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代語言的革命是以文學革命為發端的。 提倡“詩界革命”的黃遵憲早在1868年(同治七年)就寫有這樣的詩句:“我手寫我口, 古豈能拘牽?即今流俗語,
幾乎與黃遵憲同時的梁啟超也主張採用言文一致的“俗語文體”。 他認為“自宋以來, 實為祖國文學之大進化。 何以故?俗語文學大發達故。 宋後俗語文學有兩大派, 其一則儒家、禪家之語錄, 其二則小說也。 小說者, 決非以古語之文體而能工者也。 ”而且“苟欲思想之普及, 則此體非徒小說家當採用而已, 凡百文章, 莫不有然。 ”裘廷梁還歸納出了“白話”的“八益”, 即“省日力”、“除驕氣”、“免枉讀”、“保聖教”、“便幼學”、“煉心力”、“少棄才”和“便貧民”,
五四時期的白話文運動是五四新文化運動的先導和標誌, 它同樣先是一場文學革命。 “言文一致”依然是它的宗旨。 那麼, 這時的“白話”是否就是常說的“官話”呢?似乎不是。 錢玄同說過“我們提倡新文學, 自然不單是改文言為白話便算了事。 惟第一步, 則非從改用白話做起不可。 ”胡適的“八事”中“四曰不避俗字俗語(不嫌以白話作詩詞)”。 到1918年, 胡適致錢玄同的《論小說及白話韻文》的一封信中, 曾將“白話”的語言特點, 歸納為三條:
“(一)白話的‘白’, 是戲臺上‘說白’的‘白’, 是俗語‘土白’的‘白’。 故白話即是俗語。 ”
“(二)白話的‘白’, 是‘清白’的‘白’, 是‘明白’的‘白’。 白話但須要‘明白如話’, 不妨夾幾個明白易曉的文言字眼。
“(三)白話的‘白’是‘黑白’的‘白’。 白話便是乾乾淨淨沒有堆砌塗飾的話, 也不妨夾幾個明白易曉的文言字眼。 ”
由此可見的, “白話”對立著文言, 卻包容著方言。 胡適並沒有明確區別方言和共同語。 胡適認為“方言未嘗不可入文。 如江蘇人說‘像煞有介事’五個字, 我所知的各種方言中竟無一語可表示這個意思。 ”對“國語”與“方言”的關係, 胡適還有著獨到的、發人深思的見解:“國語不過是最優勝的一種方言;今日的國語文學, 在多少年前, 都不過是方言文學。 正因為當時的人肯用方言作文學, 敢用方言作文學, 所以一千多年之中積下了不少的活文學。 其中那最有普遍性的部分, 遂逐漸被公認為國語文學的基礎。 ……國語的文學從方言文學裡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