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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已對上市公司採取131次監管措施

3月29日, 上交所對大連控股(行情600747,買入)和長城汽車(行情601633,買入)兩家公司發出監管工作函。 《證券日報》記者經過梳理後觀察到, 今年以來, 上交所已經對上市公司採取了131次監管措施。 其中, 監管關注10次, 通報批評8次, 公開譴責及公開認定5次, 出具監管工作函108次。

在被通報批評的公司中, 處理的事由也是各不相同。 比如, 未能在規定期間內披露減持計畫, 其減持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未及時停止增持行為並履行相關權益變動資訊披露義務, 違規增持比例達到公司已發行股份的0.1%;在資訊披露和股票買賣等方面存在重大違規行為,

上交所決定對永新華韻及其一致行動人寧波宏創予以公開譴責。

值得注意的是, *ST昆機(行情600806,買入)、ST慧球(行情600556,買入)等多次被採取監管措施。 其中, ST慧球的處理事由包括對公司近期資訊披露事項提出監管要求、對公司股東大會通知的有關事項提出監管要求、督促公司及時披露立案調查及行政處罰相關情況、要求公司核實並披露子公司增資有關事項、對公司加強規範運作事項提出監管要求。

*ST昆機的處理事由包括要求公司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督促公司及時披露業績預告和風險提示公告。 另外, 上交所還決定對公司及董秘金曉峰予以監管關注;對公司和時任董事長王興、時任董秘羅濤等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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