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會時遭證監會暫緩表決的合盛矽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合盛矽業”), 8月29日終於獲得首發申請過會, 但仍在發審會上被追問股權轉讓是否存利益輸送、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是否符合規定等諸多問題。
過會仍遭詢問近20問題
主營業務為工業矽及有機矽等矽基新材料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的合盛矽業上市想法由來已久, 但道路並不平坦。
2017年公司披露的招股書顯示, 2011年5月份, 股東只有三名的合盛有限(公司前身), 以增資方式引入凱晟投資等12家新股東, 並與之簽定了對賭約定, 12家新股東持股比例, 最低0.11%最高1.78%。 但這12家新股東中的10家不久便決定退出。
時隔數年, 合盛矽業終於站在上市的門口, 但7月18日晚間, 證監會網站公告6家公司IPO過會, 而合盛矽業暫緩表決。 8月29日晚, 證監會公告合盛矽業首發申請過會, 但發審委追問五方面近20個具體問題, 要求公司說明。 這些問題包括申報IPO材料後控股股東股權多次來回轉讓是否存利益輸送, 開具無真實交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014年多項財務資料有出入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 合盛矽業兩次提交的招股說明書中, 2014年多項主要財務資料上存在不一致。 公司2016年1月8日披露的招股書顯示, 2014年度營業收入319688.66萬元、營業利潤24199.70萬元、利潤總額27862.17萬元、淨利潤23436.92萬元、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22834.89萬元、扣非淨利潤19727.69萬元。
而2017年6月16日的公司招股書顯示, 2014年度營業收入319956.75萬元、營業利潤23072.04萬元、利潤總額26818.46萬元、淨利潤22392.76萬元、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22010.35萬元、扣非淨利潤19729.33萬元。 同一年度的上述資料兩次招股書均不同, 尤其是營業利潤、利潤總額、淨利潤相差1000萬元左右。
這意味著, 兩次招股書對於2014年公司大量相關財務資料存在不一致。
偷漏稅行政處罰未披露
記者還通過“天眼查”輸入合盛矽業股份有限公司, 顯示嘉興市財政局2015年11月9日對公司做出過行政處罰決定, 但公司招股書中並未披露。
嘉興市財政局該處罰決定書 (決定書文號:浙嘉地稅稽罰〔2015〕95號)顯示, 行政相對人為合盛矽業股份有限公司, 處罰結果為“經查實, 該單位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少扣繳個人所得稅9142.56元、少繳房產稅65244.11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對以上違法行為, 我局決定處以50242.16元罰款。 ”
雖然上述受罰行為發生於2011年至2013年,
保薦人子公司曾入股公司
此外, 2011年入股合盛矽業的凱晟投資等12家新股東中, 一家名為金石投資有限公司的公司 (當時持有合盛矽業股份1.11%)引人注意。 招股書顯示, 金石投資有限公司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而中信證券是如今合盛矽業IPO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見圖)
有要求不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2007年後券商曾開展直投業務,存在所謂“保薦+直投”模式,即券商直投業務突擊入股自己保薦的擬上市公司,除了獲得保薦費用外還能獲取股價溢價的回報。但這種模式帶來的利益輸送問題,始終飽受質疑。
實際上2012年11月2日起,中國證券業協會陸續出臺相關規定,對證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的直投業務加強監管,不允許證券公司擔任擬IPO公司保薦機構或者主承銷商後,對該企業進行投資。
該人士稱,雖然中信證券子公司已退出合盛矽業,或者即便是先投資再擔任保薦機構,仍然難免給人兩家公司可能涉及利益瓜葛的猜測,保薦人會否只薦而不保也容易受人質疑。
就上述2014年主要財務資料、未披露行政處罰和保薦人曾入股公司等問題,大眾證券報記者致電合盛矽業並發出新聞採訪函,截至記者發稿時公司並未回復。
有要求不具名的投行人士表示,2007年後券商曾開展直投業務,存在所謂“保薦+直投”模式,即券商直投業務突擊入股自己保薦的擬上市公司,除了獲得保薦費用外還能獲取股價溢價的回報。但這種模式帶來的利益輸送問題,始終飽受質疑。
實際上2012年11月2日起,中國證券業協會陸續出臺相關規定,對證券公司及其私募基金子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的直投業務加強監管,不允許證券公司擔任擬IPO公司保薦機構或者主承銷商後,對該企業進行投資。
該人士稱,雖然中信證券子公司已退出合盛矽業,或者即便是先投資再擔任保薦機構,仍然難免給人兩家公司可能涉及利益瓜葛的猜測,保薦人會否只薦而不保也容易受人質疑。
就上述2014年主要財務資料、未披露行政處罰和保薦人曾入股公司等問題,大眾證券報記者致電合盛矽業並發出新聞採訪函,截至記者發稿時公司並未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