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關於本次董事會相關議案和事項的獨立意見
作為湖南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 現就公司第八
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和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針對公司 2016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經核查, 我們認為, 公司 2016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 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公司章
程》及《公司未來三年(2016-2018 年)股東回報規劃》等相關檔規定與要求,
既體現公司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 又兼顧了公司未來發展的合理需要。 我們同
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二、針對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 經過認真閱讀報告內容, 並
與公司管理層和有關執行部門交流, 查閱公司管理制度, 我們認為:公司內部控制
評價報告比較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的真實情況, 對公司內部控制的總結比較
全面, 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內部控制建設的重要活動;公司已制訂和修訂完善了一
系列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較為健全完善, 涵蓋了重大投資、重大資訊
內部報告、對外擔保、資訊披露規範管理等諸多方面;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符合國家
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要求, 體現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公司內部控
制評價報告客觀、公允。
定和要求, 進一步完善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 切實加強和規範公司內部控制, 全
面提升公司經營管理水準和風險防範能力。 我們同意該報告。
三、針對公司聘請 2017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公司在將該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前, 已經取得了我們的認可。 我們認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具備相關業務資格, 具
備多年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 天健會計師事務在擔任公司 2016
年度財務審計和內控審計機構期間, 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 較好的完
成了公司委託的各項審計工作。 我們同意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 2017 年度財
務審計機構和內控審計機構,
四、針對證券投資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我們對公司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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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證券投資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 經核查, 2016 年度公司除以閒置資金購買中短
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外, 未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我們認為, 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
品的資金來源於公司的閒置資金, 未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開展。 公司嚴格按照相關
法律法規、《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短期理財內控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進行
銀行理財產品的購買, 決策程式合法合規, 內控制度嚴格落實, 資金安全能夠得到
保障, 未出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行為。 公司利用閒置資金購買銀行理
財產品,
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針對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我們認為:公司第九屆董事會非獨立董
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程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提
名人是在充分瞭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職業經歷和專業素養等綜合情況的基礎上
進行提名的,並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經審閱各位董事候選人的履歷等相關資料,
未發現其有《公司法》規定的不適合擔任董事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
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 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有關規定。
我們同意提名楊國平、劉健、郭平 3 名同志為公司第九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
提名王小萬、劉智清 2 名同志為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並提交公司股
東大會審議。
公司獨立董事簽名:謝朝斌 黃忠國
2017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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