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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煤炭“保供”工作,煤企不得以簡單停產方式應對執法檢查

一邊是夏季用電高峰已過, 煤炭消費漸入淡季;另一邊卻是近期市場供應偏緊, 導致煤價仍處上升空間——近期煤市上的這一矛盾開始受到市場參與各方以及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

在一部分業內人士看來, 由於安全生產檢查和環保督察, 一些煤礦無法保證連續生產, 成為導致煤炭供應偏緊的原因之一。

9月21日, 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做好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的通知》到長江口地區4萬~5萬噸海運費為49~51元/噸, 環比上周上漲12元/噸左右。 “海進江”方面, 長江口到九江1萬噸船運費15元/噸, 到城陵磯1萬噸船運費21.5元/噸, 到湖北宜昌1萬噸船28元/噸。

易煤研究院研究員張飛龍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沿海運費方面, 在煤炭市場的提振下, 下游終端搶購性補庫意願強烈, 貨盤較多;但同時, 由於北方錨地數量持續走高, 壓港嚴重, 加上國際運費走強的分流以及颱風的影響,

適期運力較為短缺。

煤炭科學研究總院煤炭戰略規劃研究院副院長吳立新表示, 有些地方出於環保等方面因素考慮, 停止汽運, 進一步加劇港口運輸壓力。 “汽運車用柴油, 對環境會產生污染。 且有些汽運煤密封不嚴, 煤粉散落對周邊環境也造成污染。 ”吳立新說。

針對近期港口煤炭運力短缺且價格上漲較快的情況, 《通知》要求, 運輸企業要加強運力安排與運輸組織, 挖掘潛力增加煤炭運力, 優先保障重點港口、重點使用者和重點區域的運輸需求。 煤炭產運需三方要多簽訂量價齊全和有運力保障的中長期合同, 要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考核, 進一步提高簽約履約水準。

吳立新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產運需三方簽訂中長期合同, 既能保障運輸, 防止出現去年有些地區冬季供暖時運輸跟不上的現象, 同時在目前煤價上漲的情況下, 能夠使得供需雙方的價格波動不至於太大。

值得注意的是, 《通知》對煤炭供應的部署具體到各個地區:京津唐地區, 要積極落實煤源,

加強運輸調度協調, 提前做好電煤儲備工作, 確保電煤穩定供應;東北地區要充分認識今冬明春煤炭供應保障的嚴峻性和複雜性, 切實承擔起本地區保供責任, 進一步研究完善保供方案, 確保責任到人、措施落地;內蒙古要認真落實特別應急供煤措施, 組織煤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生產, 全力保障東北地區和京津唐地區煤炭穩定供應;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等保供難度較大的地區, 要合理把握去產能的節奏和力度, 積極整合資源, 完善儲煤設施, 提高社會存煤和電廠存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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