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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我不是很喜歡鹿晗。
但我很尊重他。
我能從他的粉絲口中得知他是一個很靠譜的人,
僅僅是這一點, 我就很佩服他, 畢竟娛樂圈, 畢竟明星, 畢竟不炒作的太少了。
鹿晗很真誠, 「我覺得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 我會很誠實的, 我會自己公開的。 與其藏藏掖掖, 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
當我們決定了跟一個人在一起, 那就做好了一直走下去的準備, 公開, 意味著要接受更多的來自各處的目光, 甚至不允許在感情裡犯一點兒錯。 在感情裡, 就應該多一些像鹿晗這樣的的坦誠相見, 以及他無所畏懼的勇氣。 我想要告訴別人的, 我就一定要大聲告訴別人。
愛, 就是要告訴全世界。 一句“這是我女朋友”, 對有些人來說, 的確輕而易舉。 但對另外一些人來說, 是一種奢望。 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把自己的女朋友介紹給大家認識, 茫茫人海, 遇見一個人願意公開你女朋友身份的人, 其實一點兒都不容易。
可能大家會覺得, 肯定是炒作吧, 但是我想說, 以他現在的名氣和流量來判斷, 這樣炒作有什麼必要嗎?
要說為了宣傳新戲炒作, 前段時間跑男大熱, 這麼好的機會可以拿來炒作, 綜藝報酬又能賺足, 鹿晗為何卻隻字未提緋聞?
真實的感情是不用能用金錢衡量的。 更簡單來說, 行銷手段根本沒辦法扭曲一個人真實的內心想法,
就像之前的薛之謙一樣, 我想要告訴全世界我喜歡你, 那我不管到底現在是什麼時候, 現在是什麼身份, 等了多久, 我一定要立刻馬上告訴全世界。
就像鹿晗歌裡唱的那樣, 世界變換不停, 人潮川流不息, 我只想每個落日, 身邊都有你。
女朋友這三個字真的很簡單, 但缺不是誰都有勇氣對外大聲說我女朋友是誰誰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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