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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達爾海外重組“泡湯” 股權之爭升級

99 位投資顧問已告知 康達爾(000048) 後市如何操作立即查看

從2016年11月底傳出重組消息至今, 身陷股東內鬥的康達爾(行情000048,買入)在近4個月的籌備重組過程中遭到交易方的最終回絕,

不得已宣佈終止重組。

據康達爾方面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未來公司將在做好原有主業的基礎上, 繼續堅定不移地走產業升級的道路, 積極尋求更多發展機會, 也不排除屆時根據公司發展戰略並結合具體市場情況對合適的標的進行重組, 以促進公司持續、健康地發展, 切實保護廣大股東的利益。 ”

值得注意的是, 康達爾除重組失敗外, 還身陷被訴訟的官司之中。 其中, 公司多年來深受股權之爭之苦不僅未得到緩解, 還在近期開始激化, 甚至直接鬧到法院。

擬重組果園未果

根據康達爾公告顯示,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標的資產為位於西澳大利亞的由境外自然人Delroy家族人士作為實際控制人通過信託安排實際控制的與鱷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擅自決定:“京基集團受讓的林志等13人違法增持獲得的公司股份7738.7291萬股(占比19.80%)的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

儘管公司股東京基集團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並進行了投票, 但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對京基集團所持有公司19.80%股份暫不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 並在違法未將京基集團所合法持有的7738.7291萬股股份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基礎上, 錯誤地確認了本次股東大會所審議的第1至18項議案未獲通過而第19項議案獲得通過, 並據此形成深圳市康達爾(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

孫勤起訴稱,

依據相關規定, 表決權是被告登記在冊的股東所依法享有的固有權利, 除股東被中國證監會採取法定行政監管措施限制行使表決權外, 包括被告康達爾在內的任何人均不得對股東所享有的該等法定權利進行剝奪或限制。

對此, 孫勤對法院的訴求是請求法院判決撤銷被告康達爾於2016年9月14日作出的深圳市康達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並要求法院重新判定並通過此前提出的18項議案。

對於該起訴, 公司表示“本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不會產生直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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