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保險新規”10月1日起施行
將來保險更重保障, 消費者更受益;投保人要理性對待“停售潮”勿跟風
10月1日起, 被業內稱為“史上最嚴保險新規”的保監會134號文將正式施行。 134號文劃出的三條“紅線”, 導致不少在售的年金險和萬能險必須重新調整, 並迎來9月份的“停售潮”。 這對新老投保人會產生什麼影響?代理人聲稱好產品將停售“且買且珍惜”, 投保人當如何解讀?揚子晚報記者為您調查採訪。
揚子晚報記者 沈春甯
馬燕
134號文有何主要變化?
年金保險返還難, 萬能險不再賣附加險
134號文於今年5月份公佈,
1.兩全保險產品、年金保險產品, 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後。
2.上述產品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
3.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產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產品。
對此, 業內有人甚至用“顛覆性改變”來形容。 南京一家保險公司資深人士接受揚子晚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不少公司年金保險首次生存保險金是3年甚至當年就返還, 比例也高達已交保費的30%;一些中小險企的明星產品有不少是以“主險+萬能型附加險”形式存在的, 新規對它們衝擊較大。
134號文出臺的意義是什麼?
讓保險回歸保障本源,
東北證券9月發佈的134 號文專題研究介紹, 截至 9 月 11 日, 處於“在售”狀態的附加產品(萬能型)為 147 個, 這些產品10月1日後都不能再售。 研報分析, 新規絕無限制行業發展之意, 短期或對四季度和 2018 年開門紅產生衝擊, 但長期有利於壽險業回歸保險保障本源。
揚子晚報記者也查到, 134號文開宗明義提到, 這是為了“切實發揮人身保險產品的保險保障功能, 回歸保險本源, 防範經營風險”;新規還要求:保險產品定名、產品說明書及宣傳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財”“投資計畫”等表述。
揚子晚報記者採訪中有業內人士如是說:與其它金融產品不同, 保險產品是提供風險保障, 而不是投資理財。 但如果多家保險公司急功近利地推出重返還輕保障的產品,
10月1日後有啥注意事項?
“新人”可優選健康類產品, “老人”合同照舊
中意人壽江蘇分公司南京機構業務總監孫莉建議, 10月1日後, 新投保人在選擇產品時一定要理清順序:優先考慮健康類產品, 再買年金或養老、分紅、教育類產品。 如果前兩類保障都做全了, 並且也有一定的風險承受能力, 再考慮萬能險或投連險的投資。
南京消費者劉女士幾年前投保過3年一返還並且計複利的年金險, 自10月1日起會有什麼影響?記者諮詢幾家保險公司人士得知, 新規對老的保單不會有任何影響, 之前簽訂的合同依然遵守。
面對“停售潮”真的早買早好?
投保健康險別拖延, 其它產品理性對待
南京消費者劉女士去年還買過一款返還型年金險, 年交保費3萬元左右, 每年返還10%保費並且享公司紅利, 60歲後返還逐年遞增, 將來可有資格申請入住這家保險公司的養老社區。 隨著10月1日“大限”將至, 代理人催她加保, 說以後這類好產品就買不到了。 還有的代理人稱, 134號文對甲狀腺癌作了規定, 將來算輕疾, 要投保得趕快。 還有人稱134號文規定吸煙者要多交保費。
事實果真如此嗎?揚子晚報記者查詢發現, 134號文確實提到“支持並鼓勵保險公司……區分被保險人健康狀況、吸煙狀況等情況進行差異化定價”, 但並非強制要求;對甲狀腺癌則隻字未提。
中意人壽江蘇分公司南京機構業務總監孫莉建議,
她個人認為, 如果有意投保健康類保險產品, 確實早買早安心, 不要拖延, 因為這類風險最不可控。 平安人壽江蘇分公司南京巨鼎營業區高級營業部經理黃耘也認為, 134號文施行後, 保險公司會更規範, “嚴核保, 寬理賠”, 對新的投保人而言健康險越早買越好。
孫莉建議, 如果是投保理財類產品, 則不要跟風, 理性對待量力而行。 畢竟保險公司會推新產品銜接, 而且任何產品不會適用于投保人一輩子, 保險也應隨人生不同的財務階段, 人生責任的不同階段而變更。投保人應學會資產配置,根據自身財務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運用多元化金融工具進行合理的資產配置。
【編輯:李歡】
轉自:中國新聞網
人生責任的不同階段而變更。投保人應學會資產配置,根據自身財務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運用多元化金融工具進行合理的資產配置。【編輯:李歡】
轉自: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