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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人賣矛者與“賣矛誘導”體系

中國古代典籍《韓非子》中一個名叫“自相矛盾”的故事, 值得我們深長思之。 一個商人拿起一根矛對顧客說, 我這根矛呀, 無堅不摧——可以穿透世界上所有的盾。 隨後他又拿起一面盾對顧客說, 我這面盾呀, 堅不可摧, 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能夠洞穿它《韓非子·難一》:“楚人有鬻盾與矛者, 譽之曰:‘吾盾之堅, 物莫能陷也。 ’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 於物無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 不可同世而立。 ”。

那個賣矛人為什麼向顧客誇耀他的矛無堅不摧?他是有意追求關於矛的真理而得出的結論嗎?他自己相信這條由他生產並傳播的知識是真實的、正確的嗎?都不是。

賣矛的人之所以這麼說, 唯一的動機是用這條知識引導顧客做出對他有利(而不是對顧客有利)的行為: 買矛, 唯一的目的是把顧客腰包的錢引導到他的腰包裡。

也就是說, 賣矛人之所以創造這條知識並要求顧客相信這條知識, 不是為了追求真理, 不是為了謀求顧客的利益。 他創造這條知識, 傳播這條知識, 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為了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在某些特殊的情景之中, 他常常會絞盡腦汁地誘騙或者剝奪對方(顧客)的利益。

《韓非子》中這位賣矛者, 看來是一位普通的小商販, 所以那位顧客敢於質問“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何如?”消解了無堅不摧的權威性。

但是, 假如這位賣矛者不是一位普通商人, 而是商湯王、周武王、楚莊王之類的人物, 這位顧客還敢於這樣挑戰他的權威性嗎?即使這位顧客斗膽提出質疑, 商湯王、周武王、楚莊王之類的賣矛人還會“弗能應”嗎?

很顯然, 如果商湯王、周武王、楚莊王之類的人物借助其強大的國家機器和國家權威來傳播這條知識, 這條知識很快就會傳遍中原內外、大江南北, “楚矛”就會跟“吳鉤”、“越劍”一樣享譽天下, 從而“吾矛之利, 於物無不陷也”這個判斷, 就會作為一條權威知識, 成為中國人文學術體系中不容置疑的構成因素。

就此而言, 世界上每個人都是賣矛人, 包括文化人、知識人。 只是每個人手裡的矛各不相同。

商湯王、周武王、楚莊王宣稱自己代表上蒼統治萬民, 所以萬民只要順從天命、殷勤納稅, 就可永葆福祉;猶太先知聲稱只有猶太人是上帝的選民, 其他種族如果不想滅亡就必須跟著他們信奉上帝, 為此當然必須交上適當的份錢;亞里斯多德論證奴隸天生適合服從和服役, 奴隸主天生適合統治奴隸並享用奴隸創造的財富;傑弗遜強調每個人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都是不可轉讓的, 而印第安人卻天生沒有“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而且必須徹底滅絕之——正如我們所知道的,

以上幾條, 都是我們人文學術體系中具有支柱般地位的核心知識, 而那些人創造這些核心知識的時候, 他們所懷揣的動機、所抱持的邏輯, 跟那個賣矛人完全相同——誘導別人做出對自己有利的選擇。

近代以來成千上萬以上帝的名義湧入中國的西方傳教士, 就是這種賣矛人。

三百年前西方人賣上帝, 今天西方人賣美國模式和普世價值。 五百年殖民史上, 西方人所出賣的價值, 跟財富一直構成逆向運動。 上帝流向東方的時候, 東方的財富大規模流向西方;美國模式流向東方的時候, 東方的財富大規模流向西方;普世價值流向東方的時候, 東方的財富大規模流向西方。

征諸歷史事實, 商湯王、周武王、楚莊王、亞里斯多德、傑弗遜、傳教士都是成功的推銷者, 他們一生賣出了很多“矛”,不但在自己的時代得心應手,而且跨越時空,至今受到消費者(買矛者)的追捧。

那麼,楚人賣矛者失敗在哪裡?商湯王、周武王、楚莊王、亞里斯多德、傑弗遜成功在哪裡?

“賣矛誘導”體系與小圈子利益(1)

楚人賣矛者企圖通過廣告宣傳在“自由市場”推銷自己的矛,由於他的廣告所傳播的知識受到目標客戶的質疑,他被置於尷尬境地,交易沒有成功。

為了進一步探討賣矛者交易失敗的原因,本書願意繞個彎子,也就是先放下這個話題,到遙遠的時空隧道中,去揭示別人交易成功的奧秘。因為只有在成功交易的啟示下,才能更好地解讀賣矛人的失敗交易。

交易的直接目的有兩個,一是用自己的剩餘產品直接交換別人的剩餘產品,從而獲得自己需要的消費品,在古老的實物貿易中大家都是以此為目的。值得格外強調的是,交易而來的消費品是由別人生產的即不是由自己生產的。二是以自己的剩餘產品或者特意生產的商品獲得財富,但這財富一般以具有特定信用背景的貨幣為存在形式。貨幣只有轉化為消費品時才有價值,在特定貨幣的信用範圍內,將貨幣轉化為消費品時具有隨心所欲的靈活性,能夠交換任何由他人生產的財富,所以它廣受歡迎,成為我們所熟悉的絕大多數交易行為的主要支付手段。

無論是消費品還是代表消費品的貨幣,都是財富,所以交易的目的歸根結底只有一個,那就是獲得別人生產的財富。

在進行意在獲得別人財富的交易行為時,所有人都千方百計降低自己的交易成本。對於降低交易成本的期待是沒有止境的,直到零才算止境。

當一方交易成本降低為零的時候,交易性質就發生了變化,那種行為不應該再被稱為交易。

所以,交易是人們獲得別人財富的一種主動行為,但不是唯一行為。

以零成本獲得別人財富的主動行為是什麼?

一是搶劫,二是徵收保護費。

原始時代,一個氏族僅與存在婚配關係和共同宗教儀式的鄰近氏族保持友好關係,與所有其他氏族都是敵對關係。為了捍衛自己的採集區和狩獵區,他們就像今天的不同的獅子群體、猩猩群體一樣,隨時可能展開角逐和廝殺。在生產力發展到每個氏族都有剩餘產品的時代,一個氏族隨時都可能發動對其他氏族的搶劫戰爭。

就像採集和狩獵一樣,搶劫也是人類早期歷史上獲得財富的最主要方式之一。

氏族時代,實行共產主義制度。每一個獵物都是全氏族共用,搶劫的財富,也是整個氏族共有。氏族成為利益圈的基本單位。在這種文化性格背景下,為了謀求本利益圈(本氏族)的利益最大化,天下所有氏族的所有財富,都是咱們潛在的搶劫物件。只要時勢適合,便於得手,隨時可以發起搶劫戰爭。

氏族成員對於他知識範圍內的所有財富,懷有這樣的觀念: 本氏族的財富當然是由本氏族的人享用,其他氏族的財富也應該最大限度地由本氏族的人享用。對於本氏族來說,其他氏族具有價值的是財富,而不是人。為了得到其他氏族的財富,就必須把其他氏族的人打死或者打傷,讓他們失去阻礙我們掠奪這些財富的能力。

任何一個氏族的內部,都是很平等、很博愛、很珍愛彼此的生命、崇拜生命的價值。每一個生命的逝世都會引起強烈的集體悲傷,必須用最隆重的宗教儀式幫助他獲得永生。

可是這些觀念僅僅適用於氏族內部,對外並不如此。相反,其他氏族的人對於本氏族來說沒有人文價值,他們的價值僅僅在於能夠創造那些成為我們的戰利品的財富。如果他們不予抵抗地將財富交給我們,我們可以讓他們繼續生活、繼續創造財富。如果他們企圖保衛自己的財富,我們就將他們消滅。

氏族社會的這種觀念,可以概括為兩個圈子。本氏族是一個小圈子,這不單是氏族成員賴以生存的依託,而且是氏族成員賴以體驗生命意義、人生價值和榮譽的社會空間,所以,每個人都會自覺地維護這個小圈子的利益。所有其他氏族構成一個大圈子,那個大圈子是咱們小圈子生活的背景和條件,那裡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財富可供我們取用,只要你有足夠的暴力去掠奪、去屠殺。

採集和狩獵都有不得手的時候,而且此種生產方式不能使財富快速增長。其他無數氏族之中,總有一些氏族有剩餘產品,如果他們能夠勻一點給我們,我們就能不費辛勞地度過難關或者更上層樓。“勻一點”當然是不可能的,於是人們只好在採集和狩獵之外,開闢第三種生產方式: 搶劫。

在人類從普通哺乳動物發展為原始人群的億萬年中,地球上遊動著千千萬萬個艱難度日的氏族群體,每一個氏族群體是一個利益小圈子,同時又被所有其他氏族群體納入那個外在的大圈子之中。每個個人都只能在自己的小圈子中得到溫飽、安全和榮耀,而他被其他氏族劃入大圈子的時候,他就面臨著潛在的危險和災禍。

一個人能夠獵獲最多的動物,讓他的血緣同胞擁有溫飽和剩餘產品,他就是這個集體中的大英雄。同樣,一個人能夠消滅敵對氏族人口,讓自己的氏族獲得安全,或者能夠搶劫其他氏族的財富,讓自己的氏族擁有更多的消費品和更廣泛的利益,他就是這個集體中的大英雄。

氏族社會對他擁戴、敬仰、歌頌,他出征時為他祈禱,他死後為他超度,並在集體之中世世代代傳唱他的英雄事蹟和奮勇屠殺的傳奇故事,最後將他神化,將他塑造成耶和華式的暴力神和保護神,這就是人類文化的起源之一,是人類人文價值的凝聚和形成方式之一。個體生命的人文價值往往是以這種方式體現並傳承的。

“賣矛誘導”體系與小圈子利益(2)

生命個體的人文價值,在不同的人群中評價完全不同,通常完全相反。一個能征善戰、為本氏族劫掠無窮財富的氏族英雄,在被劫掠的氏族看來,不過是個殺人魔王和劫匪。但是,每一個人都滿足於本社會對於自己的敬仰與歌頌,而不在意其他氏族對自己的仇恨與詛咒。

可見,對於同一個人的價值的評估,小圈子和大圈子所給出的結論完全是相反的。價值衝突、評估衝突、文化衝突,都是利益衝突的表現。用一方的價值壓倒另一方的價值,就是用一方的利益壓倒另一方的利益。

“內修文明、外施暴力”是歷史上所有政治實體的共同特徵。

簡單地說,每個小圈子建構的人文價值,就是讓本小圈子的人活得更好,並設法讓大圈子的人為咱們小圈子服務(為我們生產剩餘產品)——或者主動,或者被動。

所以,人文價值並不是什麼普泛的、神聖的東西,而是一個具有強烈政治傾向、利益傾向的文化觀念。

說得更為抽象一些,人文價值乃是對物質利益的精神化描述。一個人之所以被某個人群歌頌,是因為他給這個群體帶來了利益,他之所以被另一些人群詛咒,是因為他屠殺了這些人群的兄弟並掠奪了他們的利益。

對以上闡述,我們可以這樣總結: 氏族時代的人文文化,建構了小圈子與大圈子、少數人與多數人的利益關係與價值關係。每個氏族所信奉的人文文化,都是以自己小圈子的利益為價值核心,都想以最小人群,享用最大人群創造的財富,甚至支配最大人群的命運。大圈子人群的利益和價值,只能以小圈子的利益為標準予以評價和處置。小圈子內每個成員的溫飽、痛癢、希冀,都能得到圈內人的關愛、尊重與呵護,即使他私念氾濫、惡欲膨脹、嗜殺成性,只要這一切是刀鋒向外,也會受到圈內人的支持和頌揚。這種仁愛和溫情感天地而泣鬼神。這是地球上誕生動物以來,所出現的最偉大的人文文化。

可是這種偉大的人文文化,僅僅適用於小圈子之內,大圈子人群則是成全這種人文文化和人文價值的材料,有時候以他們的財富為材料——比如掠奪他們的財富來充實小圈子的晚餐,有時候以他們的生命為材料——比如以他們作為犧牲來光大小圈子的祭祀儀式,有時候以他們的尊嚴為材料——比如讓他們戴上枷鎖,在暴力的看管下為小圈子服勞役。

也就是說,只要一個小圈子擁有暴力優勢,他們掠奪了另一個小圈子的現成財富還不滿足,他們還可以將被征服的小圈子成員俘虜過來,給他們戴上枷鎖,讓他們源源不斷地為征服者創造剩餘產品。

這種制度創新對於人類歷史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人類的整個“文明史”就是從這裡起步的。正是這種新的搶劫方式和奴役方式,迅速積累了財富,讓小圈子的暴力能量越來越大,能夠將征服和搶劫物件越擴越大,最後發展出使搶劫行為制度化、日常化的國家制度。

一個小圈子對另一個小圈子的屠殺與搶劫,存在著極大的風險,常常不得不付出巨大的代價。在有些情況下,甚至勝負難料。如果將搶劫中的博弈也看作一種交易,那麼這種交易是成本巨大的交易,有時甚至是虧盈不定的交易。

為了降低交易成本,人們絞盡腦汁尋找了新的博弈和交易形式。趁著某次得手的征服與搶劫,將未及屠殺的被征服者看管起來,讓他們為征服者源源不斷地生產剩餘產品,這就無限擴大了征服戰爭的盈利,從而逐步將這種制度化、日常化的搶劫變成了零成本的交易。

但是,枷鎖和看管依然需要付出成本,而且只能導致他者的服從。如果能夠設法讓奴隸對奴隸主小圈子(權力與利益主體)產生政治和文化的認同,讓他自覺地服從管教、自覺地以小圈子的文化為文化、以小圈子的價值為價值、自覺地為小圈子的利益服務,那將會大大降低小圈子的政治成本。於是,將權力包裝為精神化的產品,灌輸給被支配、被奴役的群體,就是成本最低的統治方式。這就是我所說的文化政治學。

文/摩羅(摘自《中國的疼痛》)

他們一生賣出了很多“矛”,不但在自己的時代得心應手,而且跨越時空,至今受到消費者(買矛者)的追捧。

那麼,楚人賣矛者失敗在哪裡?商湯王、周武王、楚莊王、亞里斯多德、傑弗遜成功在哪裡?

“賣矛誘導”體系與小圈子利益(1)

楚人賣矛者企圖通過廣告宣傳在“自由市場”推銷自己的矛,由於他的廣告所傳播的知識受到目標客戶的質疑,他被置於尷尬境地,交易沒有成功。

為了進一步探討賣矛者交易失敗的原因,本書願意繞個彎子,也就是先放下這個話題,到遙遠的時空隧道中,去揭示別人交易成功的奧秘。因為只有在成功交易的啟示下,才能更好地解讀賣矛人的失敗交易。

交易的直接目的有兩個,一是用自己的剩餘產品直接交換別人的剩餘產品,從而獲得自己需要的消費品,在古老的實物貿易中大家都是以此為目的。值得格外強調的是,交易而來的消費品是由別人生產的即不是由自己生產的。二是以自己的剩餘產品或者特意生產的商品獲得財富,但這財富一般以具有特定信用背景的貨幣為存在形式。貨幣只有轉化為消費品時才有價值,在特定貨幣的信用範圍內,將貨幣轉化為消費品時具有隨心所欲的靈活性,能夠交換任何由他人生產的財富,所以它廣受歡迎,成為我們所熟悉的絕大多數交易行為的主要支付手段。

無論是消費品還是代表消費品的貨幣,都是財富,所以交易的目的歸根結底只有一個,那就是獲得別人生產的財富。

在進行意在獲得別人財富的交易行為時,所有人都千方百計降低自己的交易成本。對於降低交易成本的期待是沒有止境的,直到零才算止境。

當一方交易成本降低為零的時候,交易性質就發生了變化,那種行為不應該再被稱為交易。

所以,交易是人們獲得別人財富的一種主動行為,但不是唯一行為。

以零成本獲得別人財富的主動行為是什麼?

一是搶劫,二是徵收保護費。

原始時代,一個氏族僅與存在婚配關係和共同宗教儀式的鄰近氏族保持友好關係,與所有其他氏族都是敵對關係。為了捍衛自己的採集區和狩獵區,他們就像今天的不同的獅子群體、猩猩群體一樣,隨時可能展開角逐和廝殺。在生產力發展到每個氏族都有剩餘產品的時代,一個氏族隨時都可能發動對其他氏族的搶劫戰爭。

就像採集和狩獵一樣,搶劫也是人類早期歷史上獲得財富的最主要方式之一。

氏族時代,實行共產主義制度。每一個獵物都是全氏族共用,搶劫的財富,也是整個氏族共有。氏族成為利益圈的基本單位。在這種文化性格背景下,為了謀求本利益圈(本氏族)的利益最大化,天下所有氏族的所有財富,都是咱們潛在的搶劫物件。只要時勢適合,便於得手,隨時可以發起搶劫戰爭。

氏族成員對於他知識範圍內的所有財富,懷有這樣的觀念: 本氏族的財富當然是由本氏族的人享用,其他氏族的財富也應該最大限度地由本氏族的人享用。對於本氏族來說,其他氏族具有價值的是財富,而不是人。為了得到其他氏族的財富,就必須把其他氏族的人打死或者打傷,讓他們失去阻礙我們掠奪這些財富的能力。

任何一個氏族的內部,都是很平等、很博愛、很珍愛彼此的生命、崇拜生命的價值。每一個生命的逝世都會引起強烈的集體悲傷,必須用最隆重的宗教儀式幫助他獲得永生。

可是這些觀念僅僅適用於氏族內部,對外並不如此。相反,其他氏族的人對於本氏族來說沒有人文價值,他們的價值僅僅在於能夠創造那些成為我們的戰利品的財富。如果他們不予抵抗地將財富交給我們,我們可以讓他們繼續生活、繼續創造財富。如果他們企圖保衛自己的財富,我們就將他們消滅。

氏族社會的這種觀念,可以概括為兩個圈子。本氏族是一個小圈子,這不單是氏族成員賴以生存的依託,而且是氏族成員賴以體驗生命意義、人生價值和榮譽的社會空間,所以,每個人都會自覺地維護這個小圈子的利益。所有其他氏族構成一個大圈子,那個大圈子是咱們小圈子生活的背景和條件,那裡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財富可供我們取用,只要你有足夠的暴力去掠奪、去屠殺。

採集和狩獵都有不得手的時候,而且此種生產方式不能使財富快速增長。其他無數氏族之中,總有一些氏族有剩餘產品,如果他們能夠勻一點給我們,我們就能不費辛勞地度過難關或者更上層樓。“勻一點”當然是不可能的,於是人們只好在採集和狩獵之外,開闢第三種生產方式: 搶劫。

在人類從普通哺乳動物發展為原始人群的億萬年中,地球上遊動著千千萬萬個艱難度日的氏族群體,每一個氏族群體是一個利益小圈子,同時又被所有其他氏族群體納入那個外在的大圈子之中。每個個人都只能在自己的小圈子中得到溫飽、安全和榮耀,而他被其他氏族劃入大圈子的時候,他就面臨著潛在的危險和災禍。

一個人能夠獵獲最多的動物,讓他的血緣同胞擁有溫飽和剩餘產品,他就是這個集體中的大英雄。同樣,一個人能夠消滅敵對氏族人口,讓自己的氏族獲得安全,或者能夠搶劫其他氏族的財富,讓自己的氏族擁有更多的消費品和更廣泛的利益,他就是這個集體中的大英雄。

氏族社會對他擁戴、敬仰、歌頌,他出征時為他祈禱,他死後為他超度,並在集體之中世世代代傳唱他的英雄事蹟和奮勇屠殺的傳奇故事,最後將他神化,將他塑造成耶和華式的暴力神和保護神,這就是人類文化的起源之一,是人類人文價值的凝聚和形成方式之一。個體生命的人文價值往往是以這種方式體現並傳承的。

“賣矛誘導”體系與小圈子利益(2)

生命個體的人文價值,在不同的人群中評價完全不同,通常完全相反。一個能征善戰、為本氏族劫掠無窮財富的氏族英雄,在被劫掠的氏族看來,不過是個殺人魔王和劫匪。但是,每一個人都滿足於本社會對於自己的敬仰與歌頌,而不在意其他氏族對自己的仇恨與詛咒。

可見,對於同一個人的價值的評估,小圈子和大圈子所給出的結論完全是相反的。價值衝突、評估衝突、文化衝突,都是利益衝突的表現。用一方的價值壓倒另一方的價值,就是用一方的利益壓倒另一方的利益。

“內修文明、外施暴力”是歷史上所有政治實體的共同特徵。

簡單地說,每個小圈子建構的人文價值,就是讓本小圈子的人活得更好,並設法讓大圈子的人為咱們小圈子服務(為我們生產剩餘產品)——或者主動,或者被動。

所以,人文價值並不是什麼普泛的、神聖的東西,而是一個具有強烈政治傾向、利益傾向的文化觀念。

說得更為抽象一些,人文價值乃是對物質利益的精神化描述。一個人之所以被某個人群歌頌,是因為他給這個群體帶來了利益,他之所以被另一些人群詛咒,是因為他屠殺了這些人群的兄弟並掠奪了他們的利益。

對以上闡述,我們可以這樣總結: 氏族時代的人文文化,建構了小圈子與大圈子、少數人與多數人的利益關係與價值關係。每個氏族所信奉的人文文化,都是以自己小圈子的利益為價值核心,都想以最小人群,享用最大人群創造的財富,甚至支配最大人群的命運。大圈子人群的利益和價值,只能以小圈子的利益為標準予以評價和處置。小圈子內每個成員的溫飽、痛癢、希冀,都能得到圈內人的關愛、尊重與呵護,即使他私念氾濫、惡欲膨脹、嗜殺成性,只要這一切是刀鋒向外,也會受到圈內人的支持和頌揚。這種仁愛和溫情感天地而泣鬼神。這是地球上誕生動物以來,所出現的最偉大的人文文化。

可是這種偉大的人文文化,僅僅適用於小圈子之內,大圈子人群則是成全這種人文文化和人文價值的材料,有時候以他們的財富為材料——比如掠奪他們的財富來充實小圈子的晚餐,有時候以他們的生命為材料——比如以他們作為犧牲來光大小圈子的祭祀儀式,有時候以他們的尊嚴為材料——比如讓他們戴上枷鎖,在暴力的看管下為小圈子服勞役。

也就是說,只要一個小圈子擁有暴力優勢,他們掠奪了另一個小圈子的現成財富還不滿足,他們還可以將被征服的小圈子成員俘虜過來,給他們戴上枷鎖,讓他們源源不斷地為征服者創造剩餘產品。

這種制度創新對於人類歷史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人類的整個“文明史”就是從這裡起步的。正是這種新的搶劫方式和奴役方式,迅速積累了財富,讓小圈子的暴力能量越來越大,能夠將征服和搶劫物件越擴越大,最後發展出使搶劫行為制度化、日常化的國家制度。

一個小圈子對另一個小圈子的屠殺與搶劫,存在著極大的風險,常常不得不付出巨大的代價。在有些情況下,甚至勝負難料。如果將搶劫中的博弈也看作一種交易,那麼這種交易是成本巨大的交易,有時甚至是虧盈不定的交易。

為了降低交易成本,人們絞盡腦汁尋找了新的博弈和交易形式。趁著某次得手的征服與搶劫,將未及屠殺的被征服者看管起來,讓他們為征服者源源不斷地生產剩餘產品,這就無限擴大了征服戰爭的盈利,從而逐步將這種制度化、日常化的搶劫變成了零成本的交易。

但是,枷鎖和看管依然需要付出成本,而且只能導致他者的服從。如果能夠設法讓奴隸對奴隸主小圈子(權力與利益主體)產生政治和文化的認同,讓他自覺地服從管教、自覺地以小圈子的文化為文化、以小圈子的價值為價值、自覺地為小圈子的利益服務,那將會大大降低小圈子的政治成本。於是,將權力包裝為精神化的產品,灌輸給被支配、被奴役的群體,就是成本最低的統治方式。這就是我所說的文化政治學。

文/摩羅(摘自《中國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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