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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監事會於2017年9月23日以通訊方式向全體監事發出通知召開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 2017年9月28日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以傳真形式召開, 應出席監事3名, 實際出席監事3名, 發出表決票3張, 收回有效表決票3張。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在保證全體監事充分發表意見的前提下, 本次會議形成決議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於延長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經審議, 公司監事會同意提請公司股東大會將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再次延長十二個月, 即至2018年11月16日。 除延長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外,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內容不變。

表決結果:同意 3 票, 反對 0 票, 棄權 0 票。

上述議案已經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三次(臨時)會議表決通過, 同意的票數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票的 100%。

二、審議通過《關於未來三年(2017-2019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

監事會經審議認為:1、公司制定的股東回報規劃的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2、公司制定的股東回報規劃能實現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並兼顧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公司在保證正常經營發展的前提下, 採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為公司建立了科學、持續、穩定的分紅政策和規劃, 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範性檔的規定, 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和情況;3、對董事會此次制定的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無異議。

特此公告。

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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