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九、巨額贖回的情形及處理方式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2、巨額贖回的處理方式
(2)延緩支付贖回款項:當基金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人的贖回款項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資人的贖回款項而進行的財產變現可能會對基金資產淨值造成較大波動時, 基金管理人應當接受並確認所有的贖回申請, 當日按比例辦理的贖回份額不得低於基金總份額的百分之二十, 其餘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但延緩支付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個工作日, 並應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但若贖回申請人中存在當日申請贖回的份額超過前一工作日基金總份額20%的單個贖回申請人(“大額贖回申請人”)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保護其他贖回申請人(“小額贖回申請人”)利益的原則,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資 四、投資限制 四、投資限制
1、組合限制 1、組合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基金的投資組合應遵循以下限制:
…… ……
(2)開放期內, 本基金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封閉期內, 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2)開放期內, 本基金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5%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 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封閉期內,
…… ……
(14)本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 基金管理人應事先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與基金託管人在本基金託管協定中明確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比例, 根據比例進行投資。 基金管理人應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防範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開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資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5)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15)本基金主動投資於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5%;因證券市場波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規定比例限制的,
(16)本基金與私募類證券資管產品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主體為交易對手開展逆回購交易的, 可接受質押品的資質要求應當與基金合同約定的投資範圍保持一致;
(17)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限制。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併、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 為被動超標, 不屬於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合同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所涉證券可交易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上述第(9)項對調整時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併、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為被動超標,不屬於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合同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所涉證券可交易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上述第(2)、(9)、(15)、(16)項對調整時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資產估值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 ……
7、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7、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8、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8、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 9、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
第十四部分 基金資產估值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3、在本基金開放期內,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基金估值;
4、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資訊披露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資訊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資訊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超過2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文件中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特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七)臨時報告 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資訊”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七)臨時報告
26、調整本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
27、中國證監會或本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 26、調整本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27、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8、基金管理人採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9、中國證監會或本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況
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嘉實新添輝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暫停募集,並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檔。
二、基金合同的修訂情況
基於上述調整,經與本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本公司已對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關內容進行修訂,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基金合同修改後,基金的投資目標、風險收益特徵不發生改變。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訂內容履行了規定的程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根據法律法規修訂有關事項予以說明。基金管理人將在本公告發佈當日,將修改後的基金合同、託管協議、招募說明書登載於本公司網站。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詳見附件《修訂對照表》,託管協議、招募說明書涉及基金合同相關變動處一併修改。
3、投資者在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的投資事務,具體辦理規則及程式請遵循銷售機構的規定。
投資者可以通過可以撥打本公司客服熱線(400-600-8800)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jsfund.cn)獲取相關資訊。
特此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3日
附件:
《嘉實新添輝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對照表
■
不屬於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合同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所涉證券可交易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上述第(9)項對調整時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證券、期貨市場波動、證券發行人合併、基金規模變動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規定投資比例的,為被動超標,不屬於基金管理人違反基金合同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所涉證券可交易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上述第(2)、(9)、(15)、(16)項對調整時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四部分 基金資產估值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 ……
7、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7、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8、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8、當本基金發生大額申購或贖回情形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採用擺動定價機制,以確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 9、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監管部門有強制規定的,從其規定。如有新增事項,按國家最新規定估值。
……
第十四部分 基金資產估值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六、暫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1、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資產價值時;
3、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3、在本基金開放期內,當前一估值日基金資產淨值 50%以上的資產出現無可參考的活躍市場價格且採用估值技術仍導致公允價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時,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確認後,基金管理人應當暫停基金估值;
4、中國證監會和基金合同認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資訊披露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資訊 五、公開披露的基金資訊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六)基金定期報告,包括基金年度報告、基金半年度報告和基金季度報告
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比例超過2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文件中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特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披露基金組合資產情況及其流動性風險分析等。
(七)臨時報告 報告期內出現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達到或超過基金總份額20%的情形,為保障其他投資者的權益,基金管理人至少應當在基金定期報告“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資訊”項下披露該投資者的類別、報告期末持有份額及占比、報告期內持有份額變化情況及產品的特有風險,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 (七)臨時報告
26、調整本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
27、中國證監會或本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 26、調整本基金份額類別設置;
27、發生涉及基金申購、贖回事項調整或潛在影響投資者贖回等重大事項時;
28、基金管理人採用擺動定價機制進行估值;
29、中國證監會或本基金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況
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嘉實新添輝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暫停募集,並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檔。
二、基金合同的修訂情況
基於上述調整,經與本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本公司已對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及的相關內容進行修訂,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修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執行,基金合同修改後,基金的投資目標、風險收益特徵不發生改變。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訂內容履行了規定的程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的規定。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根據法律法規修訂有關事項予以說明。基金管理人將在本公告發佈當日,將修改後的基金合同、託管協議、招募說明書登載於本公司網站。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詳見附件《修訂對照表》,託管協議、招募說明書涉及基金合同相關變動處一併修改。
3、投資者在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的投資事務,具體辦理規則及程式請遵循銷售機構的規定。
投資者可以通過可以撥打本公司客服熱線(400-600-8800)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jsfund.cn)獲取相關資訊。
特此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3日
附件:
《嘉實新添輝定期開放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對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