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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前,給外國人教授中文,必須帶一隻鞋和一瓶毒藥,為何?

在十九世紀以前, 中西沒有邦交。 西方沒有派遣駐華的使節, 我們也沒有派大使公使到外國去。 此中的緣故是很複雜的。

第一,

中西方相隔很遠, 交通也不方便。 西方到中國的船隻都是帆船。 那時沒有蘇伊士運河, 中西的交通須繞非洲頂端的好望角, 從倫敦到廣州最快也要三個月, 因此商業規模也不大, 西方人從中國買的貨物不外乎絲茶及別的奢侈品。 我們的經濟是自給自足的, 用不著任何西方的商品, 所以那時我們的國際貿易總有很大的順差。 在這種情形之下, 邦交原來可以不必有的。

還有一個緣故, 那就是中國不承認別國的平等。 西方人到中國來, 我們總把他們當做琉球人、高麗人看待。 他們不來, 我們也不勉強他們。 他們如果來了, 必須尊中國為上國並以藩屬自居。 這個體統問題、儀式問題就成為了邦交的大阻礙, “天朝”是絕對不肯通融的。 中國那時不感覺有聯絡外邦的必要, 並且外夷豈不是蠻貘之邦, 不知禮義廉恥, 與他們往來有什麼好處呢?他們貪利而來, 天朝施恩給他們, 許他們做買賣, 藉以羈縻與扶綏而已。 假若他們不安分守己, 天朝就要“剿夷”。 那時中國不知道有外交, 只知道有“剿夷和撫夷”。

政治家分派別, 不過是有些主張剿, 有些主張撫。

那時的通商制度也特別, 西方的商人都限於廣州一口。 在明末清初的時候, 西方人曾到過漳州、泉州、福州、廈門、寧波、定海各處。 後來一則因為事實的不方便, 二則因為清廷法令的禁止, 就成立了所謂一口通商制度。


在廣州, 外國人也是不自由的, 夏秋兩季是買賣季, 他們可以住在廣州的十三行;買賣晚了, 他們必須到澳門去過冬。 十三行是中國政府制定的是十三家可以與外國人做買賣的。 十三行的行總是十三行的領袖, 也是政府的交涉員。

所有廣州官吏的命令都有十三行總傳給外商。

外商到廣州照法令不能坐轎, 事實上官吏很通融。 他們在十三行住的時候, 照法令不能隨便出遊, 逢八(也就是初步、十八、二十八)可以由通事領導到河南的“花地”去遊一次。 他們不能帶軍器進廣州, “夷婦”也不許進去,以防“盤踞之漸”。

最奇怪的禁令是外國人不得買中國書,不得學中文。第一個耶穌教士馬禮遜博士的中文教師,每次去授課的時候,身旁必須帶一隻鞋子和一瓶毒藥,鞋子表示他是去買鞋子的,而不是去教書的;毒藥是預備萬一官府查出,可以自盡。

“夷婦”也不許進去,以防“盤踞之漸”。

最奇怪的禁令是外國人不得買中國書,不得學中文。第一個耶穌教士馬禮遜博士的中文教師,每次去授課的時候,身旁必須帶一隻鞋子和一瓶毒藥,鞋子表示他是去買鞋子的,而不是去教書的;毒藥是預備萬一官府查出,可以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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