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金在中, 八零九零的孩子們應該都很熟悉。 當年的東方神起可是火透了半邊天, 其中金在中憑著突出的外貌和勵志的人生經歷獲得了很多人的喜愛。
金在中的人生經歷就是一出現實生活中的狗血劇。 小時候被親生父母拋棄, 被養父母撫養長大, 家裡貧困還有八個姐姐, 為了補貼家用, 15歲前往漢城打工。
偶然間有機會參加SM公司的歌唱比賽, 憑著震撼力的聲音和傾城傾國的外貌正式被公司錄用,
兩年學徒的生活基本上不是人過得生活。 為了學費他在閑餘時間打著三份散工。 淩晨在別人還熟睡時發放比自己還重的報紙, 中午到工地做苦役, 下午上完音樂課步行三小時到餐廳當服務生。
他曾經整整兩天沒有吃過東西, 最後餓的太狠, 在餐廳吃了客人剩下的半碗麵湯。 為了湊學費, 曾拖著饑餓生病的身體賣過血。 為了賺錢, 曾參加一個喝可樂大賽, 喝到暈倒。
進入東方神起這個團隊, 一開始並不順利。 因為他太好看的外表不但沒有得到粉絲的喜愛卻遭到很多粉絲討厭, 就只是因為他長得太漂亮。 於是他開始緊繃自己的情緒, 控制自己的言行舉止, 不讓自己有一點失誤。
他在手術的第二天, 如約上臺進行歌友見面會, 腳好後因為酒駕當眾道歉, 一直沒哭過的男孩卻在臺上哭了。 之後終於慢慢得到了大家的認可。
他大火後, 親生父母曾找來想認回他。 這件事給他帶來很大的風波, 但他還是原諒了親生父母, 對養父母更加親厚。
我在知乎上看到有人評價金在中:金在中就是, 老天爺瞎了眼把他打進十八層地獄, 他也能自己爬出來的人。
大概就是他太過堅強, 連公司給他起的藝名都是:英雄在中。
也對, 他的確是粉絲心中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