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醫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我們作為通策
醫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 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
的工作態度, 基於獨立判斷的立場, 我們對公司擬實施的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
一、關於簽署解除杭州瑞弘思創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定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本次簽署《解除協議》, 系本公司與交易各方商議一致, 對前期簽署協定的解除。
由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擬投資建設的浙江存濟婦女兒童醫院有限公司的
實施地點發生了變更, 非公開發行專案內容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基於以上原因, 經協
議各方協商一致, 存濟婦兒醫院擬與輕聯投資、二輕房產及瑞弘思創分別簽署《解除
協定》。
根據《解除協定》的相關約定, 自《解除協定》簽署之日起, 終止《股權轉讓協
議》項下與協議各方相關的一切權利義務, 協議各方互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因此,
公司解除收購杭州瑞弘思創投資有限公司 100%股權不會對公司當期損益和股東權益
產生重大影響。 該事項操作過程規範,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符合公司全體股東
的利益, 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的表決程式合法,
公司關聯董事進行了回避, 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我們同
意公司簽署《股權轉讓終止協議》事宜。
二、關於聘請 2017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我們認為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具有從事證券、期貨業務相關審計
資格, 並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 能夠滿足公司財務審計和內部
審計的工作需求, 一致同意繼續聘請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7
年度財務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我們同意將本次關聯交易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
議。
獨立董事:
馮曉
嚴建苗
吳清旺
通策醫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