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9月5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 審議通過《關於審議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擬與關聯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暨偶發性關聯交易的議案》。 詳情請閱公司於2017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與關聯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暨偶發性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7-050)。
2017年9月24日, 公司與甘肅懋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懋達建設”)簽訂了《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綜合治理專案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現將合同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工程名稱: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綜合治理專案
工程地點:甘肅省隴南市徽縣伏家鎮
工程內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綜合治理專案土建工程
承包範圍:長97米溢流壩5道, 4道為鋼筋混凝土結構, 壩高不超過2米, 屬於大跨度低水頭大壩工程, 1道為橡皮壩基礎土建部分(不含橡皮壩帶及管道安裝部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動力由公司提供
工期:98天
合同價款(暫定):壹仟貳佰貳拾玖萬柒仟元(¥12,297,000.00)。
二、結算計價依據
1、定價依據:《甘肅省建築與裝飾工程預算定額》(DBJD25-44-2013)、安裝工程按《甘肅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DBJD25-45-2013)、園林工程按《甘肅省園林工程消耗定額》(DBJD25-27-2005)。
2、取費標準:按工程規模核定取費標準。
3、一類材料及人工費調整執行《隴南市2017年第一季度建設工程綜合材料預算市場指導價》(隴建發[2017]78號), 商砼單價執行《隴南市2016年第二季度建設工程綜合材料預算市場指導價》, 鋼筋材料價格按市場價計入。
三、工程價款的支付
1、雙方商定合同價款採用以下形式:公司按最終確定或變更的圖紙按預算確定, 現場發生變更以及圖紙不詳而產生的專案和工程量進行簽證,
2、工程款支付計畫:合同簽訂後預付合同價款的30%;每月根據形象進度付款, 付至合同價款的85%;工程交工後待審計結算完成, 扣除3%保修款(不計利息)後尾款一次結清。
3、工程竣工驗收後, 懋達建設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公司。 公司自接到上述資料7日內審查完畢, 到期未提出異議, 視為同意, 並在收到全部發票後15日內, 結清除3%保修款外的全部尾款。
四、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由公司指定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品質問題或規格差異, 對工程造成損失的, 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供應的材料, 經懋達建設驗收後, 由懋達建設負責保管。
2、由懋達建設採購的材料、設備, 如不符合品質要求或規格有差異, 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 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懋達建設負責。
五、違約責任
1、由於公司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 公司應補償懋達建設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 每停工或窩工一日, 公司支付懋達建設合同價款的3%。 。
2、由於懋達建設原因, 逾期竣工, 每逾期一日, 懋達建設支付公司合同價款3%。 的違約金。 公司要求提前竣工, 支付相應的趕工措施費。
3、公司未辦理任何手續, 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 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 由公司負責並承擔損失。 未經公司同意, 懋達建設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
4、未辦理驗收手續, 公司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 造成損失由公司負責。
5、因一方原因, 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 應通知對方, 辦理合同終止協議, 並由責任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賠償對方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六、爭議或糾紛處理
合同在履行期間, 雙方發生爭議時, 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 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雙方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 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符合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9月27日
報備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綜合治理專案土建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