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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因購買方違約收取違約,這三種情況下不用交增值稅

A、B兩家公司簽訂購銷合同, 約定A向B採購一批鋼材。 之後A公司經營方向做了調整, 不再需要B公司的鋼材, 所以之前A、B簽訂的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根據合同約定, A向B支付合同違約金5萬元。 因銷售行為未發生, B收到違約金, 不應開具發票, 不繳增值稅。

合同未履行時收取違約方的違約金, 由於未發生發票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行為, 不應開具發票, 所以也不涉及到增值稅繳納。 類似的情況還有因合同未履行, 已收取的定金被沒收或雙倍返還, 沒收或收到返還一方, 因未發生經營行為, 同樣也不繳增值稅。

A、B兩家公司簽訂購銷合同, 約定A向B採購一批鋼材, B按照約定的時間向A供應了鋼材。 之後A公司因資金鏈短缺, 沒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支付貨款, 延遲了一個月才付清。 根據合同約定, A向B支付合同違約金10萬元。

情形三:合同履行, 發生經營業務, 銷售方違約支付違約金

關於合同違約的三種情形, 你都清楚了嗎?如果有認為財務方面的疑惑, 歡迎私信財大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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