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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置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美好置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於2017年9月26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 公司已於2017年9月23日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全體董事(共7名, 其中獨立董事3名)發出了會議通知。 本次會議應到董事7名, 實際到會董事7名, 3名獨立董事全部出席會議。 本次董事會會議經過了適當的通知程式, 召開及會議程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及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關於終止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並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議案》:

公司於2016年11月2日召開的2016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了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有關事宜。 2017年1月20日, 公司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申報了非公開發行申請文件, 取得第170154號《接收憑證》, 並分別於1月25日和4月6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第170154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和第170154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專案審查一次回饋意見通知書》。 此後, 公司根據要求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了回饋意見回復材料, 並對回饋意見進行了公開披露。

近期, 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 結合資本市場形勢變化,

公司擬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並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撤回非公開發行申請文件。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9月27日披露在指定媒體的《關於終止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並撤回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48)。

表決結果:同意7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特此公告。

美好置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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