了企業所享受的各項優惠政策、運營資質、行業競爭力、公司的管理水準、人力資源、要素協同作用等資產基礎法無法考慮的因素對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的影響,根據京隆發電所處行業和經營特點,收益法評估價值能比較客觀、全面的反映目前企業的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因此,本次評估以收益法評估結果作為最終評估結論。

截止評估基準日2016年9月30日,京隆發電的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為118,893.78萬元。公司持有的京隆發電25%股權的股東部分權益價值為29,723.45萬元。上述資產評估結果已經有權部門備案。

四、其他說明

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人員安置、債權債務等事宜。

五、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為優化資產結構,從整體的發展戰略考慮,公司擬逐步壓縮參股項目及常規能源項目的投資,本次擬轉讓公司所持京隆發電25%的股權。此次交易符合公司未來戰略發展需要,未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事前審閱了《關於擬轉讓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的議案》,認為公司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符合公司未來經營發展需要,未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同意公司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並提交董事會審議。

七、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事前審閱了《關於擬轉讓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的議案》認為公司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符合公司戰略發展的要求,同意公司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並提交董事會審議。

八、後續事項

(一)公司將就上述股權轉讓在取得公司控股股東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實際控制人批准後,履行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程式。

(二)公司在上述後續事項的實施過程中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及時履行決策程式和資訊披露義務。

九、備查檔

(一)《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專案評估報告》

(二)《國有資產評估專案備案表》

(三)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四)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五)北京卓信大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證券從業資格證書

(六)《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審計報告》

特此公告。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證券代碼:600863 證券簡稱:內蒙華電 編號:臨2017—06

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召開本次會議的會議通知及會議資料於2017年3月20日以電子郵件、書面送達方式發出。

(三)本次會議以通訊方式召開,於2017年3月29日形成決議。

(四)公司監事6人,參與表決6人。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以6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擬轉讓所持內蒙古京隆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5%股權的議案》。認為董事會審議上述議案程式合法,審議過程符合公司章程、相關規定的要求,上述議案相關內容未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

監事會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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