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價值重在住,
共有產權能落戶。
探索前行多獻策,
成功定能加速度。
列位, 共有產權住房來了。 北京商報報導, 近日, 北京市有關部門發佈《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明確表示, 在落戶、入學等問題上, 共有產權房將與普通商品房住房政策保持一致。
所謂“共有產權住房”, 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援, 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 銷售價格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的價格水準, 並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 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額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簡單來說, 就是一套房子, 政府和購房人各自持有一定比例的產權, 房屋的使用權完全歸購房人, 以此來滿足家庭自住的需求。
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 但近年來, 在某些人的眼裡, 房屋卻成了投資的主要甚至唯一工具, 以致於在某些地段, 房價高到嚇人的地步, 已嚴重背離了房屋的最基本功能——保障居住。
在房價方面, 北上廣等一線城市無疑是當之無愧的“帶頭大哥”, 這種背景之下, 大量共有產權房的入市, 或許將成為房價的穩定劑。
聯想到雄安新區近日推出的“積分制購房”政策, 可以看出, 為了抑制過快增長的房價, 很多地方都在進行積極探索, 尋找住房供給的長效機制。
正在探索的, 還有對聽障兒童的保護舉措。 新京報報導, 近日, 一家公益組織發起一項名為“橙色書包”的活動, 提醒“開車的朋友”, 注意禮讓背橙色書包的小朋友, “因為他們患有聽力障礙”。
消息一出, 有些人好像不高興了, 認為這是對聽障兒童的“標籤化”, 甚至有可能增加聽障兒童受侵害的幾率。 也有人表示, 在部分孩子的內心, 希望隱藏自己的聽障問題。
看起來很有道理, 問題是:還有什麼更好的辦法嗎?你有什麼建議?
很多時候, 做一件事情, 總會有人站出來說三道四, 這也不好, 那也不對, 一味地挑刺、找毛病, 唯獨聽不到建設性的意見, 更看不到身體力行的表現。
幹的不如看的。 這種現象不正常。
從這個意義上說, 任何一丁點的努力, 都比光看不幹甚至搗亂強, 都值得肯定與鼓勵。
當然, 既然是探索, 是嘗試, 便難免會有些不足。 積極改進就是了。 比如, 背不背“橙色書包”, 須尊重孩子的意願;在農村或偏僻區域, 應加強對孩子們的保護, 防止被侵犯、被拐賣等。 至於對司機們的提醒, 理當禮讓的, 是每一位行人, 而不只是背著“橙色書包”的小朋友。
據法制晚報報導, 我國6歲以下的聽障兒童有13.7萬人, 每年僅新生聽障兒童就多達2萬人。 有鑑於此, 在聽障兒童方面, 控制增量、解決存量就顯得尤為重要。 控制增量就是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 解決存量就是讓其儘快融入社會。
專家指出, 如果聽障兒童能在兩歲前得到人工耳蝸植入等救治, 康復率可達90%以上。 可見, 早篩查、早救治的功效遠比“橙色書包”大得多, 但卻需要有關部門的強力推動。
公益組織幹了自己該幹的事, 引發爭議, 而一位年僅16歲的少年因為對學校補課收費的行徑進行舉報, 卻遭到了“勸退”。 中國青年報報導, 這位元少年在連續舉報學校補課收費之後, 近日, 收到班主任的一條微信:“接到學校通知, 下學期不接受報名, 請換一個學校。 ”
據報導,對於“假期組織學生補課、收費”的情況,學校是承認的。於是,新京報的評論說:問題就擺在那兒,卻以勸退來打擊舉報者,這是應對問題的正確方式嗎?
一名16歲的學生,敢於主動監督學校的違規行為,這種正義、正氣之舉給他的老師和同學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教育課。而他所在的這所學校,也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充當了一次反面教材。
問題是:學校是怎麼知道舉報信是這位同學寫的?膽敢把這位同學“勸退”的人,是不是也該被“勸退”了?
正是:
補課收費不合規,
打擊報復理更虧。
聽障兒童需關愛,
光說不幹是人灰。
一網觀天下,下期再見。(郭慶敏)
據報導,對於“假期組織學生補課、收費”的情況,學校是承認的。於是,新京報的評論說:問題就擺在那兒,卻以勸退來打擊舉報者,這是應對問題的正確方式嗎?
一名16歲的學生,敢於主動監督學校的違規行為,這種正義、正氣之舉給他的老師和同學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教育課。而他所在的這所學校,也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充當了一次反面教材。
問題是:學校是怎麼知道舉報信是這位同學寫的?膽敢把這位同學“勸退”的人,是不是也該被“勸退”了?
正是:
補課收費不合規,
打擊報復理更虧。
聽障兒童需關愛,
光說不幹是人灰。
一網觀天下,下期再見。(郭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