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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住房各類交易(含贈送和繼承)涉各稅種政策

圖片來自網路

個人住房交易相關稅收政策一覽表

(本文所稱個人均不包括個體工商戶, 下同)

附注(具體政策)

增值稅

1.個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 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後的餘額為銷售額, 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個人轉讓其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自建自用住房), 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 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3.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稅。

4.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

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 免征增值稅。 上述政策適用於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5.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 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 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 免征增值稅。 上述政策僅適用於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

6.涉及家庭財產分割的個人無償轉讓不動產免征增值稅。

家庭財產分割, 包括下列情形:離婚財產分割;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

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依法取得房屋產權。

7.《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規定, 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 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個人所得稅

1.個人轉讓二手房取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轉讓二手房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 納稅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 經稅務機關審核後, 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

2.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3.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4.其他形式的房產贈與(不屬於“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房屋贈與中的受增方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20%計征個人所得稅,其中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餘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採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應納稅所得額。

5.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6.個人轉讓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其取得房屋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計算轉讓所得時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轉讓繳納的增值稅,具體公式:(不含增值稅成交價格-含增值稅的房屋原值-不含增值稅的其他稅金和有關合理費用)×20%,

印花稅

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房屋法定繼承人、非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及房屋贈與時,應依“產權轉移資料”稅目,按轉移金額萬分之五貼花,計征印花稅。

土地增值稅

1.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2.以下繼承及贈與房地產的行為不徵收土地增值稅:

(1)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

(2)房產所有人、土地作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

契稅

1.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2.自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3.自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

4.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但並不包括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的情況。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權屬不屬於契稅徵稅範圍,不需要繳納契稅。但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房屋權屬的,需要按規定繳納契稅,稅率按照當地規定,計稅價格由徵收機關按照市場價格核定。計征契稅的成交價格不含增值稅。

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5.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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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3.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4.其他形式的房產贈與(不屬於“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房屋贈與中的受增方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按照應納稅所得額的20%計征個人所得稅,其中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餘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採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應納稅所得額。

5.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6.個人轉讓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其取得房屋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計算轉讓所得時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轉讓繳納的增值稅,具體公式:(不含增值稅成交價格-含增值稅的房屋原值-不含增值稅的其他稅金和有關合理費用)×20%,

印花稅

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房屋法定繼承人、非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及房屋贈與時,應依“產權轉移資料”稅目,按轉移金額萬分之五貼花,計征印花稅。

土地增值稅

1.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2.以下繼承及贈與房地產的行為不徵收土地增值稅:

(1)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

(2)房產所有人、土地作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

契稅

1.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2.自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3.自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

4.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行為,應對受贈人全額徵收契稅,但並不包括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的情況。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屋權屬不屬於契稅徵稅範圍,不需要繳納契稅。但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房屋權屬的,需要按規定繳納契稅,稅率按照當地規定,計稅價格由徵收機關按照市場價格核定。計征契稅的成交價格不含增值稅。

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稅。

5.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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