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志傑/海外財富網
在歷史上, 中國一直是一個“重農抑商”的國家, 所以長期以來, 社會一直對商人存在偏見, 這就是商人“原罪論”的根源。 即使封建時代已經過去了這麼久, 中國企業家的地位和生存狀態也還沒有達到令人滿意的地步。 9月25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了《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 這對於企業家來說, 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什麼是企業家?
“企業家”是個舶來品
“企業家”一詞是個舶來品, 是從法語中借來的, 其原意是指“冒險事業的經營者或組織者”,
在現代企業中, 企業家大體分為兩類, 一類是企業所有者企業家, 作為所有者他們仍從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另一類是受雇于所有者的職業企業家。 在更多的情況下, 企業家只指第一種類型, 而把第二種類型稱作職業經理人。
一個社會的發展和演進, 由最重要的生產要素決定。 在封建時代, 最重要的生產要素是土地, 因此權力主要依附於土地, “溥天之下,
“企業家”就是冒險
從“企業家”一詞的原始含義中,
企業家就是要創新
俗話說:“不破不立”, 這句話也可以反過來說, 叫做“不立不破”。 不管是哪種說法, 都是在強調創新。 對於一個企業來說, 最可怕的就是創新精神的消亡, 創新應該成為企業家的本能。 創新不是“靈光一閃”, 而是艱苦探索,
企業家就是要有擔當精神
能力越大, 責任越大。 企業家掌握著社會大量的資本, 應該要有為社會服務、回饋社會的精神。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弗利曼更是明確指出:“企業家只有一個責任, 就是在符合遊戲規則下, 運用生產資源從事利潤的活動。 亦即須從事公開和自由的競爭, 不能有欺瞞和詐欺。
企業家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原動者”, 也是市場機制的最基本要素之一, 因此企業家對國家和社會, 都要承擔起非常重大的責任。
中國的企業家和西方國家的企業家有什麼不同?
社會地位不同
還是重複文章開頭的觀點, 中國企業家的社會地位不如西方國家。 王石曾經感歎:“在中國, 企業家還是太沒有地位。 ”他認為, 中國的企業家在社會上是被歧視的, 其社會形象基本上是被醜化的。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很多種。 首先, 受傳統社會觀念的影響, 在中國, 一直有關於企業家的“原罪論”, 這與歷史上中國一直輕視商人的觀念有關。 其次, 權錢交易、貧富差距等現實因素的影響, 也使得企業家的社會形象一直不是很好。 最後,中國的企業家自身確實存在一定的問題,這也導致社會上一些人的不滿,然後加上媒體的誤導性宣傳等多種因素組合在一起,使得中國企業家的社會地位遠遠不如西方國家。
中國的企業家只有企業,沒有家?
有文章形容中國的企業家是“喪家式生活”, 終年忙於企業的大小事務,奔波在去往各地會議的途中,卻根本沒有時間好好生活,而家不過是一個休整睡覺的地方。無論是王健林和馬雲的日程表,還是任正非的“床墊文化”,都表明,中國的企業家對待工作的態度。
而國外的企業家卻不同,他們工作就是為了更好的生活,“法國首富”、“世界奢侈品教父”、“精品界的拿破崙”、“ LVMH集團的締造者”——伯納德•阿爾諾,多年來一直堅持“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的理念”,這與中國企業家的理念是非常不一樣的。
企業家群體本身的差異
中國擁有很多優秀的企業家,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從整體來看,中國企業家的整體素質與西方發達國家仍有一定的差距。首先是創新精神,財經作家吳曉波曾分析到,中國企業家的基礎創新都是偷來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極其差,仿冒是最大的創新。企業是創新活動的主體,我國目前在創新方面的差距,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們的企業家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不足。偉大的企業家只做兩件事情:發明幸福和用產品與大眾分享幸福。所以,我國企業家在這方面的意識還沒這麼強。其次是社會責任感,我們也可以看到,中國優秀的企業家大都是非常具有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的,比如說柳傳志認為在企業發展層面,把企業做好,按章納稅,增加就業機會,就是企業家的基本責任,企業家實際上是財富的創造者;在社會發展層面,企業家要先富幫後富,這是應盡的社會責任。但是中國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感部分缺失也與整體環境有關,不只是他們自己的責任。最後就是誠信問題,企業以信為本,誠信經商是中國企業家應該遵守的一個基本道德底線。但是很多企業為了追求利潤,生產假冒偽劣產品,危害社會公眾利益,這方面應該多向西方發達國家學習,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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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企業家只有企業,沒有家?
有文章形容中國的企業家是“喪家式生活”, 終年忙於企業的大小事務,奔波在去往各地會議的途中,卻根本沒有時間好好生活,而家不過是一個休整睡覺的地方。無論是王健林和馬雲的日程表,還是任正非的“床墊文化”,都表明,中國的企業家對待工作的態度。
而國外的企業家卻不同,他們工作就是為了更好的生活,“法國首富”、“世界奢侈品教父”、“精品界的拿破崙”、“ LVMH集團的締造者”——伯納德•阿爾諾,多年來一直堅持“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的理念”,這與中國企業家的理念是非常不一樣的。
企業家群體本身的差異
中國擁有很多優秀的企業家,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從整體來看,中國企業家的整體素質與西方發達國家仍有一定的差距。首先是創新精神,財經作家吳曉波曾分析到,中國企業家的基礎創新都是偷來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極其差,仿冒是最大的創新。企業是創新活動的主體,我國目前在創新方面的差距,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們的企業家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不足。偉大的企業家只做兩件事情:發明幸福和用產品與大眾分享幸福。所以,我國企業家在這方面的意識還沒這麼強。其次是社會責任感,我們也可以看到,中國優秀的企業家大都是非常具有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感的,比如說柳傳志認為在企業發展層面,把企業做好,按章納稅,增加就業機會,就是企業家的基本責任,企業家實際上是財富的創造者;在社會發展層面,企業家要先富幫後富,這是應盡的社會責任。但是中國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感部分缺失也與整體環境有關,不只是他們自己的責任。最後就是誠信問題,企業以信為本,誠信經商是中國企業家應該遵守的一個基本道德底線。但是很多企業為了追求利潤,生產假冒偽劣產品,危害社會公眾利益,這方面應該多向西方發達國家學習,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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