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9月15日起, 廣州新設立(開業)商事主體實行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制。
申請人辦理商事主體設立登記時, 除涉及《廣州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負面清單》外, 可提交《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自主承諾申報表》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申請人對所申報住所(經營場所)資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深圳的小夥伴們表示:真的好桑心!
這意味著註冊廣州公司會更快更容易!
而現在註冊深圳公司, 對地址的要求則是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嚴格!
誰說不是呢?
創客菌告訴你, 現在註冊深圳公司真的要求很多,
1、龍崗要求生產型企業必須準備好場地證明材料現場提交;
2、龍華要求高層住宅(高於9樓及以上)的“社區住宅”不能作為公司的經營地址(不包括寫字樓和低層住宅)。
3、前海也即將要先審查租賃合同才能掛靠。
4、其他區域通過網上全流程提交的註冊公司申請, 在被抽查到之後, 會要求全體股東、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場, 帶身份證原件、影本及場地證明檔到現場交資料。
5、而且公司註冊下來之後, 銀行開戶要看租賃合同;啟用稅種還要租賃合同!
別光顧著羡慕人家廣州, 其實我大深圳早就是住所自主申報了, 而廣州也不是對於自主申報的地址就完全不查不管!
你知道在這項新政策之前, 廣州註冊公司對位址的要求是啥嗎?
必須提交經房管局備案的公司住所的租賃合同及相關產權證明;其中, 租房的如果沒有產權證明, 還需要街道辦事處出具《臨時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臨商證明”)。
而我大深圳呢?是不是網上全流程的時候填寫一下位址即可?
話這樣說沒錯, 可是深圳現在查得太嚴了!
你會覺得“嚴”, 那是因為以前深圳對位址的要求太“松”了。
查地址主要是查公司登記住所和經營場所的真實性。
你胡編亂造一個位址就要開公司, 然後不記帳不報稅不年報, 或是搞詐騙、賣發票, 工商、稅務發現了問題, 卻找不到你公司, 能行嗎?
再說, 誰告訴你廣州對自主申報的地址就不查了?
對自主申報住所(經營場所)企業實行重點監管,
這不還是和深圳一樣嘛!
創客菌提醒各位老闆:
不論是在哪個城市, 不管註冊公司是松是緊, 基本要求不會變, 一是真實, 二是你找的辦公場地要符合經營範圍上的使用需求, 三是儘量提供場地證明文件備查。
即使是放寬了准入政策, 後期還是會再一一嚴查。 深圳以前隨便填個地址都能成功註冊的時候, 註冊了大量空殼公司, 結果呢?工商、稅務和郵政合作, 往登記住所寄信, 凡是無人簽收的都屬於地址異常!不積極解決就會被“清理”掉!
所以, 對於“實幹派”創業者來說, 政策的鬆緊只是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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