蛙泳的出發和每次轉身, 從第一次手臂動作開始, 身體應保持俯臥姿勢, 兩肩應與水面平行。 同時, 蛙泳每一個轉身和達到終點時,
在每個以一次劃臂和一次蹬腿順序完成的完整動作週期內, 運動員頭的某一部分應露出水面。 只有在出發和每次轉身後, 運動員可在全身沒入水中時, 做一次手臂充分的向後劃至腿部的動作和一次蹬腿動作, (通常叫做長劃臂技術)但在第二次劃臂至最寬點並在兩手向內劃水前, 頭部必須露出水面。
現代蛙泳技術的發展, 有些運動員在收腿和蹬腿時, 充分利用腰腿力量, 收腿時大、小腿成波浪往抬上, 蹬腿時利用腰部力量往下壓。 這一規則主要是限制蹬蛙泳腿時打類似海豚腿的動作。 在觀察這個動作抬時, 主要看運動員的兩腳有沒有向外翻和有沒有做海豚樣的向下打動。 利用腰腹力量產生向上的鞭打動作, 並沒有違反現行規則的規定。 但兩肩和兩腿的所有動作都應同時並在同一水面上進行,
在蛙泳遊進過程中, 兩手應同時在水面、水下或水上由胸前伸出, 並在水面或水下向後劃水, 除最後一個動作外, 在手臂的完整動作中, 兩肘不得露出水面。 除出發和轉身後的第一次劃水動作外, 兩手向後劃水不得超過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