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房產>正文

注意了,深圳人有這些失信行為將不能買房、不能出境!

我們都知道“信用”在現代社會

已經成了非常重要的辦事憑證

無論買房買車, 還是其他貸款消費等

統統都離不開“信用”的支持

最近, 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發佈了《深圳市公共信用資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深圳將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七種失信行為將被實施懲戒。 《辦法》自10月1號起實施。

根據《辦法》的細則, 無論你是法人和其他組織, 還是自然人, 你的資訊都將被歸集到信用目錄中。

收集資訊?那豈不是會洩露隱私?

在進行公共信用資訊的歸集、披露以及監督管理等的過程中, 將依法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資訊主體的合法權益, 不得洩露國家秘密, 不得侵害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那自然人需要歸集什麼資訊呢?

(一)基本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就業狀況、資質資格及與身份有關的其他資訊;

(二)監管資訊:包括行政處罰或者處分、行政強制、欠繳稅款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監管資訊;

(三)涉訴涉裁信息: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司法判決、裁定、決定, 勞動爭議仲裁裁決;

(四)其他資訊:包括依法保留的中央和各省市評比、達標、表彰等獎勵資訊, 補繳稅款等信用修復資訊, 以及反映資訊主體信用狀況的其他資訊。

那還有什麼不歸集的嗎?

有的, 信用目錄不包括個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資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收集的其他個人資訊。

另外, 個人的收入、存款、有價證券、商業保險、不動產資訊和納稅數額資訊也不進行歸集。

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目錄:

(一)基本資訊:包括登記許可、資質資格及與身份有關的其他資訊;

(二)監管資訊:包括行政處罰或者處分、行政強制、欠繳稅款、欠繳公積金、欠繳社會保險費、勞動監察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監管資訊;

(四)其他資訊:包括依法保留的中央和各省市評比、達標、表彰等獎勵資訊, 信用承諾情況, 補繳稅款、公積金、社會保險費等信用修復資訊,

以及反映資訊主體信用狀況的其他資訊。

七種失信行為將被實施聯合懲戒

①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 包括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品質、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強制性產品認證等領域的嚴重失信行為。

②被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但拒不拆除或者逾期不拆除,

或者被監管部門作出其他責令改正決定但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

③違反特區技術規範等嚴重危害深圳品質和標準的行為。

④故意侵犯智慧財產權, 嚴重違反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行為, 包括假冒專利、侵犯著作權、侵犯商標權和技術秘密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⑤嚴重違反商事登記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包括無證照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許可證、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永久性經營異常名錄的,被列入行業黑名單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就像以下這種:

⑥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包括逃稅騙稅、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虛假廣告、嚴重破壞網路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嚴重失信行為。

⑦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檔規定應當納入聯合懲戒的其他情形。

大家都要注意了!對以上所列行為

負有責任的自然人,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股東,投資人和其他相關人員

也應當依法納入聯合懲戒物件範圍

但是能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

消除不良影響的,不再作為聯合懲戒對象

懲戒措施都有哪些?

(一)商事登記機關依法不予受理商事登記申請;

(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不予行政許可審批、限制資質資格;

(三)依法限制參與政府資金扶持、表彰獎勵;

(四)依法限制參與政府採購、建設工程招投標資格;

(五)依法在人員招錄等內部管理活動中進行限制;

(六)依法列入日常監督檢查重點名單;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其他懲戒措施。

(九)鼓勵行業協會商會按照行業標準、行規、行約等,視情節輕重對失信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勸退等懲戒措施。

(十)支持商業征信機構採集嚴重失信行為資訊,納入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

(十一)支持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窗花花再提醒一下

本《辦法》將從10月1日起實施

對於失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都要實施懲戒的

希望各位都能誠實守信,不被懲罰

包括假冒專利、侵犯著作權、侵犯商標權和技術秘密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⑤嚴重違反商事登記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包括無證照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許可證、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永久性經營異常名錄的,被列入行業黑名單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就像以下這種:

⑥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包括逃稅騙稅、惡意欠薪、非法集資、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虛假廣告、嚴重破壞網路空間傳播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嚴重失信行為。

⑦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檔規定應當納入聯合懲戒的其他情形。

大家都要注意了!對以上所列行為

負有責任的自然人,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股東,投資人和其他相關人員

也應當依法納入聯合懲戒物件範圍

但是能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

消除不良影響的,不再作為聯合懲戒對象

懲戒措施都有哪些?

(一)商事登記機關依法不予受理商事登記申請;

(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不予行政許可審批、限制資質資格;

(三)依法限制參與政府資金扶持、表彰獎勵;

(四)依法限制參與政府採購、建設工程招投標資格;

(五)依法在人員招錄等內部管理活動中進行限制;

(六)依法列入日常監督檢查重點名單;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其他懲戒措施。

(九)鼓勵行業協會商會按照行業標準、行規、行約等,視情節輕重對失信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勸退等懲戒措施。

(十)支持商業征信機構採集嚴重失信行為資訊,納入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

(十一)支持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窗花花再提醒一下

本《辦法》將從10月1日起實施

對於失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都要實施懲戒的

希望各位都能誠實守信,不被懲罰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