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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書也禁毀?荒唐!

禁毀天文書

文/王國華

“禁毀書”這三個字常常讓某些人眼睛一亮, 以為有什麼事要發生。 其實, 歷史上的禁毀書不僅僅是我們能想到的“少兒不宜”, 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政府發佈命令禁止一件事, 首先要從自己的安危考慮。 因此, 危害現政權安全的書籍, 首當其衝成為被禁毀的對象。 當然, 這裡面包括那些根本不可能形成威脅, 而政權領導人卻庸人自擾, 一相情願地認為會對自己造成威脅的書, 最典型的像“清風不識字, 何故亂翻書”之類。 明末崇禎年間, 有一個叫李青山的, 聚集人馬在梁山起義, 和官府作對。

有官員認為這是“亂民”們受了《水滸傳》的影響, 在有樣兒學樣兒, 於是上書皇帝, 請求禁毀《水滸傳》。 到了清朝, 新一茬皇帝們認為《水滸傳》表彰起義者, 有教唆作用, 應該繼續禁毀, 於是在被打翻的《水滸傳》身上又踏上了一隻腳。

上面這些, 倒都可以理解。 但在中國歷史上, 天文學書籍歷來也是被禁止私人收藏的。 特別是從西晉開始, 更以制度的形式確立了下來。 天文學不涉黃不涉黑, 為什麼遭受了同樣的厄運?原來, 我國自古便有“天人合一”一說, 天上的每一點變化, 颳風下雨、電閃雷鳴、陰晴圓缺, 都跟下麵的人相對應著。 竇娥含冤而死, 六月都能飛雪, 而且不是在塞外的胡地, 在江南楚州!此所謂“天譴”者也。 皇帝聖明, 老天就會降下祥瑞,

年年風調雨順, 旭日萬丈。 天有異相, 不是誰都能來發言解釋的, 政府一定要掌握話語權, 以免人多嘴雜, 給出與皇帝意志相悖的答案。 民間禁毀天文學著作, 乃是為了閉塞視聽, 壟斷資訊發佈權和解釋權, 愚弄起百姓來更加得心應手。 而事實上, 我國古代大部分所謂天文學著作, 也確實不以科學研究、瞭解大自然以便順應天候為目的, 本質上還是用來占卜打卦, 當作裝神弄鬼的工具。

既然天文書籍被禁毀, 那麼, 自學天文學, 就屬於犯罪行為了。 但這種犯罪不能自首。 因為你如果沒有學成, 犯罪行為就沒有實施, 無需自首;一旦學成, 犯罪事實已然完成, 無法從你身上抹掉這些知識, 自首也沒有意義了。 政府對付這類人,

除了下監流放以外, 還有一招:徵用。 反正已經掌握了這門知識, 那就為政府服務吧, 政府讓你怎麼說你就怎麼說, 同時給予公務員待遇。 一些窮困無依的人懷著投機心理不斷收藏天文學著作, 刻苦學習, 就是希望有一天到國家機關掙工資。 這種奇怪的方式一直保留著, 沒人指出它的不合理性。 因此, 自古以來, 天文學著作總是奇貨可居, 禁毀一說, 也就成了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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