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編輯 吳永久
證券公司的管理尤其是營業部和分支機搆的管理, 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系統性工程, 稍不注意, 就有可能違法違規。
近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 北京證監局發佈了對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外大街證券營業部的一則監管公告。
公告稱, 經查, 該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違規為機構客戶通過郵寄資料方式開立帳戶;二是客戶的帳戶資料用印缺失、日期塗改;三是採用違規手段為客戶開戶申請單套印印章等。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29條、《關於加強證券經紀業務管理的規定》第3條的相關規定,
而 《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第29條為:證券公司應建立對錄入證券交易系統的客戶資料等內容的覆核和保密機制;應妥善保管客戶開戶、交易及其他資料, 杜絕非法修改客戶資料;應完善客戶查詢、諮詢和投訴處理等制度, 確保客戶能夠及時獲知其帳戶、資金、交易、清算等方面的完整資訊。
《關於加強證券經紀業務管理的規定》第3條為:證券公司應當建立健全證券經紀業務客戶管理與客戶服務制度, 加強投資者教育, 保護客戶合法權益。 此條規定又有6個要點。
這個中信證券北京安外大街證券營業部的三點違規到底在哪?《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查詢資料和諮詢券商人士, 做出一一解讀:第一條, 其實就是機構客戶, 比如私募, 通過郵寄資料在券商就開了帳戶, 而沒有採取去現場等方式。 第二條就是沒有妥善保管好客戶帳戶資料, 甚至可能塗改。 第三條, 採用違規手段為客戶開戶申請單套印印章。 單套印印章是什麼?有券商人士表示, 這個印章是證券公司總部託管部用的, 只有他們才有這個許可權, 是發私募產品印合同需要的, 有託管資格才能做此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