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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定 中泰化學被發改委罰款7111萬元

中國網財經9月28日訊 中泰化學晚間發佈公告稱, 近日, 公司收到國家發改委《行政處罰決定書》(發改辦價監處罰[2017]11號), 決定書指出, 發改委依法對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中泰公司”)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行為進行了調查。

發改委的調查情況顯示, 現查明, 新疆中泰公司在2016年銷售聚氯乙烯樹脂(以下簡稱“PVC”)過程中, 存在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定的違法事實。

發改委做出的處理決定為, (一)責令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上述違法行為。 (二)對新疆中泰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處以2016年度相關市場銷售額71.11億元百分之一的罰款,

計7111.45萬元。

決定書指出, 新疆中泰公司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 攜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將罰款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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