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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代語言革命是以文學革命為發端 胡適白話是從口語角度提出

中國現代語言的革命是以文學革命為發端的。 提倡“詩界革命”的黃遵憲早在1868年(同治七年)就寫有這樣的詩句:“我手寫我口, 古豈能拘牽?即今流俗語,

我若等簡編, 五千年後人, 驚為古斕斑。 ”黃遵憲提倡文學創作中口語與書面文字的一致, 把“流俗語”看作詩歌流芳百世的典範。 俗語包含在方言之中。 方言是地方語言, 它是一種語言的地方變體。 某一地區的方言與全民族語言總是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徵。 同時各地方言在在語音、詞彙、語法方面也存在著一定的差異。 俗語則是流行於民間, 在群眾口頭中常用的一些定型的通俗語句, 包括諺語、俚語、歇後語等。 俗語往往地方色彩很濃, 所以有些俗語也即是方言詞語, 兩者很難截然分開。 因此許多方言匯釋的著作都兼收俗語。 魯迅先生在《門外文談》中說“方言土語, 很有些意味深長的話, 我們那裡叫‘煉話’,
用起來是很有意思的。 恰如文言的用古典, 聽者也覺得趣味津津。 ”黃遵憲對“流俗語”的推崇倍至, 確實不無道理。 常言道:“最乾淨的水是泉水, 最精練的話是諺語。 ”又聞“諺語--語言中的鹽。 ”文學大師門從來沒有鄙視過方言土語。

幾乎與黃遵憲同時的梁啟超也主張採用言文一致的“俗語文體”。 他認為“自宋以來, 實為祖國文學之大進化。 何以故?俗語文學大發達故。 宋後俗語文學有兩大派, 其一則儒家、禪家之語錄, 其二則小說也。 小說者, 決非以古語之文體而能工者也。 ”而且“苟欲思想之普及, 則此體非徒小說家當採用而已, 凡百文章, 莫不有然。 ”裘廷梁還歸納出了“白話”的“八益”, 即“省日力”、“除驕氣”、“免枉讀”、“保聖教”、“便幼學”、“煉心力”、“少棄才”和“便貧民”,

很明顯都是針對作品的思想內容和語文工具改革而言的。

五四時期的白話文運動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先導和標誌, 它同樣先是一場文學革命。 “言文一致”依然是它的宗旨。 那麼, 這時的“白話”是否就是常說的“官話”呢?似乎不是。 錢玄同說過“我們提倡新文學, 自然不單是改文言為白話便算了事。 惟第一步, 則非從改用白話做起不可。 ”胡適的“八事”中“四曰不避俗字俗語(不嫌以白話作詩詞)”。 到1918年, 胡適致錢玄同的《論小說及白話韻文》的一封信中, 曾將“白話”的語言特點, 歸納為三條:

“(一)白話的‘白’, 是戲臺上‘說白’的‘白’, 是俗語‘土白’的‘白’。 故白話即是俗語。 ”

“(二)白話的‘白’, 是‘清白’的‘白’, 是‘明白’的‘白’。 白話但須要‘明白如話’, 不妨夾幾個明白易曉的文言字眼。

“(三)白話的‘白’是‘黑白’的‘白’。 白話便是乾乾淨淨沒有堆砌塗飾的話, 也不妨夾幾個明白易曉的文言字眼。 ”

由此可見的, “白話”對立著文言, 卻包容著方言。 胡適並沒有明確區別方言和共同語。 胡適認為“方言未嘗不可入文。 如江蘇人說‘像煞有介事’五個字, 我所知的各種方言中竟無一語可表示這個意思。 ”對“國語”與“方言”的關係, 胡適還有著獨到的、發人深思的見解:“國語不過是最優勝的一種方言;今日的國語文學, 在多少年前, 都不過是方言文學。 正因為當時的人肯用方言作文學, 敢用方言作文學, 所以一千多年之中積下了不少的活文學。 其中那最有普遍性的部分, 遂逐漸被公認為國語文學的基礎。 ……國語的文學從方言文學裡出來,

仍需要向方言的文學裡去尋它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 ”……有了國語的文學, 方才有文學的國語。 ……有了文學的國語, 方才有標準的國語。 (《建設的文學革命論》)。 “方言的文學也是這樣的。 必須先有方言的文學作品, 然後可以有文學的方言。 有了文學的方言, 方言有了多少寫定的標準, 然後可以繼續產生更豐富更有價值的方言文學。 ”由胡適等人的觀點看, 方言與國語在文學中的作用幾乎平列, 兩者之間互相補充, 互相促進, 共同為文學的繁榮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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