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江幹區大力發展金融業, 2016年全區金融服務業實現增加值70億元, 占GDP比重達到12.7%。 為了進一步鼓勵金融業發展, 著力推進錢塘江金融港灣核心區建設, 江幹區人民政府出臺了金融業的專項扶持政策, 凡是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 均能享受相應的政策優惠。
江幹區出臺的重大金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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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進的金融業企業, 當年實繳市外註冊資本達到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5億元、10億元的, 且年度稅收貢獻達到或超過300萬元的, 經認定, 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5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補助, 補助以該企業當年度地方財政貢獻為限。 金融業企業包括持牌金融機構和類金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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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進的金融業企業, 年度納稅額達到或超過100萬元的, 第一年按其對區財政貢獻的100%、第二年按70%、第三年按50%給予補助。 其中:服務中小企業成效顯著、考評優秀, 或省政府給予表彰補助的小額貸款公司, 三年內按其形成區財政貢獻部分的100%予以補助;各類投資基金及其管理企業, 自達到年度納稅額100萬起, 第一年以其對區財政貢獻的100%、第二年按80%、第三年按60%給予補助。 現有企業年度納稅額達到或超過300萬元的, 以其較上年度新增區財政貢獻的50%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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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進的類金融企業, 新購自用辦公用房的, 對辦公用途部分的建築面積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在開業之日起三年內分期補助完畢。 在我區年度納稅達到或超過100萬的, 企業租用辦公用房的, 經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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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進金融業企業, 年度納稅額達到或超過200萬元的, 現有企業年納稅額達到或超過300萬元且不低於前三年平均納稅額的, 經認定, 可對其高級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自上述企業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所形成的區財政貢獻部分給予50%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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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股權投資機構(外地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管理的外地股權投資基金除外)在江幹區進行直接股權投資, 對投資期限大於一年的直接股權投資專案, 按實際到位投資額的1%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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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實際到位投資額的1%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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