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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已被允許破產,你知道存款賠償有哪些注意事項嗎?

銀行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就是安全的代名詞, 只要錢存在銀行就出不了事情, 但是去年下發新規, 銀行已經被允許破產倒閉, 國家也不會再為銀行的信用兜底, 而存款的安全問題會交給銀行的存款保險制度, 也就是說如果你存錢的銀行一旦倒閉, 你講會獲得賠付, 但是這個賠付是有限制的。

在目前的存款條例中, 一旦銀行破產, 賠付上限是50萬, 也就是說, 無論你存多少錢, 最多也只能是50萬的保障額度, 而50萬元以下的存款可以獲得全額賠付。 之所以定50萬的數額, 是因為我國98%的儲戶的儲蓄金額都在50萬以下, 這就意味著即使銀行倒閉, 大部分儲戶也都能獲得全額賠償。

可能是由於銀行安全的觀念已經在人們腦海中根深蒂固, 很多人會質疑銀行怎麼會倒閉, 事實上不說在美國、英國等國家, 我國銀行倒閉的事情也並不是個例, 1998年的亞洲金融風暴,

海南發展銀行爆發兌付危機, 從而引發市民恐慌, 紛紛跑到銀行要求兌付, 海南發展銀行在這次金融危機和擠兌風暴中破產清算, 最終由國家為其買單, 而前幾年, 河北省尚村農信社也虧損破產, 進入清算, 也是由國家為其兜底。

那是不是意味著銀行存款已經不安全, 也不必然, 銀行還是最安全的金融機構, 事實上, 允許銀行破產和實行存款保險制度, 是金融改革的必然結果, 意味著國家不再為銀行進行信用擔保, 也不在為銀行存款進行兜底, 不僅有利於銀行自身的發展, 也有利於國家金融體系的優化。

但是面對這種新形式我們儲戶應該如何做呢?首先要樹立正確的認識, 銀行也會破產, 但是銀行破產之後因為有存款保險制度,

我們的存款可以獲得賠付, 但賠付上限只要50萬元, 而且是一家銀行一個帳戶, 每個帳戶最多賠付50萬, 這就要求儲戶如果要進行大額儲蓄, 就要分散到幾家銀行去存款, 風險就會小很多。 比如有100萬的存款, 可以分別存入兩家銀行, 這樣即便兩家銀行都出事的話, 也可以獲得100萬的賠償。 但這裡需要提醒一點, 就是賠付範圍僅限於銀行存款, 銀行理財產品不會給予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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