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秋燕跟李連傑是同門師兄妹。
黃秋燕比李連傑大兩歲,
經常照顧李連傑。
李連傑說自己“那時候太小也不清楚什麼是愛,
就知道這個女孩漂亮,
那個女孩對我好,
就是互相的一種喜歡這麼簡單。
”
後來, 李連傑拍攝《少林寺》, 一炮走紅。 李連傑害怕被人說因為走紅而拋棄女友, 於是繼續跟黃秋燕交往。 持續了4年之久。 李連傑說, “在這段感情裡, 多是她在付出, 我最多也就付出了20%。 ”
李連傑與黃秋燕
為“沖喜”而結婚李連傑得了一場大病,
他乾媽告訴他,
“要過這一劫就得結婚”。
於是,
李連傑與黃秋燕結婚。
婚後, 兩人去了美國。 在3年多婚姻生活中, 添了兩個女兒, 黃秋燕也成為了專職主婦。
1989年, 李連傑在拍攝《龍在天涯》時認識了利智, 一見鍾情。 不久, 向黃秋燕提出離婚。
1991年, 黃秋燕同意離婚。 李連傑將大部分財產包括房屋、汽車和兩個女兒的撫養權全部交給了黃秋燕。
李連傑與利智
(以上是根據李連傑參加電視節目時所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