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吳卓林做了特別勇敢的事情。 我說的勇敢, 這是個中性詞。 畢竟, 她才十七、八歲。 十分明顯, 還是未成年的少女。 從小到大, 都在這樣又吵又亂的環境中長大。
但宣佈就是宣佈了, 做出這樣的決定可能有很多共力的作用。 吳卓林要找到理由, 一個與母親吳綺莉分開的理由。 找到女朋友, 然後就能順理成章的同居。 個別朋友討論這個問題:吳卓林真是拉拉嗎?還是, 她自己以為喜歡的是女人?這個, 連她自己都說不清何況是我?
在我看來, 吳卓林需要朋友的陪伴。 而且, 這個人一定要能給她安全感的、甚至能夠保護她的。 必須離開她的母親, 兩人已經在一屋簷下很久很久。 什麼矛盾都已激化, 差點兒到了水火不容的決裂。 吳綺莉又不放心吳卓林, 吳卓林又不想吳綺莉管教。 逆反, 由此可見。
這位同性密友, 比吳卓林年長很多。 只是歲數上哈, 並不知道智商情商能否配得上她的年齡。 也許, 吳卓林只想找個能頂替她母親角色的女人。 她的信賴、她的依靠, 統統都投放在這個人的身上。 那是不是愛, 算不算是同性戀?基本上,
昨天, 我說吳綺莉的祝福是正確的。 道理很簡單, 你越反對吳卓林就越反抗。 可能, 更會鬧得不可收拾的地步。 給她時間、空間, 自己把前因後果想清楚。 不要頭腦發熱, 不要一時意氣。 衝動是魔鬼, 讓你掉進萬劫不復的欲望深淵。
這是開明的時代, 同性戀那又怎樣?都是人, 都在愛。 但不排除, 因為缺乏關愛導致的錯覺。 不管怎樣, 還是希望吳卓林將來的日子開心快樂。 過去十幾年, 她活著很累。 情感找到了安放的所在, 接下來就要學會好好的享受生活。 其他的真假, 並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