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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彪:中國應積極參與數位經濟國際規則制定鞏固互聯網發展新優勢

近幾年, 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數字經濟在全球異軍突起, 成為全球經濟“新平庸”狀態下的突出亮點, 在中國尤其如此, 表現出巨大的競爭優勢。

目前, 中國已具備非常龐大的數位經濟基礎, 在互聯網核心技術的利用率僅排在美國之後, 在全球已具有領先優勢。 據統計, 2016年, 我國互聯網上網人數達7.31億人, 其中手機上網人數6.95億人, 互聯網普及率達到53.2%, 其中農村地區互聯網普及率達到33.1%。 資訊消費規模達到3.9萬億元,同比增長22%, 遠超傳統消費增速,成為國內消費增長的主要引擎。

不僅是宏觀資料, 公眾的微觀感受也在印證中國數字經濟的高速發展。

現在, 走在國內任何一個城市乃至農村, 都可以深刻感受到互聯網+已滲透到中國經濟社會的各個領域, 支撐著中國商業模式、技術創新、生活方式等各方面的變革。 以手機支付為例, 國人在手機上幾乎可以實現所有消費, 這在很多國家都難以想像。 難怪, 蘋果CEO庫克也會眼紅在中國“老太太賣西瓜都用移動支付”。 有報告評選出中國“新四大發明”:高鐵、支付寶、共用單車和網購, 其中3項與互聯網相關, 足見互聯網在中國發展勢頭之勁。

我國互聯網行業優勢正在形成, 那麼, 該如何進一步鞏固和發展?筆者認為, 應積極參與數位經濟規則制定, 提高國際競爭中的話語權。

一方面, 這是維護行業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必需之舉。

國際規則直接左右各國間的利益分配,且決定著一國在國際社會所能扮演的角色。 雖然當前我國資訊通信和互聯網產業發展速度驚人, 但優勢更多體現在商業模式創新和市場容量方面, 技術研發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 尤其體現在網路設施、技術、安全等方面。 發達國家一直慣用標準和規則等手段, 建立“護城河”, 增強行業競爭力, 近些年在數位經濟規則制定方面多有佈局。 在此背景下, 中國必須在更高層面上參與甚至領導相關國際規則制定, 以防未來受制於人。

另一方面, 這是中國互聯網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後盾。 近幾年, 我國互聯網企業“出海”速度明顯加快,

除了阿裡、騰訊這些巨頭之外, 滴滴等新晉“獨角獸”企業也加入其中, 成為全球互聯網行業的“弄潮兒”。 印尼、印度、墨西哥等發展中國家, 美國、德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 都可以看到中國互聯網企業的身影。 隨著我國互聯網企業走出去步伐的加快, 中國理應深度參與數位經濟規則制定, 助力企業國際化經營。

總之, 沒有規則, 就沒有話語權!中國要建成網路強國, 就必須充分利用當前行業發展優勢, 在國際規則制定中發揮更大作用, 不能做被動接受者、追隨者, 而應作為平等的一員乃至成為主角。

(羅彪:互聯網行業政策研究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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