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所在單位下屬單位的同事。 與她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個培訓會上。 不相信一見鍾情的我, 對她一見鍾情了。
後來我想盡辦法要到了她的聯繫方式,
交往一年後, 我向她求婚了。 但她家卻要求我必須先買新房新車才會結婚。 我是家中獨子, 家裡面本來就有房有車了的。 她說:婚後不想跟父母一起住。
我把她的想法告訴父母後, 父母為了我無奈的貸款按她的要求買了一套160平米的房子。
在房子裝修上我們出現了意見分歧, 我和父母喜歡中式, 他喜歡西式。 為了能儘快結婚, 房子是按她喜歡的風格裝的。 房子裝修好後, 爸媽就給我們按揭了一輛車子做婚車。
總算我們勝利把婚結了。 可是婚後不久我們的爭吵就不斷。
由於工作原因, 我沒有辦法每天接送她。 無法接她的時候我會請父親去接她。 可她就為了這麼一點小事就三天兩頭跟我吵。 說我不愛她了, 沒結婚之前對她的好就是為了騙她跟我結婚。
我沒有反駁她的話, 我對她好, 確實是要跟她結婚, 想要跟她組成一個幸福的家庭。
一次我和她都上晚班, 我無法去接她, 就請父親開車去接。 父親到她單位門口等她下班, 可是她下班後沒有上父親的車。 還當著父親的面上了她一男同事的車, 把父親量在一旁。
後來我知道她沒上父親的車, 就想與她理論。 可她卻對父親有所辱駡。 想想父親大晚上去接她, 她不但不領情。 在我面前對父親還有辱駡。 我一氣之下, 給了她一巴掌。 誰知她直接回娘家住了一個月, 期間去接她幾次都不回來, 她父母還對我說:過不下去就離婚吧!我當時就說我不會離婚。
哪知道, 一個月後, 她家請來了一大幫親戚, 來到父母的老房子。 就以我打她那一巴掌為由, 要求我和她離婚, 並且過錯方是我, 還要求我淨身出戶。
怎麼可能, 淨身出戶等於把父母婚前給我買的房子和車子都給她。 本來不願離婚的我, 也心寒了。 房子車子可是我父母辛辛苦苦一輩子才得的,
然後我就跟她說要離婚可以, 房子車子是我爸媽買的, 你別想帶走。 不然哪怕耗著我也不會離婚的。
也許是她鐵了心要跟我離婚, 居然同意了我說的。 想不到我的婚姻還不到兩年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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