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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調整旗下部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場內份額持有期規則的公告

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2017年9月26日發佈的《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相關登記結算業務及系統處理邏輯調整的通知》(中國結算發字〔2017〕131號), 中登公司將於2017年9月29日起調整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的場內份額過戶日期登記規則, 根據其最新的業務規則,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旗下以中登公司為註冊登記機構的下列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場內份額持有期規則將於2017年9月29日起做相應調整。 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適用基金:

二、中登公司調整內容

目前,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場內份額(登記在投資者證券帳戶的基金份額, 以下簡稱“場內份額”)不記錄原始過戶日期, 持有期固定為一天。 自2017年9月29日起, 場內份額開始記錄原始過戶日期, 辦理跨市場轉託管業務(包括場內轉場外、場外轉場內, 下同)的份額繼承過戶日期。 9月29日當日場內相關業務過戶登記處理完畢後, 全部場內份額(包括以往未記錄原始過戶日期的份額以及當日過戶的份額)過戶日期統一登記為2017年9月29日。 9月29日當日發起的跨市場轉託管申請, 轉託管成功後份額過戶日期統一登記為2017年9月29日。

投資者份額的具體註冊登記日期記錄以中登系統記錄為准。

三、招募說明書修改

因上述中登公司過戶日期業務規則調整, 上述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贖回費率”相關章節關於持有時間的表述將做如下修改或新增:

修改前:從場內轉託管至場外的基金份額, 從場外贖回時, 其持有期限從轉託管轉入確認日開始計算。

修改後或新增:投資者份額持有時間記錄規則以登記結算機構最新業務規則為准, 具體持有時間以登記結算機構系統記錄為准。

四、其他事項

1、根據現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業務指引》, 場內份額贖回不可按份額持有期分段設置贖回費率。 場內份額記錄過戶日期後, 場內份額贖回手續費用仍保持現行計算方式, 按基金管理人在中登公司TA系統中設置的包含持有期為一天的費率段計收。

後續中登公司將對《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登記結算業務指引》進行修訂, 同時調整贖回相關費用計算方式, 具體調整方式另行通知。

有關上述中登公司業務調整的詳細內容請參見其官網發佈的《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開放式基金相關登記結算業務及系統處理邏輯調整的通知》。

2、投資者可登陸本公司網站(http://www.jsfund.cn)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800)諮詢有關事宜。

3、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敬請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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