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東西 文 | 曉寒
9月18日, 今天早上, 有多篇媒體報導稱董明珠領導的格力電器正在與一汽夏利就投資入股一事進行商談, 且雙方即將在近期公佈相關結果。
午間, 格力電器發佈公告, 稱由於媒體報導有相關重大事件, 公司股票臨時停牌。 格力的這一舉動被部分媒體解讀為進一步印證了格力電器將要入股一汽夏利的傳聞。
隨後, 相關報導鋪天蓋地而來。
晚上8點左右, 格力電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澄清公告, 宣佈上述“格力電器將入股一汽夏利”報導不屬實。
格力電器在公告中寫到, “經核查, 公司及公司高管團隊從未就入股事宜與天津一汽夏利進行過磋商,
有意思的是, 格力電器在今天還有一條“150億”的新聞, 事情本來是這樣的。
9月15日上午, 董明珠代表格力電器在河南省會鄭州與與河南省工信委、洛陽市人民政府簽署了框架協定——格力將利用其在智慧裝備產業的品牌影響力, 吸引產業鏈相關企業在洛陽高新區落戶, 從而打造“中國洛陽自主創新智慧製造產業基地”, 專案規劃總投資150億元。
與此同時, 格力稱也有意向參與洛陽國企LYC軸承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 上述事件是說格力將與洛陽政府一道打造這個智慧裝備產業基地,
但是一些媒體卻誤將上述事件解讀為, 格力將投資150億元在河南生產機器人, 格力確定要參與LYC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因此格力才會在澄清公告中出現了兩個解釋,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 傳聞簡述
(一)《格力空調將入股天津一汽, 業務重組百利或將出局, 夏利轉型新能源》
近日, 有媒體發佈了《格力空調將入股天津一汽, 業務重組百利或將出局, 夏利轉型新能源》一文, 文章中稱“董明珠攜格力團隊一行現身天津一汽夏利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一汽夏利), 就入股天津一汽夏利事宜進行了最後磋商。 目前, 格力團隊的相關工作人員已入駐天津一汽夏利。 ”
文中還稱, “天津一汽夏利最快將于下周公佈相關股權收購事宜的進展。
(二)《格力“牽手”河南洛陽 打造“中國製造”新高地》
近日, 相關媒體就“中國洛陽自主創新智慧製造產業基地專案新聞發佈會”一事進行了報導並發佈了《格力“牽手”河南洛陽 打造“中國製造”新高地》, 文中指出河南省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洛陽市人民政府、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格力電器”)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定, 協定內容包括“專案用地約 5000 畝, 總投資約 150 億元, 一次規劃, 分期實施, 專案全部建成後預計實現產值超過 300 億元人民幣/年。 ”
文中指出協定內容還包括“與此同時,
二、澄清說明
為維護投資者利益, 在獲悉相關報導後, 公司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認真核實, 現說明如下:
(一)針對《格力空調將入股天津一汽, 業務重組百利或將出局, 夏利轉型新能源》所做的說明上述報導不屬實。 經核查, 公司及公司高管團隊從未就入股事宜與天津一汽夏利進行過磋商, 公司及公司高管團隊及其工作人員也未前往併入駐天津一汽夏利, 未就入股事宜與天津一汽夏利達成過任何一致意見。
(二)針對《格力“牽手”河南洛陽 打造“中國製造”新高地》所做的說明上述報導屬實。 文中所稱的“參與河南省屬企業洛陽 LYC 軸承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一事目前只是意向。另外,公司在“洛陽自主創新智慧製造產業基地專案”中所起的只是牽頭作用,全部投資並非僅由格力電器一家公司完成,目前該項目正處於規劃階段,旨在以格力電器為龍頭,帶動智慧製造相關企業在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規劃建設洛陽自主創新智慧製造產業示範基地,格力電器對該項目的具體投資金額以及該項目對格力電器未來業績的影響尚不確定。
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如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的披露標準,將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三、風險提示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為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公司所有資訊均以上述媒體刊載的公告為准,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文中所稱的“參與河南省屬企業洛陽 LYC 軸承有限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一事目前只是意向。另外,公司在“洛陽自主創新智慧製造產業基地專案”中所起的只是牽頭作用,全部投資並非僅由格力電器一家公司完成,目前該項目正處於規劃階段,旨在以格力電器為龍頭,帶動智慧製造相關企業在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規劃建設洛陽自主創新智慧製造產業示範基地,格力電器對該項目的具體投資金額以及該項目對格力電器未來業績的影響尚不確定。公司將密切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如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的披露標準,將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三、風險提示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以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為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公司所有資訊均以上述媒體刊載的公告為准,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