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佟老太的老伴去世後, 留下一套房產。
佟老太稱自己有老伴留下的遺囑, 將自己的兒子和繼子女起訴到法院, 要求繼承老伴留下的房產。
近日, 法院發佈案件判決結果, 雖然佟老太的繼子女不同意其繼承房產, 但法院認定遺囑真實有效, 仍將房產判歸佟老太所有。
佟某與老伴1990年9月登記結婚, 兩人都是二婚, 佟某有一個兒子, 老伴則有一兒一女。
2016年11月, 佟老太的老伴去世, 留下瀋陽市大東區一套房屋。
2017年7月, 年過6旬的佟老太將自己的兒子和繼子繼女起訴到法院, 稱自己有老伴留下的代書遺囑,
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 佟老太的繼子女承認, 佟老太和他們父親的關係及繼承財產地址都屬實。
佟某和老伴婚後是二人單獨生活, 沒有和佟某的兒子一起生活。 該房屋是否是單位分的和買斷時間他們不清楚。
同時, 他們還對父親生前留有遺囑有異議, 稱是否是受到暴力和強迫的情況下書寫的不清楚, 不同意該房屋由佟老太繼承。
如果他們同意房屋歸佟老太所有, 就要求佟老太給付房屋補償款。
佟老太的兒子同意按照遺囑, 房屋由佟老太繼承。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 繼承開始後, 有遺囑的, 應當按照遺囑繼承。
本案中, 所遺留的房屋為佟老太與老伴的共同財產,
雖然佟老太的繼子女對此存有異議, 但未向法庭提交證據。 該代書遺囑意思表示清楚, 符合法定要件且根據影像記載, 可認定該代書遺囑為真實意思表示, 非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 所以法院應認定該遺囑合法有效。
近日, 法院發佈案件判決結果, 一審判涉案房屋由佟老太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