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625 證券簡稱:龍生股份 公告編號:2017-031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 重要提示
1、公司於2017年3月11日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上刊登了《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2、本次股東大會無新增、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集人: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
2、召開方式: 現場投票與網路表決相結合;
3、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3:30開始
4、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富春江鎮機械工業區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俞龍生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 同時見證律師對本次會議進行了現場見證, 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7、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共4名, 代表公司99,152,288股股份,
四、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總表決結果:同意99,150,488股, 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82%;反對1,80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0.0018%;棄權 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 占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972,473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8152%; 反對1,80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1848%; 棄權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2、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5、審議通過了公司《2015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6、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7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7、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夏侯寅初、肖卓恬
3、結論性意見: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和召集人的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式和表決結果等事項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檔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次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六、備查檔
1、《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關於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一日
證券代碼:002625 證券簡稱:龍生股份 公告編號:2017-032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持股5%以上股東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生股份”或“公司”)於2017年3月3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達孜縣鵬欣環球資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孜鵬欣資源”)的通知, 獲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辦理質押式回購交易,
一、股東股份被質押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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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東股份累計被質押情況
截至公告披露日, 達孜鵬欣資源持有公司股份105,189,340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8.30%。 本次質押股份17,984,000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1.42%。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計被質押46,284,000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3.65%。
三、備查檔
1、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書
2、證券質押查詢證明
董 事 會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