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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限售還是增加供給?哪種辦法更長期有效?樓市調控政策大PK

◆經濟導報首席記者 王延鋒 濟南報導

自9月下旬以來, 國內眾多大型城市密集出臺樓市調控政策, 包括西安、南昌、南寧、長沙、貴陽、石家莊、武漢、重慶、青島等省會城市、計畫單列市及直轄市。

在這輪升級樓市調控政策的城市中, 有的側重於繼續加碼限售政策, 有的則將重點放到了擴大供給方面。 比如, 青島市於9月30日出臺的5條調控政策中, 就有4條內容都直指增加房地產市場的有效供給。

增供給 穩預期

9月30日,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發佈《關於加快住房有效供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發展的通知》,

提出5條意見。

首先, 要加快落實供地計畫。 各區、市政府要確保年度供地計畫完成, 同時要根據本區、市商品住房庫存消化週期, 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 商品住房消化週期在18-12個月的區、市, 要有序落實供地計畫;消化週期在12-6個月的區、市, 要加快落實供地計畫, 積極增加供地;消化週期在6個月以下的區、市, 不僅要加快供地計畫落實節奏, 還要在計畫外顯著增加供地。

其次, 要嚴格控制住宅用地價格。 要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住宅用地土地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 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土地招拍掛限價, 原則上要參照周邊條件相當土地上年度的成交價格或周邊同質樓盤的地價水準確定,

土地招拍掛出讓競價達到限價後, 轉為競配建保障性住房、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競房屋銷售價格等, 確保地價水準穩定。

其三, 要加快住宅專案施工進度。 嚴格落實商品房專案開竣工申報制度, 建設、土地等主管部門要加大督導, 開發企業要嚴格按照施工許可約定的建設工期要求和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開工、竣工, 加快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和上市節奏, 儘快形成市場有效住房供應。

其四, 要加大閒置土地處置力度。 各區、市政府要加大閒置用地特別是住宅閒置用地處置力度, 加快工作進度, 防止開發企業“囤地”“捂地”“捂盤惜售”等變相炒作行為。

其五, 適當調整商品住房預售條件。 各區、市政府根據本區、市房地產市場實際,

特別是商品住房庫存偏低, 供需矛盾突出的區、市, 在依法依規前提下, 可以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方案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適當調整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條件, 加快住房有效房源入市, 持續穩定市場預期。

5條意見, 除了第2條的內容為“嚴格控制住宅用地價格”, 其餘4條全部為增加供給, 包括增加土地的供給速度及加快預售證審批、住宅施工進度等。

限售成“標配”

除青島外, 9月下旬以來全國還有更多城市出臺了樓市調控政策, 其中6個城市更是直接實施了限售政策。

對於目前普遍實施的限售政策, 合富輝煌山東分公司副總經理許傳明向經濟導報記者分析稱, 限售政策目前已經成為本輪調控有別於以往調控的最大特徵,

也成為一些大型城市樓市調控的“標配”。 這一政策的目的是限制房地產市場的流動性, 抑制市場的投機需求。

“一個好的投資標的應該是起點低、流動性強、出手容易。 根據目前的限售政策, 投資性需求買房之後如果要退出通常需要三五年的時間, 這加長了投資週期, 會使一些高成本的資金難以進入, 從而降低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屬性。 ”許傳明分析。

許傳明認為, 在一系列調控政策的實施下, 目前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性已經被大大限制, 但在一二線城市, 市場供需緊張局面仍未根本改觀。 因此, 從長期看, 應該增加市場的供給, 滿足更多買房人的需求, 用市場之手來使房地產市場更加平穩健康。

“從這種意義上說, 青島的政策更長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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