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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發展:獨立董事年度述職報告

獨立董事年度述職報告

作為湖南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

事, 2016 年本人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公

司規範運作指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

和《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規定和要求, 勤勉、忠實、獨立地履行

職責, 及時瞭解公司的經營管理資訊, 密切關注公司的發展狀況, 積極出席公司

2016 年召開的相關會議, 認真審議董事會各項議案, 對公司重大事項發表獨立

客觀的意見, 充分發揮了獨立董事作用,

維護了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尤其是

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現將 2016 年度的履職情況報告如下。

一、出席會議及投票情況

2016 年, 本著勤勉盡職的態度, 本人積極參加公司召開的董事會和股東大

會, 認真審議會議資料, 積極參與各議題的討論並提出合理的建議, 為促進董事

會的科學決策發揮積極作用。

2016 年, 本人參加了公司 9 次董事會、1 次股東大會。 對董事會審議的所

有議案, 本人均投了贊成票, 沒有反對、棄權的情形。 在報告期內本人未對公司

任何事項提出異議。 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法定程式, 重大經營

決策事項和其他重大事項均履行了相關的審批程式。

任職期內董事會會議召開次數:9 次

是否連續兩

獨立董事 現場出席 以通訊方式參 委託出席

缺席次數 次未親自出

姓名 次數 加會議次數 次數

席會議

黃忠國 1 8 0次 0次 否

二、發表獨立意見情況

2016 年, 本人恪盡職守,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的規定, 就公司相關

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一)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發表的獨立意見

針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閒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 本人認為:

公司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有關規定, 審議的關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閒置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

品事項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表決程式合法、有效;公司已按照相關要

求建立了《短期理財內控制度》, 規定了公司短期理財的審批流程和許可權, 能有

效控制投資風險, 保障資金安全。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閒置資金購買銀行

理財產品的行為, 符合公司利益需要, 有利於提高公司及控股子的資金利用效率,

不會造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資金壓力, 不會影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營業務的

正常開展,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 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本人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2016年2月28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間使用不超過3億元閒置資金

購買中短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在此額度範圍內, 資金可滾動使用), 同意授

權公司管理層在上述範圍內統籌購買。

(二)就 2015 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

發表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根據《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

通知》以及《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 經認真核

查公司 2015 年度對外擔保情況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情況, 本

人認為:2015 年度內公司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任何單位或個人提

供擔保的情形。 2015 年度內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三)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發表的獨立意見

1、針對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鑒於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015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2,864.29萬元,

截止2015年末公司可

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 -3,363.32萬元, 因此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不進

行利潤分配(包括現金分紅和股票股利分配), 也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本

人認為:該預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本人同意公司2015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並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2、針對公司2015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經過認真閱讀報告內容, 並

與公司管理層和有關執行部門交流, 查閱公司管理制度, 本人認為:公司內部控

制評價報告比較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真實情況, 對公司內部控制的總結

比較全面, 反映了公司2015年內部控制建設的重要活動;公司已制訂和修訂完善

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較為健全完善,涵蓋了重大投資、重

大資訊內部報告、對外擔保、資訊披露規範管理等諸多方面;各項內部控制制度

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要求,體現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客觀、公允。公司應繼續根據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化及監管

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完善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切實加強和規範公

司內部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經營管理水準和風險防範能力。本人同意該報告。

3、針對公司聘請2016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公司在將該議案提交董事會審

議前,已經取得了本人的認可。本人認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具備相關業務資格,

具備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天健會計師事務在擔任公司

2015年度財務審計和內控審計機構期間,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較

好的完成了公司委託的各項審計工作。本人同意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

2016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控審計機構,並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4、針對公司未來三年(2016-2018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本人認真核查

了《公司未來三年(2016-2018年)股東回報規劃》的制定依據、原則、考慮因

素以及公司實際情況,本人認為:該股東回報規劃綜合考慮了公司現狀、目前及

未來的盈利能力、監管要求以及股東回報等因素,重視現金分紅,能實現對投資

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並兼顧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保護了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

的合法權益。該股東回報規劃的制訂和審議程式符合《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

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 號)、《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人同意該股東

回報規劃,並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5、針對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公司以不超過13,000萬元的資

金向控股子公司康年公司提供財務資助,針對本次財務資助事項,本人認為:康

年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該公司59.14%股權並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

圍,在對其提供財務資助期間能對其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實際控制。同時,康年公

司少數股東周江林為本次財務資助承擔了相應的擔保責任。因此,本次財務資助

風險處於可控制範圍之內。本次財務資助是在不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

下進行,主要用於支持康年公司業務拓展,有利於公司康復醫療產業在全省範圍

內的連鎖佈局。公司董事會審議本次財務資助事項的表決程式符合法律法規的相

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財

務資助事項。

6、針對證券投資情況。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本人對公司2015

年度證券投資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經核查,2015年公司除以閒置資金購買中短

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外,未進行其他證券投資。本人認為,公司購買銀行理財

產品的資金來源於公司的閒置資金,未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開展。公司嚴格按照

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短期理財內控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

要求進行銀行理財產品的購買,決策程式合法合規,內控制度嚴格落實,資金安

全能夠得到保障,未出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利用閒置資

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就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期內對外擔保情況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

佔用公司資金情況發表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

的通知》以及《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經認真

核查2016年半年度報告期內對外擔保情況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

金情況,本人認為:2016年半年度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

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情形。2016年半年度報告期內不存在控股股東

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並累計至2016年6月

30日的違規關聯方佔用資金情況。

三、在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任職期內,本人按時參加董事會、列席股東大會會議,並利用其他時間多次

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和瞭解,並與公司管理層、董事會秘書、財務、審計負責人

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保持經常聯繫,瞭解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情況。本人時刻關注

外部環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關注傳媒、網路的相關報導,有效的發揮獨

立董事的職責。

四、參與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情況

作為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組織審定了 2016 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

作的安排,督促審計工作的進展,並對財務報告發表了審閱意見;監督公司內部

審計制度及其實施,並向董事會報告,配合公司監事會進行檢查監督活動。

作為公司董事會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結合公司實際,從年度工作

完成情況、工作能力、態度等方面對公司高管進行了履職考評。

五、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和核查,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和公眾股股東的合法權益。2016 年度,公司嚴格

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公司規

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規制度的有關規定真實、及時、完整、準確地履行資訊披

露。

2、關注公司在媒體和網路上披露的重要資訊,保持與公司管理層的及時溝

通,及時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治理情況、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財務管理、關

聯交易等相關事項。

3、注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履職能力,對於提交董

事會審議的議案進行認真審核,在充分瞭解的基礎上,獨立、客觀、審慎地行使

表決權,切實維護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六、其他事項

1、報告期內本人無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

2、報告期內本人無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情況;

3、報告期內本人無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4、報告期內本人無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的情況。

作為公司第七屆、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本人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積

極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推進公司夯實水電經營基礎並積極轉型發展健康產

業;認真履行獨立董事的義務,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維護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

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在此,謹對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和相關人員,在本人履行職

責過程中給予的配合與支援,表示衷心的感謝。希望公司在新一屆董事會領導之

下,更加穩健經營、規範運作,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地樹立自律、規範、

誠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本人也將一如既往的關注公司的發展。

特此報告。

獨立董事簽名: 黃忠國

2017 年 3 月 31 日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較為健全完善,涵蓋了重大投資、重

大資訊內部報告、對外擔保、資訊披露規範管理等諸多方面;各項內部控制制度

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要求,體現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客觀、公允。公司應繼續根據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化及監管

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完善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切實加強和規範公

司內部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經營管理水準和風險防範能力。本人同意該報告。

3、針對公司聘請2016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公司在將該議案提交董事會審

議前,已經取得了本人的認可。本人認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具備相關業務資格,

具備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天健會計師事務在擔任公司

2015年度財務審計和內控審計機構期間,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較

好的完成了公司委託的各項審計工作。本人同意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

2016年度財務審計機構和內控審計機構,並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4、針對公司未來三年(2016-2018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本人認真核查

了《公司未來三年(2016-2018年)股東回報規劃》的制定依據、原則、考慮因

素以及公司實際情況,本人認為:該股東回報規劃綜合考慮了公司現狀、目前及

未來的盈利能力、監管要求以及股東回報等因素,重視現金分紅,能實現對投資

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並兼顧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保護了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

的合法權益。該股東回報規劃的制訂和審議程式符合《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

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 號)、《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人同意該股東

回報規劃,並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5、針對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公司以不超過13,000萬元的資

金向控股子公司康年公司提供財務資助,針對本次財務資助事項,本人認為:康

年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該公司59.14%股權並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

圍,在對其提供財務資助期間能對其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實際控制。同時,康年公

司少數股東周江林為本次財務資助承擔了相應的擔保責任。因此,本次財務資助

風險處於可控制範圍之內。本次財務資助是在不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

下進行,主要用於支持康年公司業務拓展,有利於公司康復醫療產業在全省範圍

內的連鎖佈局。公司董事會審議本次財務資助事項的表決程式符合法律法規的相

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財

務資助事項。

6、針對證券投資情況。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本人對公司2015

年度證券投資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經核查,2015年公司除以閒置資金購買中短

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外,未進行其他證券投資。本人認為,公司購買銀行理財

產品的資金來源於公司的閒置資金,未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開展。公司嚴格按照

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短期理財內控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

要求進行銀行理財產品的購買,決策程式合法合規,內控制度嚴格落實,資金安

全能夠得到保障,未出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利用閒置資

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就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期內對外擔保情況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

佔用公司資金情況發表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

的通知》以及《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的有關規定,經認真

核查2016年半年度報告期內對外擔保情況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

金情況,本人認為:2016年半年度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

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情形。2016年半年度報告期內不存在控股股東

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並累計至2016年6月

30日的違規關聯方佔用資金情況。

三、在公司進行現場調查的情況

任職期內,本人按時參加董事會、列席股東大會會議,並利用其他時間多次

對公司進行現場調查和瞭解,並與公司管理層、董事會秘書、財務、審計負責人

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保持經常聯繫,瞭解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情況。本人時刻關注

外部環境及市場變化對公司的影響,關注傳媒、網路的相關報導,有效的發揮獨

立董事的職責。

四、參與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工作情況

作為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組織審定了 2016 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

作的安排,督促審計工作的進展,並對財務報告發表了審閱意見;監督公司內部

審計制度及其實施,並向董事會報告,配合公司監事會進行檢查監督活動。

作為公司董事會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結合公司實際,從年度工作

完成情況、工作能力、態度等方面對公司高管進行了履職考評。

五、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和核查,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和公眾股股東的合法權益。2016 年度,公司嚴格

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股票上市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公司規

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規制度的有關規定真實、及時、完整、準確地履行資訊披

露。

2、關注公司在媒體和網路上披露的重要資訊,保持與公司管理層的及時溝

通,及時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治理情況、董事會決議執行情況、財務管理、關

聯交易等相關事項。

3、注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履職能力,對於提交董

事會審議的議案進行認真審核,在充分瞭解的基礎上,獨立、客觀、審慎地行使

表決權,切實維護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六、其他事項

1、報告期內本人無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

2、報告期內本人無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情況;

3、報告期內本人無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4、報告期內本人無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的情況。

作為公司第七屆、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本人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積

極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推進公司夯實水電經營基礎並積極轉型發展健康產

業;認真履行獨立董事的義務,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維護公司及股東尤其是中

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在此,謹對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和相關人員,在本人履行職

責過程中給予的配合與支援,表示衷心的感謝。希望公司在新一屆董事會領導之

下,更加穩健經營、規範運作,增強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地樹立自律、規範、

誠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本人也將一如既往的關注公司的發展。

特此報告。

獨立董事簽名: 黃忠國

2017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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