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消息!滄州要蓋限價房了!就在這片舊城區。
關於對《滄州市東華錦園限價房住房保障專案區域非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滄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有關規定,
在此期間, 徵收工作隊員將同時入戶送達補償方案(徵求意見稿)等相關資料, 如您有意見或建議, 請以書面形式向新華區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提出。
辦公地址:滄州市新華區清池南大道25號
聯 系 電 話:3024599
滄州市新華區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
2017年9月30日
滄州市東華錦園限價房住房保障專案區域
非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稿)
徵收主體
經滄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政府為東華錦園限價房住房保障專案區域房屋徵收主體, 滄州市新華區房屋徵收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徵收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專案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徵收範圍
徵收範圍四至:東至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三建設有限公司, 西至中國化工供銷滄州公司, 南至河北華通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北至河北華通金屬材料有限公司。
上述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被依法徵收的, 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房屋的認定
(一)已登記房屋的認定
已登記的被徵收房屋的性質、用途和建築面積, 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和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為准, 房屋權屬證書與房屋登記簿不一致的,
(二)未登記房屋的認定
未經登記的建築和占地, 由區徵收辦報請新華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補償方式及補償標準
(一)補償方式
本區域非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方式全部為貨幣補償, 徵收補償協定簽訂後, 在協定約定的搬遷期限內辦理完交驗房手續的同時, 由區徵收辦一次性結清徵收補償款, 被徵收人將被徵收房屋的所有權證、不動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等原件交房屋徵收部門收回。
貨幣補償總金額包括:土地補償金額、地上物補償金額、裝修及附屬物補償金額、搬遷補償費、臨時安置補償費、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其它補償、獎勵等。
(二)補償標準
(1)被徵收房屋土地、地上物價值由本區域被徵收人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2)房屋裝修及附屬物的補償、物資和設備搬遷補償費由本區域被徵收人選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搬遷費按一次計算。
(3)臨時安置補償費:參照住宅標準, 按有效證件內建築面積(含認定建築面積)每月每平米16元補償或按照有效證件內土地面積每月每平米14元補償,
(4)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由本區域被徵收人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實際產生損失評估確定。
(5)其它補償:空調移裝費300元/台、電話及網路移裝費100元/套、電熱水器移裝費200元/台、太陽能移裝費200元/台。 經濟樹木:盛果500元/棵, 初果150元/棵(不分品種);雜樹:直徑≥15cm, 100元/棵;直徑< 15cm, 50元/棵。 不在此列的其它補償, 由本區域被徵收人選定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房屋拆除
對已經補償的被徵收房屋, 由徵收部門確定的房屋拆除公司負責拆除, 被徵收人不得私自拆除房屋或附屬設施, 否則, 在補償款中予以扣除。
獎勵
在規定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定並搬遷交房的, 給予以下獎勵:
1、給予被徵收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值5%的獎勵。
2、按合法使用土地面積給予300元/每平米自行安置費補助。
3、在土地證載面積內,搭建、接建等按市場重置評估價格給予補償。
對不配合徵收工作,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對院內搭建、擴建、臨建等違法建築依法予以先行拆除。
給予以下獎勵:1、給予被徵收房屋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值5%的獎勵。
2、按合法使用土地面積給予300元/每平米自行安置費補助。
3、在土地證載面積內,搭建、接建等按市場重置評估價格給予補償。
對不配合徵收工作,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的,對院內搭建、擴建、臨建等違法建築依法予以先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