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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10條整頓措施 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昨日下午,珠海市住規建局召開了整頓規範房地產市場工作會議。 新快報記者從會上獲悉,會上提出“對取得預售許可或現樓銷售的房地產開發專案,要在10天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等10條整頓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措施。

措施要求,取得預售許可證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銷售商品住房,不得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認購書或以任何形式收取購房人的意向金(誠意金)、定金;對取得預售許可或現樓銷售的房地產開發專案,要在10天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一房一價”,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公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等內容,且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

措施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准發佈商品房銷售廣告。

措施提出,未將全部准售房源對外公開銷售,故意隱瞞銷售情況,捂盤惜售,人為製造房源緊張的行為,以及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住房,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使用虛假或不規範的價格標示誤導消費者等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據悉,下一步珠海將進一步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 對不守誠信的企業(機構)採用警告、處罰、資質降級、取消市場准入、依法追究責任等方式進行處理,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失信情況。 (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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