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覺得買保險不如存銀行放心, 可能理賠都是幾十年後的事情了,萬一幾十年後保險公司破產不在了怎麼辦, 畢竟辛辛苦苦掙的錢總要找一個最安全的地方, 讓它給自己帶來收益或者價值。
很多保險銷售員在面對“保險公司會破產嗎”這個問題時通常會說:“保險法說了, 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是不能破產的!”聽到這你是否感覺吃了定心丸, 保險公司是不允許破產的,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其實他們說的有點片面, 保險公司是能倒閉的, 只是我們客戶的權益有層層的監管, 是不會受到影響的。
不能解散≠不能破產
破產是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必須走的法律程式;
解散是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且不符合破產的要件, 就可以解散。
在新公司法規定中,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 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
《保險法》只是將險企經營者這一項自我保護的方式進行了約束, 卻並沒有規定“保險公司不可以倒閉”。
國際保險公司破產並不少見有統計顯示, 1978~1994年, 不到20年間全球共有648家保險公司破產。 保險業很發達的美國在1989年經歷“黑色星期一”之後, 大量保險公司倒閉。 即使現在, 美國國內的6000多家保險公司, 每年都有一定數量的保險公司難逃破產厄運。 其他國家也有此類案例。 看到這你是否很緊張?
至今為止大陸保險公司破產尚未發生理論上保險公司是可以破產的,
關於保險公司破產問題, 我國《保險法》中早有規定, 從上世紀80年代初我國保險業恢復以來, 從一兩家發展到現在的100多家, 經歷了數次全球性金融危機, 沒發生過一例破產事件。
1、壽險公司是不能主動申請破產的, 只能被收購或者重組。
因為保監會不允許保險公司申請破產。 申請破產其實是公司所有人對自己的財產所以的一種保護。 但保監會卻剝奪了保險公司這種權利, 或者說保險法剝奪了保險公司這種權利, 這是為什麼呢?
2、保險公司成立之初, 都會向保監會繳納一筆準備金。
為了防止破產, 保險公司成立之初, 會向保監會繳納一筆準備金。
如果保險公司做不下去了, 那麼保監會可以拿出這筆錢來對保險公司的客戶有所交代。 當然, 準備金不是一成不變的, 隨著保險公司蛋糕做得越來越大, 保費掙得越來越多, 準備金也要隨時增加的,
3、保險公司的成立要求也比較嚴格。
不僅在成立階段國家對保險公司有嚴格的要求, 在保險公司成立後, 對於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也有嚴格把關, 比如一般會用於股票和證券基金、銀行存款、債券及其他投資。 僅從安全性這個角度來看,保險公司投資的安全性,比其他各類投資機構要安全很多,可能是僅次於國家社保基金的了。
4、償付能力的監管。
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於2016年1月正式實施,這套標準不僅與國際接軌,而且關鍵指標更是超越了歐洲和美國現行的標準。
按照規定保險公司需要每季度公佈《償付能力充足率》,償付能力大於100%屬於最低要求。
保險公司與銀行一樣,必須受到政府的監管。所以,保險利益基本能夠得到兌現。以上規則基本適用於全球保險業,比如在美國,就算某保險公司倒閉,保單也照樣有效,只不過是由其他公司來接納,繼續履行原保單上的承諾。
如果這些都被國家監管了,保險公司最終還是破產了,我們的保單怎麼辦?
通俗來講:就算保險公司一旦破產或者倒閉,我們的保單有兩個去處:一、轉給其他願意接手進行兼併重組的保險公司,保險合同隨之轉移,保單繼續有效;
二、如果沒有其他保險公司願意接手,沒關係,政府會安排好後路,國務院會具體指定某家有實力的保險公司接手。合同也按原有的規定繼續執行,保單繼續生效。
最後需要提醒大家一下:法律規定壽險公司不能破產,但財險公司是可以破產的,如果財產保險公司不能履行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其債權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償債務並使公司終止。
財產保險公司即便破產也會先對客戶的權益進行轉移或清償,所以不必擔心保險公司破產的問題。如果是萬能險、分紅型保險及投連險,如果保險公司倒閉了,雖然保障未變,但是由於經營不善,盈利或分紅會受影響。
看到這一刻你的心是否平靜了呢?由國家監管,不用擔心自己的保單因為相關保險公司破產或倒閉而受到影響。
你想知道有關保險的種種,小保下次和你再聊。快保家不賣保險,只為解決保險經代痛點;共建活力保險生態圈。
僅從安全性這個角度來看,保險公司投資的安全性,比其他各類投資機構要安全很多,可能是僅次於國家社保基金的了。4、償付能力的監管。
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於2016年1月正式實施,這套標準不僅與國際接軌,而且關鍵指標更是超越了歐洲和美國現行的標準。
按照規定保險公司需要每季度公佈《償付能力充足率》,償付能力大於100%屬於最低要求。
保險公司與銀行一樣,必須受到政府的監管。所以,保險利益基本能夠得到兌現。以上規則基本適用於全球保險業,比如在美國,就算某保險公司倒閉,保單也照樣有效,只不過是由其他公司來接納,繼續履行原保單上的承諾。
如果這些都被國家監管了,保險公司最終還是破產了,我們的保單怎麼辦?
通俗來講:就算保險公司一旦破產或者倒閉,我們的保單有兩個去處:一、轉給其他願意接手進行兼併重組的保險公司,保險合同隨之轉移,保單繼續有效;
二、如果沒有其他保險公司願意接手,沒關係,政府會安排好後路,國務院會具體指定某家有實力的保險公司接手。合同也按原有的規定繼續執行,保單繼續生效。
最後需要提醒大家一下:法律規定壽險公司不能破產,但財險公司是可以破產的,如果財產保險公司不能履行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其債權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償債務並使公司終止。
財產保險公司即便破產也會先對客戶的權益進行轉移或清償,所以不必擔心保險公司破產的問題。如果是萬能險、分紅型保險及投連險,如果保險公司倒閉了,雖然保障未變,但是由於經營不善,盈利或分紅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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